其他
家长杀害女儿同学案一审宣判:死刑!
今天(3月1日)下午,“林建厦故意杀人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19日下午,被告人林建厦的女儿林某某与同学被害人叶某某(殁年9周岁)发生小摩擦,林建厦因叶某某未按其要求公开向女儿道歉而起意报复。同年9月21日16时15分许,林建厦随身携带事先准备的刀具进入叶某某所在的瑞安某小学,将其带至男厕所并残忍杀害。后林建厦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到达将其抓获。经鉴定,林建厦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缓解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标星+置顶南方都市报
一秒找到南都君
▼
月薪3000多,理发1000多,能接受!可这个接受不了,他报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