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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名!台州最新一批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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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01+64+51!近日,台州技师学院、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路桥区各医疗服务共同体、以及玉环31家事业单位相继发布招聘公告,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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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州技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台州技师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市本级唯一综合性技师学院,是浙江省首批十所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单位,是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建设院校,入选浙江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省级产教融合工程项目等高水平基地19个,属于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70人,具体岗位、人数详见下表:





招聘计划一





招聘计划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3. 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

(二)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和其他要求详见公告原文。专业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招考、技工院校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除明确说明门类、类、一级学科外,均指二级学科)。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学院审核意见为准。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 “招聘计划一”招聘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 “招聘计划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同一岗位入围人数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进入业务考核,若报考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计划数。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人才认定材料、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等资料的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台州技师学院人事处邮箱tzjsxyrs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身份证后6位+报考岗位+招聘计划一/二”)。

国内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扫描下载《台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扫描下载《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初审核


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初审合格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携带报考岗位所列条件的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确认。



(三)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主要采用技能测试、笔试和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具体为模拟上课和回答问题。技能测试、笔试和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均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具体考核方式见公告原文。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业务考核结果,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等的,实训指导教师岗位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公共基础课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若技能测试或试讲成绩亦相同,则采取试讲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同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业务考核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可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二)校内高层次人才定义





六、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学院路788号台州技师学院人事处(行政楼北楼406室);

联系电话:0576-81811793;

联系人:谢老师、陈老师。


(二)监督

台州技师学院纪检监察部门:0576-81811795;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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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临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20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1.临海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438286/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选公招”专栏);

2.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68718/index.html

(“人事招考-事业单位考录”专栏);

3.临海人才网:http://www.lhrc.com.cn;

其中,临海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网为后续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40周岁、45周岁及以下的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具体以《2023年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为准。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学位也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即本科对应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对应博士学位);

6.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部分岗位要求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台州户籍指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台州生源是指2023年毕业的且生源地为台州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附件1“学历专业要求”栏目注明一级学科(类)或三级专业目录的,指该大类所涵盖的二级学科或四级专业名称的专业均可,未注明的均指二级学科或四级专业名称(即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审核。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2023年4月1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2023年4月18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2023年4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如下:卫技岗位为1:2,其他非卫技岗位为1:3。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联系临海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联系电话:0576-85171277,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中)281号419室,邮箱:653242613@qq.com)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退还考试费。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0日9时—2023年5月13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等。

(二)考试

本次招聘卫技岗位仅采用笔试的方式,非卫技岗位采用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各岗位笔试科目、面试方式及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笔试、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科目:

卫技岗位笔试科目:《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非卫技岗位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时事、国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管理、写作等内容。笔试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9:30-11:30(《专业知识》或《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试或聘(录)用资格。

2.确定面试对象

对需要面试的非卫技岗位,按招聘计划数,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资格复审

(1)卫技岗位:根据《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入围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非卫技岗位:面试前,根据《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按规定负责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应当向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环节。

资格复审时,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岗位要求,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除按上述要求外,国(境)外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定向培养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体检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或聘(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检。

4.面试

本次招聘非卫技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试结束后,卫技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非卫技岗位按附件1的考试项目和分数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人数因考试成绩相等而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卫技岗位若笔试成绩相等,则增设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非卫技岗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的,由市卫生健康局再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聘(录)用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联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择岗或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临海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医共体分院)所有相关岗位均在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择岗工作,择岗后办理聘(录)用手续。由于工作需要,因体检、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报考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此类对象后续择岗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安排。择岗工作完成后,报考人员提出放弃考察、聘(录)用等而导致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卫生健康局(或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

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可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开具介绍信)之后放弃聘(录)用资格或解聘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4月13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均指周年。

社会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截至2023年4月13日。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录)用资格。

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3年4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3年4月1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要求的岗位。户籍不限岗位对报考人员落户时间不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学历认证参照《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招聘要求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并负责具体解释。自学考试、成教、函授、境外等部分学历专业未列入相关目录的可比照相关目录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要求范围内,但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应进行备案。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4.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市卫生健康局(传真号码:0576-85171277)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邮箱:653242613@qq.com,联系电话:0576-85171277,经审核后免考试费或退还考试费。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8.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录)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聘(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9.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10.本次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需要规范化培训的岗位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海市中医院医共体(临海市中医院)、临海市妇幼保健院(临海市妇女儿童医院)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录)用在各岗位的卫技人员,在聘(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定级,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临海市卫生进修学校护理教师岗位人员,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包括: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白水洋分院、东塍分院、永丰分院、括苍分院、河头分院、汇溪分院、大洋分院、大田分院、邵家渡分院;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包括: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小芝分院、杜桥分院、上盘分院、桃渚分院、涌泉分院;临海市中医院医共体分院包括:临海市中医院医共体沿江分院、尤溪分院、汛桥分院、古城分院、江南分院。

1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除临海市爱国卫生和无偿献血发展中心的临床医学综合管理和临海市卫生进修学校的护理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均不接受临海市卫健系统事业在编(含报备员额)在岗人员报考。

1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3.咨询和监督

咨询:各个岗位招聘有关信息、报名手续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有关报名系统本身技术咨询请与市考试培训和信息技术中心联系,电话:0576-85288978。

监督:中共临海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电话:0576-89116950,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6-85308193。

14.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咨询电话:0576-85171277,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后再作处理。

本公告由临海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其他要求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扫描二维码查看招考公告)

附件1:2023年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3日





3

近日,路桥区发布了《2023年台州市路桥区各医疗服务共同体关于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结合路桥区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空缺岗位的实际

和路桥区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的需要

经研究决定

2023年公开招聘

各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4名


详情如下:


招聘计划、报考条件、岗位数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于下列网站:

1.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229339284/index.html)。

2.路桥区中医院医共体(http://www.lqqzyy.com)。

3.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http://www.tzlqey.com)

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站为本次招聘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一)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23名;

招聘岗位基本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前面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相关岗位。

3.路桥区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参加报考。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后的实际招聘岗位数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6.考生笔试成绩(总分100分),中医医生A岗位合格分为50分,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范围。其余岗位笔试成绩低于本岗位参考人员平均分80%的不予聘用。


(二)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1名;

招聘岗位基本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不能以前面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相关岗位。

3.路桥区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5.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2。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后的实际招聘岗位数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6.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笔试成绩(总分100分),中医医生C岗位合格分为50分,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范围。其余岗位笔试成绩低于本岗位参考人员平均分80%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单位情况;

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医共体包括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路桥区中医院医共体路桥街道分院)、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路桥区中医院医共体路南分院)、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路桥区中医院医共体峰江分院)。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实行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三家分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包括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卫生院(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蓬街分院)、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卫生院(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金清分院)。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实行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两家分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台州市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包括台州市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台州市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卫生院(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新桥分院)、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卫生院(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横街分院)。台州市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台州市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实行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两家分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报名方式、流程



1.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用微信扫描在线报名程序进行报名(二维码见附件3),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应报名材料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及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照片,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公开招聘考试承诺书》(需下载签字后拍照上传,详见附件4)。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照片,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公开招聘考试承诺书》(需下载签字后拍照上传,详见附件4)。

报名咨询电话:0576-82230811、15088999290。

有关报名程序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台州华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电话:0576-88062325。

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日时段。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8:00--4月1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资格审查、改报岗位

工作人员在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1日对所有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考生可于2023年4月22日8:00登陆报名程序查询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4月22日8:00--2023年4月23日17:00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再审。资格再审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8:00--17:00,再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再次报名。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4月25日8:00--4月26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将在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在4月27日登录报名程序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 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5月8日起登录报名程序,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如因疫情防控需推迟考试,则变更打印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关注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及报名程序。


考试形式和时间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专业知识占9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10%。

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5月13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



各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复审时间、地点、具体材料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则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者为优先,如仍相同,则再加试,加试形式以加试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及医共体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择岗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选择招聘单位,笔试总成绩相同者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择岗。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约定的试用期满后,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延长试用期。三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期满5年(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才可流动到区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其他相关事项



1.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资格)、从业(执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3月30日(公告或《岗位一览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

2.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设定,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决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部分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必须与学位证书相对应,不对应者不予报考。

4.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检时须出具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一律不得当作身份证件。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6.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7.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考生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8.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9.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各医共体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做释明。


咨询和监督



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科(电话:0576-8921931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76-82520290)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招聘公告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其他资格要求、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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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网站文末下载

下面四个附件的电子版


附件:

1.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3.在线报名程序二维码.doc

4.公开招聘考试承诺书.docx  






4

玉环市2023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开始啦


今年,玉环市共有31家事业单位招聘51名工作人员,其中普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高学历人才13名。


扫码查看招聘单位、岗位等详情

↓↓↓

今年玉环事业单位招聘特点01

积极营造玉环“近悦远来、成就人才”的良好政策环境。认真落实各级事业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放宽了户籍、工作经历等方面的限制。同时,推出部分职位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毕业生以及专职社区工作者,促进特定群体就业。



02

市县联考、统一考试时间。4月4日发布招聘公告,4月19日9时至4月23日17时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管理平台,4月25日前缴费确认,5月21日(星期日)笔试。6月组织面试,8月底前完成全部招聘程序。



03

合理设置职位条件,阳光招聘。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并负责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解释和审查工作。市人力社保局严格执行上级招聘工作规定和程序,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打造“阳光招聘”的品牌效应。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

在考试安排上

与去年有哪些不同?

今年将考试时间调整为一天,上午《综合应用能力》9:00至11:30,为主观题;下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0至3:30,为客观题。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长较去年均有延长,为考生创造更加宽裕的复习时间和更加轻松的考试氛围。

今年对高层次人才招聘

有什么安排? 

今年玉环计划推出46个岗位,用于招聘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

本次各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3名,招聘符合本单位职能或紧缺专业的高学历人才,专业设置以大类为原则,吸引国内外各类优秀人才加盟,于4月4日在玉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教育部门招聘博士1名、硕士研究生10名,将通过校园专场招聘组织实施;卫技部门招聘博士1名,硕士研究生18名,将通过校园专场招聘、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组织实施;市部分国有企业以企业职责和任务为依据,招聘符合本单位建设发展需求的高学历专业人才3名。

对考生还有哪些提醒和建议?

根据往年报考情况,考生要注意以下事项:

广大考生应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网上缴费截止到4月25日24时,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截止时限前及时关注资格审核动态,防止因资格审核不通过而错失选报其他单位的机会。

报考人员在应考期间,及时关注“玉环市人民政府”网站及“玉环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公告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以免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

来源:台州人社 临海人社 路桥发布 玉环发布

小编:路路通 主编:杨懿 监制: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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