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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两颗“杨梅”开车,台州一男子摊上事了!交警一查还有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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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高温
杨梅酒解暑成了首选一驾驶人吃了两颗“杨梅”后

直接驾车上路

结果被查出酒驾

6月18日深夜,玉环龙溪交警在漩门三桥处设卡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23时30分,一辆白色小型轿车驶入卡点被交警拦下检查。



经呼气测试,驾驶员王某酒精呼气值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我没喝酒,我真的没有喝过酒。”驾驶员王某再三解释自己并没有喝过酒。最后在交谈时,王某称自己就吃了两颗杨梅酒里的杨梅解解暑。



“杨梅酒里的杨梅经过浸泡后,酒精浓度比酒还高,吃杨梅酒里的杨梅等同于喝了酒,一样不能开车上路。”经一进步调查发现,王某从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还是一名无证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桑葚酒、杨梅酒、百香果酒、果醋酒等果酒后劲足不易散发。尤其经过酒精浸泡的杨梅等果子,酒精浓度会更高,所以,驾驶员吃过带有酒精的食物后千万不要开车。


防患于未然

无证酒驾从严处理

为交警彻夜清查点赞


来源:玉环交警

小编:路路通 主编:杨懿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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