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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与秃头

哈特内尔 新民说 2022-12-31

有关中世纪患慢性精神疾病的人,只有极少数准确或长期的描述流传了下来,我们只能通过相当偏颇的记载与这些病人相遇,因而往往得到扭曲的理解。举例来说,西班牙神父霍安·希拉韦特·霍夫雷(Joan Gilabert Jofré)在其1409年的布道记录中,生动地形容家乡瓦伦西亚有一群疯人在街头,说他们是“可怜的疯子,给许多人造成危害”。然而,霍夫雷在这里其实并非意指荒唐而凶恶的疯子经常四处游荡,攻击别人——更普遍的情形是,这些残疾人士在中世纪城市的街上遭到抢劫或虐待——相反,这种生动的夸张修辞是故意用来强调一个简单的观点:保护疯子,就是保护整个社区的一种方式。霍夫雷的布道事实上让瓦伦西亚的一家医院获得重大支持,这所医院在隔年的1410年落成,或许是中世纪最早以精神病护理为重点的机构。


在当时波折的政坛,出现了一些对疯狂更为负面的描述。


法兰西国王查理六世(Charles VI,1368—1422)是中世纪以来最著名的精神病例之一,状态长期不稳定,很快就变成奇闻传于坊间。有一桩特别生动的事件,据说发生在1392年8月,国王和随从骑马穿过勒芒(Le Mans)外围的茂密森林。有人说一位乞丐扑到国王跟前乞求施舍,还有人说只是有个护卫让一根长矛倒到地上发出了巨响。总之这惊动了国王,使他变得神志不清,进入暴怒状态。他攻击身旁的朋友、亲人及仆人超过一个小时,他向他们挥剑,一共杀了五个人才被制止,然后陷入深度昏迷。仅仅三天之后,查理六世苏醒,听到自己做的事情,当场哭了出来。这位国王的病情在接下来的十年之中持续恶化,当时的历史学家注意到,他会忘记家人,坚持跑个不停直到筋疲力尽,在皇宫里到处乱扔家具,一看到自己的盾形纹章就想破坏。相当凄惨的记载是,国王一度深信他的身体是由易碎的玻璃做的,于是强迫自己站立不动,也禁止任何人碰触他,害怕自己会因此粉身碎骨。

然而这部关于查理六世陷入病沼的编年史并不是一份准确的病史,用来理解他心智日渐衰弱的健康状况。这些作者真正关切的重点,似乎在于解释法国出现的严重政治动荡,是由查理六世的精神状态造成的,它使得这个国家的一整个世代都陷入了骚乱。但是我们的确知道,许多专家被召唤去协助减轻国王脑袋的重负。医师建议查理六世静养,并开立药方,同时神职人员通过祷告寻求更崇高的力量来拯救,他们把国王的小蜡像送到能创造奇迹的朝圣地点,希望国王和国家都能恢复。


中世纪的虚构作品当中,也能见到类似戏剧性十足的发疯故事,但是不像当时的布道或政治史,这些诗篇或戏剧倾向于表现的疯狂由无法如愿的苦恋所引发,而非来自疾病或突然的打击。这个时期最多人竞相传诵的中东诗歌之一,是关于一对遭受命运摆弄的情侣蕾莉和马杰农(Layla and Majnun, ),这个波斯故事描写了被爱冲昏头的疯狂,苏非伊斯兰专家称之为“divanagi”,意思是“为爱痴狂”。


这个故事经过12世纪阿塞拜疆的作家内扎米·甘伽维(Nizami Ganjavi)改编后广受喜爱,诉说了一个少女蕾莉和一个热烈爱着她的同窗葛斯(Qays)的故事。葛斯的爱慕如此狂热、无法自拔,很快就获得“马杰农”这个称号,意思是“疯子”或“着魔的人”,这个名词与波斯文的精灵(jinn,)有相同的词根。中世纪典型的浪漫故事都会有悲剧转折,蕾莉虽然回应了马杰农的感情,但却发现自己早已被许配给别人,不得不嫁给那一位更合适的追求者。马杰农的爱落空,他伤心欲绝,到沙漠流浪,靠野兽的陪伴,以及用树枝在沙地上写下转瞬即逝的诗句来获得安慰。


蕾莉和四处流浪的马杰农仍然相爱,但在他们数年后心碎而死之前,一直无法如愿在一起,两人只能趁着偶然相遇时,纯洁地远远交换诗句。这对恋人生前最后一次相遇是一次诗意的邂逅,插画家以疏落却细致得惊人的画面捕捉到这个场景,这张画收录于在1410至1411年间为设拉子(Shiraz)统治者伊斯坎达尔(Iskandar)苏丹制作的华丽诗集中,由斜排的诗文构成的长方形边框围绕着。这对恋人见到对方后就昏倒于帐篷之间。他们的身体枯槁若浮,在倒向沙地上时,轻盈精致的衣裳随之飘扬。马杰农遗世独立时与他交好的野兽在一旁守护两人,同时他的老仆弯身接近蕾莉,用尖嘴金属瓶为她的脸上药,这种草药疗法与贝尔纳 · 德戈尔东推荐的提神药膏有着相同的传统。这首诗歌表明,爱能够从严重的精神失衡转变成实际的身体疾病。从马杰农的其他画像中看出,深切的相思病使他急遽衰弱。画中的他绝望又憔悴, 日渐消瘦,看起来像是形销骨立的隐士。


过去人们认为精神错乱会以这种方式显现在身体上。事实上, 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可以反映在各方面,从表情到皮肤质感。当时的传记作者和医疗人士经常运用面相学,认为身形或面部特征可以大致代表智力、高贵出身,或者心智上较负面的性格缺陷。头发尤其在中世纪晚期流通的医学丛书中占据显著地位,认为能显示在头发之下的那个人的特定性格。马杰农被形容成头发如拖把般凌乱,他狂野的发丝肯定是疯狂性情的象征。但是,只要有一头红发就会被认为脾气急躁;头发浓密或打结,就会伴随着粗鲁天性;稀疏的金色直发,可能代表善于算计或骗人。


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约 1340—1400)显然将这蓬头的说法牢记在心,在《坎特伯雷故事》(Canterbury Tales)里介绍一位贪腐的朝圣者,也就是卖赎罪券的教士时,他写道:

这个卖券人的头发黄得像蜡, 鬈鬈地光滑地像是一团亚麻—— 他这头鬈发下面一绺又一绺, 他就随意让它们披散在肩头,一小缕一小缕显得稀稀拉拉

卖赎罪券的教士令人倒胃口的乱发,证实了他缺乏男子气概,也预示着他人品寡廉鲜耻,有见识的读者应该看得出这种线索。果然,我们后来会知道,他甘冒大不敬,乐于宣扬伪造的教皇文告,为了牟利而妄加欺骗信徒。要是他们更仔细瞧瞧藏在他帽子底下的线索就好了。


个性和头发之间会有这种看似牵强的关联,部分与当时认为的头发从头上生长出来的过程有关。医学作者提出的理论是,某些体液化为烟气从皮肤上的小孔排出体外时,会凝结成一根根细小毛发凸出体表。皮膜上间隙非常稀少的部位,像是手掌或脚底厚皮等,长不出毛发来,而在小孔有透气空间的位置,毛发就可能生长浓密。他们还认为热也有助于毛发生长,考虑到热气会往上升,因此头顶冒出最茂密丰盈的头发被视为自然的事情。根据体液理论,男性的体温比女性高,所以说男性是毛发较多的性别也算合理,虽然这种热度同样带来使毛孔完全干枯的危险,让男性更容易秃头。


另一方面,女性头上没有毛发,会被认为是违反自然的现象。中世纪跨越了几个世纪,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审美标准也大不相同,但是中世纪作者对于“美貌”的定义时常重复落在特定的基本形象上:唇红肤白、纤腰小胸。有一阵子流行又高又宽的额头, 于是女性拔掉眉毛以及发际线顶端的头发,让额头变大。


不出所料,当时的道德家不乐见这种注重外表的虚荣风气,然而有一本很受欢迎的中世纪妇女医学文集《特罗图拉》(Trotula)——可能结集于12世纪的萨莱诺——里头却有一大堆配方,列出了各种改善头发的美容方法。用丁香洗头发可以减少异味,用温盐水则可以增加发量。也有人建议用许多天然材料来染发,像是核桃油、用醋煮过的桃金娘花、混了黄色硫化物的蚂蚁卵,或者蜂蜜白酒。不过,做出这种改变,并非只是为了打扮而已。透过那个时代的面相学镜片,转变外貌能够影响别人对你的内在气质的印象:正派或邪恶、美丽或丑陋、清醒或疯狂。


本书摘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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