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13岁初中生遭同学杀害,罗翔最新发声!

浙江在线 2024-05-03


近日,河北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遭同学杀害”的消息引发关注。记者了解到,昨日(3月16日),著名法学教授罗翔分析称,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对于这些特定的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新京报最新报道,记者从小光家属处获悉,11日,小光的遗体在北高镇张庄村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涉嫌杀害他的是同班同学,三名不满14岁的少年。
记者走访发现,埋尸地距离其中一名嫌疑人家不过100米,三名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为留守儿童。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目前,因涉嫌故意杀人,三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3月16日,著名法学教授罗翔发布视频谈及此事,罗翔表示,此事件再次让刑事责任年龄成为焦点话题。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如果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行为,同时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对于特定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罗翔称,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对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依然是培养对人对己的尊重。但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人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多新鲜事

关注浙江在线视频号 



大家都关注

央视主持人突然自曝!“奸杀5岁女童恶魔”,被执行死刑
直播时疑泄露不雅照片?女主持人被永久封禁金价,跌了!热搜爆了,网友:刚买就跌……

来源:南方都市报、新京报、澎湃新闻、罗翔说刑法等

编辑:徐茜茜

责编:翁宇君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