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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出炉!最高奖6万!

十堰发布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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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日前联合出台
《十堰市旅行社
“引客入堰”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对于旅行社以包机方式
接待市外游客入堰旅游
达到一定标准的
每班最高可奖6万元

奖励对象:凡在十堰市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的旅行社。


根据奖励范围及标准规定,设立飞机入堰旅游奖。


包机入堰奖
旅行社以包机方式接待市外游客入堰旅游
单架航班人数达到100人及以上
游客均在十堰住宿2晚及以上
游览3个及以上收费A级景区
每班奖励6万元

航班切位入堰奖
旅行社以航班切位方式接待市外游客入堰旅游
每班30人及以上
游客均在十堰住宿2晚及以上
游览3个及以上收费A级景区
按每人60元奖励

年度总量奖
旅行社组织航空团队游客,满足在十堰住宿2晚及以上
游览3处及以上收费A级景区
总量达到500(含)人至1000人,按每人60元奖励1000(含)人至2000人,每人80元奖励2000(含)人以上的,每人100元奖励

包机入堰旅游奖和
航班切位入堰旅游奖
旅行社申报的市外团队
只计入其中一个奖项


火车入堰旅游奖
旅行社以专列方式接待市外游客入堰旅游
每趟专列人数300人及以上
游客在十堰均离车住宿2晚
游览3处及以上收费A级景区
每列奖励2万元
以高铁动车团队方式接待市外游客入堰旅游
每团不少于150人
游客均在十堰离车住宿2晚
游览3处及以上收费A级景区
每团一次性奖励1万元

旅行社“引客入堰”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解决。同时,旅行社申报奖励应签订《信用承诺书》。在方案实施期内,出现重大投诉和安全事故的,取消适用本方案奖励的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追缴适用本方案所获得的奖励,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责。

施行期截至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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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秦楚网
记者 | 冰客
编辑 | 杨坤  责编 | 静静  终审 | 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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