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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餐饮!市市场监管局最新发布

十堰发布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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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餐饮服务场所卡式炉等便携式灶具及其燃气罐安全管理的提示》提醒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风险安全使用便携燃气产品

冬季来临,卡式炉等便携式灶具使用频繁。但是,这些产品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或使用不当,将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


1.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卡式炉等便携燃气产品。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管理,严把采购质量关,对于无品牌型号、无生产厂家、无警示说明标识的产品,避免购买。


2.使用气罐时务必按操作规程使用。餐饮服务人员要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把控餐饮及相关服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使用卡式炉等便携式灶具时一定要远离易燃物和热源,不能在烈日下或附近有明火或其他热源的地方使用。


3.储存时注意避免高温潮湿环境。便携燃气产品应放置于通风干燥处,湿度过高会导致燃气罐生锈和腐蚀,温度超过40℃会使气罐内部急速气化,存在爆炸风险。


4.尽量使用来自同一个制造商的便携燃气罐及燃气具。不同厂家生产的便携燃气罐,喷嘴的尺寸和大小会有些许不同,如使用不相匹配的产品,易导致漏气,极易引发爆炸。


5.安全处置废弃便携燃气产品。用完的便携燃气产品请勿随意丢弃,避免环境污染或对他人造成伤害。


6.消费者在就餐时,尽量不要擅自操作便携式卡式炉对食品进行加热。



餐饮服务中

火锅加热酒精等醇基燃料

的使用进入高峰

由醇基燃料使用不当引发的

食品安全和相关安全风险上升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了关于餐饮服务中

使用醇基燃料安全风险提醒


醇基燃料,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等)为主体配制的燃料,通常以液体或者固体形式销售。相比柴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醇基燃料更加经济方便,常用于餐饮行业、农村集体聚餐和户外野炊等。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醇基燃料产品是以甲醇为主要原料。甲醇无色且与水互溶,气味与乙醇相近。液态醇基燃料的颜色、气味和口感接近白酒,容易误当成散装“白酒”。消费者从感官上难以分辨液态醇基燃料与白酒的差别。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

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广大农村集聚餐承办者,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在提供餐饮服务中需要对食物加热中尽量采用乙醇作为燃料。使用甲醇、丙醇等做为燃料的,应加入颜色及标签以进行警示,尽量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固体燃料,加强管理并与食品原料分开放置,防止误食误用。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把控餐饮及相关服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用醇基燃料时,应确认没有明火时添加,以免引发火灾、烧伤等安全事故,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食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等白色液体,以免误食误饮,在就餐消费过程中拒绝明火未熄添加燃料服务。一旦发生误饮误食,需及时就医。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醇基燃料行为和风险隐患,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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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吴楠  通讯员 |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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