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最新发布
申请人应是十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缴费,所患疾病在门诊慢特病病种清单范围内(见下表共37个病种),且符合门诊慢特病申请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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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慢特病待遇实行分类管理门诊慢特病37个病种中,其中8个病种实行备案制管理(见下图),经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参保人申请、医保经办人员查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按规定直接办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享受资格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受理的,确认符合办理条件后及时推送医保经办机构备案),自备案审核通过之日开始享受待遇;其他29个病种实行准入制管理,参保人申请、经门诊慢特病鉴定专家鉴定、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之日开始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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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途径
1.线上途径:在“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提交门诊慢特病申请材料。
2.线下途径: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等。
3.申请认定流程见《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流程图》(见附件1)。
四、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五、门诊慢特病待遇诊疗范围
六、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人员异地就医
七、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期限
八、医保关系转移或职工、居民参保身份转换门诊慢特病待遇
九、门诊慢特病鉴定定点医疗机构及可受理鉴定病种
十、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办结时间
十一、单独支付药品申请备案程序
参保人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异地公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市区以对外公布的单独支付药品鉴定定点医疗机构为准 )就诊时,根据用药条件由双通道责任医师提出用药资格建议,指导填写《湖北省单独支付药品用药申请表》,提供临床诊断依据,提出治疗用药方案,经责任医师签字后交本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认定盖章,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登记存档,将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及身份相关信息传递至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参保人可通过两个途径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备案申请。
1.线上途径:参保人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备案申请;
2.线下途径:参保人可向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提交备案申请;
3.提交备案申请资料包括:①由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责任医师签字、医院医保管理部门认定盖章的《湖北省单独支付药品用药申请表》(见附件4);②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4.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备案申请资料后进行审核(终审),自审核(终审)之日开始享受待遇。
5.申请流程见《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用药资格备案办理流程图》(见附件5)
附件
1.《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流程图》(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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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用药资格备案办理流程图》(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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