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这4家公司,点名曝光!
林芝市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林芝市2023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1日
案件名称:西藏勤祥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违法主体名称:西藏勤祥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MAB03P87XD
单位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州大道南段工布天街一期1栋1层A1127-A1133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 时正祥
法人身份证号码:513821********559X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8月,张某等人反映西藏勤祥实业有限公司承包的西藏林芝嘉龙万豪酒店等项目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经调查,西藏勤祥实业有限公司为西藏林芝嘉龙万豪酒店等项目承包方,张某等人为该公司聘用人员,共计拖欠张某等31人工资29.07万元。
处理情况:
调查期间,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多次与西藏勤祥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协调,督促履行工资支付义务,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多次承诺支付日期,但到期均未履行承诺。经立案处置,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在限期内该公司未支付拖欠的工资。之后,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件名称:林芝沃圃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违法主体名称:林芝沃圃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2MA6TF7195P
单位地址:林芝市巴宜区更章乡门巴民族乡白玛店村、久巴村
法定代表人:刘永红
法人身份证号码:152634********181X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9月,姜某某等6人向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林芝沃圃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问题。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还存在拖欠其他劳动者工资问题,经核实,共计拖欠70人工资259.48万元。
处理情况:
在协调处理中,该公司负责人王永刚多次承诺支付,但到期均未支付。后经立案处置,向该公司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改正决定书,在限期内该公司未支付拖欠的工资。目前,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件名称:林芝市恒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违法主体名称:林芝市恒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MA6TCJUY0W
单位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幸福小区B1-10 2单元15-3
法定代表人:张俊
法人身份证号码:510183********4718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11月,邹某等人反映林芝市恒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大峡谷玉松岛和南峰大本营项目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经调查,西藏蜀方建设有限公司为大峡谷玉松岛和南峰大本营项目总包方,林芝市恒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分包方,邹某等人为林芝市恒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聘用人员,共计拖欠邹某等22人工资18.97万元。
处理情况
调查期间,米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多次与林芝市恒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协调,督促履行工资支付义务,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以未核量为借口,一直不履行支付义务。经立案处置,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和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书,在限期内该公司未支付拖欠的工资。目前,米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
拉萨市
关于公布2023年堆龙德庆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第五条之规定,堆龙德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西藏鹏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违法案件(详见附件)依法向社会公布。
附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堆龙德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1、西藏鹏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案
企业名称:西藏鹏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91MA7KQJH858
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城青木呈祥苑小区9栋1单元401室
法定代表人:夏永红
身份证号:5101301976****1919
授权委托人:江开波
身份证号:5101311987****233X
2023年11月6日,堆龙德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西藏鹏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经查,西藏鹏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汤某工资共计49636元(大写:肆万玖仟陆佰叁拾陆元整)。
2023年11月14日,堆龙德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西藏鹏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限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劳动者汤某的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3年11月22日,堆龙德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作出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西藏鹏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示。
还有这些消息值得关注!
拉萨新增违停抓拍点位,位置在……
西藏一集体一个人获记一等功!
编辑丨周凯妮
初审丨黄慧英
终审丨路静
来源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堆龙融媒
近期热门视频
更多精彩视频,请关注西藏商报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