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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有关问题权威解答来了!

南岸发布 2022-12-06


回应关切


受疫情影响

劳动者延迟复工

或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隔离治疗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一起来看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劳动关系相关问题如何解决

↓↓↓




01

劳动者接到用人单位要求提前返岗的通知后拒绝返岗,用人单位能否按旷工处理?


因疫情防控需要,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前返岗,劳动者未返岗的,可按旷工处理。


02

受疫情影响,劳动者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参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者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执行)。



03

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劳动者工资如何支付?


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生活费。


04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怎么算?


实行月薪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1个月,实行周、日工资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1周、1日。


05

停工期间的生活费是工资吗?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支付或者拖欠生活费,辞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停工期间的生活费不属于工资,是用人单位应尽的社会责任。劳动者若因此辞职,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请求,要求支付停工期间的生活费。


06

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暂无工资支付能力,能否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劳动者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可以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07

隔离治疗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08

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劳动者在家办公,在家办公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对因受疫情影响劳动者不能按期到岗或用人单位不能开工生产的,用人单位应主动与劳动者沟通,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安排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劳动者在家办公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09

劳动者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不能。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劳动者隔离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如劳动者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医疗期期满。



10

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降低工资、轮岗轮休或缩短工作时间达不成一致的,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但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11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实行特殊工时的批复时效到期,能否顺延?


能。企业实行特殊工时的批复时效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原批复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防控措施结束。企业应当在当地疫情防控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申请。


12

用人单位在停工停产期间能否停止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能。停工停产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仍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13

劳动者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能否认定为工伤?


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非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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