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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撕掉法院封条,最终已经腾房的被执行人仍然面临被追责!

萧山法院 浙江天平 2021-07-11

因为觉得贴在被查封房产门上的封条影响不好

被执行人于是两度撕毁

还说“我以为像电视里演的那样

躲一躲等风头过去了就没事了”

最终被移送公安机关






这也给其他仍在躲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敲响了一记警钟






2019年7月,严某向杭州市萧山区法院起诉,要求徐某偿还40万元本金及自2016年7月起的相关利息。


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这起民间借贷纠纷达成和解:徐某分别于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3月30日前支付27.2万元,徐某如有任何一期未按照上述期限履行,则应加付相应利息。但约定时间到了,徐某依然分文未付。


2020年4月,严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金加利息共计58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一边向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一边展开了相关调查。调查发现,徐某名下有一处房产,于是法官立即通知徐某到庭说明情况。


“我会在6月底前把钱都付完的,要是不付,我自愿腾退房屋,用房子抵债!”徐某打下了包票。


作出承诺时信誓旦旦,实际操作时却推三阻四。徐某失联了,既没有支付欠款也没有主动腾退房屋。徐某的一番言行属于典型的“拖、骗、躲”。


为了早日实现申请人的权益,执行法官到徐某家里张贴了腾房公告和法院封条,责令徐某在15日内主动腾房迁出房屋。


▲7月封条照片


公告期满,徐某仍音讯全无。执行法官再次来到现场,发现徐某家里没人,门上的封条、公告已被撕掉。执行法官再次张贴封条及公告,并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8月封条照片


因徐某三番两次故意躲避执行,法官将徐某的相关拒执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把徐某列为“鲲鹏行动”集中执行对象。当执行干警赶到现场时,张贴的封条和公告再次不翼而飞。在公安协助下,徐某被抓获归案。在公安审讯期间,徐某对自己两次撕毁封条的行为供认不讳。


徐某

“法院送来的材料我都收到了。贴在门上的封条影响不好,我就把它撕了。我以为像电视里演的那样,躲一躲等风头过去了就没事了,就没把法官的话当回事。”


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徐某后悔不迭, “我现在知道错了,这就联系家人腾出房屋。”


24小时内,徐某家人连夜腾空了三层楼房,其名下房屋也已完成评估等待拍卖,等待徐某的将是法律严惩。









法官提醒:



本案中,徐某在法院多次张贴腾房公告要求其限期腾退房屋的情况下,仍旧我行我素、拒不执行,甚至多次撕毁公告和封条,主观恶意明显,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最终自食恶果,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本案也向所有的被执行人敲响一记警钟: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履行,也必须履行,被执行人如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执行小编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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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平  转载发布

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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