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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下发关于向淑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省政府大院广场。


  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向淑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省人民政府决定:


  向淑文任贵阳学院院长,不再担任贵州大学副校长、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院长职务;


  宋建波任凯里学院院长,不再担任贵州理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陈云坤任安顺学院院长,不再担任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缪坤和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院长,不再担任贵州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


  胡 明挂职任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1年;


  漆 思挂职任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挂职时间1年;


  曹鸣凤任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曾信波任贵州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 瑛任贵州省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渺挂职任贵州省统计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


  张 覃任贵州科学院副院长,不再担任贵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杨 松任贵州大学副校长;


  张大林任贵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院长;


  陈祥盛、吴攀任贵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欧阳恩良、曾丽任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曾 柱、汤磊任贵州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达利、赵继锋、刘代顺、龚其海任遵义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俞 松、周英任贵州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彭 洁、肖小虹、李汉文任贵州财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达森、黄其松任贵州民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邹晓青任贵州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林长松、张开智任贵州理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于立群、汪红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 昱任贵州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袁 瑛任贵州警察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 鹏、刘衍民任遵义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泽平、邓海、翁庆北任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汪建初任贵阳学院副院长,不再担任贵州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李 灿任贵阳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友昌任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龙 健、周江菊、李斌任凯里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韦 英、张来任安顺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石 维、罗静任铜仁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潘 勇、罗红英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艾德春、费虹任六盘水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 志任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不再担任六盘水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毛有碧不再担任贵阳学院院长职务;


  姚仁海不再担任凯里学院院长职务;


  吴次南不再担任安顺学院院长职务;


  刘照惠不再担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孙诚谊、刘健不再担任贵州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王子正、余昌胤、蔡善君不再担任遵义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滕 红不再担任贵州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职务;


  杨 勇不再担任贵州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


  郭 文不再担任贵州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梁 杰不再担任贵州理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龚 辉、钱庆生不再担任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副院长)职务;


  陈应勇不再担任贵州商学院副院长职务;


  陈宝湘不再担任贵州警察学院副院长职务;


  雷昌蛟不再担任遵义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韦 煜、黄明辉不再担任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焦 艳、赵福菓不再担任贵阳学院副院长职务;


  向贤礼、甄在溪不再担任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江晓谷不再担任凯里学院副院长职务;


  令狐荣涛不再担任安顺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嘉福不再担任铜仁学院副院长职务;


  邱国俊不再担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彭望书不再担任六盘水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李葆青不再担任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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