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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2021年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回头看”

最高检开展2021年

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回头看”

派出五个检察组实地检验整改效果

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


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出五个检察组,通过专门巡回检察的方式,先后分别赴江苏省无锡监狱、山西省太原第一监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监狱、江西省赣江监狱、河南省豫南监狱、重庆市渝都监狱和甘肃省兰州监狱,检察并督导各地对2021年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检察将持续到12月25日。

  
今年5月至6月,最高检就集中组织黑龙江、云南、上海、湖南、吉林、广西、四川等省区市检察机关组成七个巡回检察组开展了交叉巡回检察。距离7月份各巡回检察组向被检察地省级检察院和司法厅(局)反馈整改意见已经过去了5个月,各地整改的效果如何?为了进一步提升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的质效,最高检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开展2021年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做好2021年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的“后半篇文章”。
  

据悉,此次巡回检察“回头看”将重点检察被检察地司法厅(局)、被检察监狱、被检察地省级检察院,以及对被检察监狱承担派驻职责的检察机关整改落实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的情况;巡回检察组移交的14类职务犯罪线索,以及向司法厅(局)移送的违纪问题线索及其他犯罪线索的查办情况;对派驻检察人员不当履职的追责情况;巡回检察过程中发现其他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在检察方式上,巡回检察组将采取听取被检察地司法厅(局)和省检察院整改情况报告,以及被检察地省级检察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线索、检察履职追责情况和移送给司法厅(局)等问题线索查办情况的报告,查阅、调看有关案件材料和监控资料,调看监控录像和联网监管信息,实地查看监狱有关场所,与有关监狱领导、监管民警谈话,与有关罪犯谈话等方式开展检察工作。最高检第五检察厅负责人特别介绍,各检察组实地检察工作要严格按照被检察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可采取视频谈话、视频巡查等形式开展检察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巡回检察“回头看”将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对反馈意见清单式对照检察,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专项检察任务。
  
据悉,此次巡回检察“回头看”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相关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于潇 单鸽
编辑:薛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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