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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语言与文学翻译(深度好文)

陈志杰 思飞学术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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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文学或语文学,正象语文学这一名称所表示的那样,是人民文学活动或语言活动的组成部分。因而,在一系列科学学科中,文学理论更接近于研究语言的学科,即语言学。有一系列边缘科学问题,既可算作语言学问题,又可算作文学理论问题”(什克洛夫斯基等,1989:76)。文学的翻译是以各种文学作品为对象,从一开始就必须面对文学作品语言的理解和赏析,最终也只能通过文学性的语言形式来实现。文学翻译理论的研究离不开对文学语言的思考。文学翻译是一种特殊的文学创作活动,自然也是语言的艺术。好的翻译不是对原文本字比句次的模仿,也不仅仅是忠实地再现原作的意义,而是原作艺术生命的延续。文学的语言总是体现出一定的艺术性和审美性特质,这是文学作品的文学性所在。文学翻译的任务就在于如何恰如其分地再现这种内在的文学性。但是,这并不等于否定了文学语言的表达功能。文学语言首先是一种能指符号,与所指的概念联系在一起,表达一定的意义。任何读者都可以从中发现某种意义所在,虽然这种意义可能引发不同的情感和审美体验。文学的语言具有双重的特征,不但具有交流的价值,还具有审美的功能。一方面,文学的语言源自日常生活中的语言,不可避免地有了以交流为目的的功利性特点;而另一方面,文学的语言常常会偏离日常用语,符合审美的要求和艺术创造的规律。因此,翻译文学必须“达”与“雅”并举。


文学语言无法与普通语言截然划清界限。作者不可能从真空中获得语言,运用一种完全脱离日常生活的特殊语言进行言语活动;读者也不可能抛弃普通言语而获得对文学文本的解读。普通语言是为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要,即表达交际的需要而产生的。文学语言虽然有异于普通语言,但一般都不会丧失信息传递的功能,依然具有从母体带来的交流性特点。从这点来看,文学的语言首先是意义的传递,其次才是诗性的表征。文学翻译是建立在对源文本解读的基础上的,翻译文学必须流畅易懂。严复所谓的“达”就是要设法使源文本中“词理本深”但却“难于共喻”之处,尽“显其意”(罗新璋,1984:136)。由于语言具有传达意义的功能,所以把源文本意义忠实地传译出去是对译者最基本的要求。译学的语言学研究范式正是基于这个假定,以对比语言学为基础,强调语义成分和语法结构对等的可能性,接着,又顺理成章地转向文本功能的对等。翻译的忠实首先是意义的忠实。一味强调意义的模糊性和阐释的多样性,实际上是把文学语言的两种功能和特点混为一谈了。以文学语言的文学性特点完全抹煞文学语言与普通语言的联系,不但可能使文学阅读成为一种任意而为的语言游戏,也将有可能完全否定翻译存在的价值。如果人们的语言活动是一种脱离生活世界的语言游戏,对源文本的理解完全无法确定,那么,翻译也就只能是率意而为的创作了。


如果源文本是通过语言对外在现实的客观再现或是作者本人思想情感的流露,那么用任何其他的语言也同样可以忠实地再现人类共同的现实世界和情感世界。但是,俄国形式主义却对这种“摹仿”观提出了质疑,指出文学作品的语言形式本身就是艺术性的。“在日常生活中,词语通常是传递消息的手段,即具有交际功能”,而“文学作品则不然,它们全然由固定的表达方式来构成,作品具有特殊表达艺术,特别注意词语的选择和配置。比起日常使用语言来,它们更加重视表达本身”(什克洛夫斯基等,1989:83)。文学语言是对普通语言的特殊性使用,也是对普通语言的偏离。普通语言和文学语言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目的,普通语言往往注重于信息的传递,并不要求阅读者过多地注意所使用的语言本身;而文学语言则恰恰相反,其功能不仅仅是要传递信息、生成意义,它还努力显现自身的魅力,让读者沉浸在语言本身的形象美和音乐性之中。文学语言的独特意义就在于将自身显示为一种审美形象。因此,“文学翻译是艺术化的翻译,是译者对原作的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的审美的把握,是用另一种文学语言恰如其分地完整地再现原作的艺术形象和艺术风格,使译文读者得到与原文读者相同的启发、感动和美的享受”(郑海凌,2000:39)。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郭宏安先生批判了文学语言层面的“雅”“俗”二元对立,把严复的“雅”解释为文学性。“如果把事情放在文学层次上看,情况就会不同。倘若原作果然是一部文学作品,则其字词语汇的运用必然是雅亦有文学性,俗亦有文学性,雅俗之对立消失在文学性之中。离开了文学性,雅自雅,俗自俗,始终停留在语言层次的分别上,其实只是一堆未经运用的语言材料”(周发祥等,2006:142)。文学翻译是从语言字词句的表层意义的把握和再现开始,但却要超越这个低层次的要求,表现出音、形、意三个方面的审美特色,因为译作必须是文学作品,“而真正的翻译文学应该是既真又美的”(许渊冲,2003:79-101)。在求真上,它类似于一般实用性文本翻译的特点;但同时,还要符合艺术美的要求。翻译文学“不仅要求通顺易懂,还要求优美流畅,富于描绘和文采,具有感染力。换句话说,文学作品的翻译更多强调语言文字的表达。这方面的要求可以用四个词组来概括,即通顺、简洁、文采、声韵”(彭长江、顾延龄,1999:84)。例如:

A glooming peace this morning with it brings;

 The sun, for sorrow, will not show his head:

 Go hence, to have more talk of these sad things;

 Some shall be pardon'd, and some punished:

For never was a story of more woe

 Than this of Juliet and her Romeo.

(William Shakespear, Romeo and Juliet)

这清晨带来了阴郁的和平,

太阳也难过,不肯路出他的脸。

走吧,再回去谈谈这悲哀的事情,

有的可以得到宽免,有的就要究办。

人间的故事不能比这个更悲惨,

像幽丽叶和她的柔蜜欧所受的灾难。

(曹禺译)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

太阳也惨得在云中躲闪,

大家先回去发几声感慨,

该恕的该罚的再听宣判。

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

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

(朱生豪译)

这是莎翁《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最后一段。原文是以诗歌形式写成,每行都是五步抑扬格,前四行隔行押韵,最后两行押偶韵。曹译直白,完全是以口语词汇翻译,忠实地再现了原文语词的意义,也完全符合舞台表演的要求,但语言过于直白,无法再现源文本的诗性特征,因而译作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远逊于原作;而朱译不但在意义上没有脱离源文本,也考虑到了原作的审美艺术性。译文每行十个字,对应原文本中每个诗行的十个音节。由于汉语是每个字一个音节,这样的对应显得非常工整。在押韵上,译者也努力模仿源文本,前四行隔行押韵,而最后两行则同样押偶韵。更为重要的是,在最后两个诗行的翻译中,译者并没有字句相应地直译,而是以婉转的方式曲尽其意。这两行译文有些近似我国的古词曲,渲染了一种哀伤却又无可奈何的意味,剧情虽已结束,但却留下凄婉的袅袅余音。由于使用了文言语词和句法,译文更加书面化,不但显得比直白的曹译更有文采,而且也很好地再现原文的诗歌韵味。译文不但富有诗意地再现了源文本的意境,且音韵流转、意圆音响。再例如:

   I repair to the enchanted house, where there are lights, chattering, music, flowers, officers (I am sorry to see) and the eldest Miss Larkins, a blaze of beauty.

(Charles Dickens, David Copperfield)

我来到那迷人的住宅,那里有灯光、谈话、音乐、鲜花、军官们(看见使我难过)还有最大的拉京士小姐,一个美的火焰。                   

 (董秋斯译)

我现在朝着那家仙宫神宇走去,那儿灯光辉煌,人语嘈杂,乐音悠扬,花草缤纷,军官纷来(这是我看着极为痛心的)还有拉大钦小姐,简直地是仪态万方,风姿千状。 

(张谷若译)

董译循规蹈矩,完全按照原文字词对应,忠实直白地再现了原文。但是,“灯光、谈话…”等多个物象清单式的罗列,根本不能再现当时原文中富丽堂皇的景象和热闹喧杂的气氛,也无法把上流社会奢侈糜烂的生活展示出来。相反,却给读者一种干瘪、毫无活力的感官印象,这与源文本中上流社会忙碌的社交生活景象完全是背道而驰的。张译则从心所欲,但却毫不逾矩。译文大量采用了具有文言色彩的四字结构,如“仙宫神宇”、“灯光辉煌”、“仪态万方”、“风姿千状”等,用词华丽铺张,极尽夸张之能事,把上流社会的喧嚣和腐烂展现得淋漓尽致。这些文言词语不但使译文更加丰满、生动、形象,而且“读起来上口,听起来入耳,增添了译作的感染力。”(彭长江、顾延龄,1999:228)可见,文学翻译是从语义层面出发,并超越了语义层面而上升到审美层面的艺术性创造。


文学“创作中的言语活动不仅有描述客观世界和表现主观世界的外在目的,而且还有一个内在目的,这就是通过它自身的活动而创造出一个具有审美价值的言语成品或文学文本”(王汶成,2002:93)。同样,文学翻译必须两头兼顾,既要客观传递原文本的意义,又要主观再现源文本的艺术感染力。对于文学翻译,译词和译意是最低的要求,也是最起码的要求。但是,好的翻译文学应该是文学作品的重生,是在忠实字面意义基础上的艺术性升华。因此,茅盾说:“对于一般翻译的最低限度的要求,至少应该是用明白畅达的译文,忠实地传达原作的内容。但对于文学翻译,仅仅这样要求还是很不够的。文学作品是用语言创造的艺术,我们要求于文学作品的,不单单是事物的概念和情节的记叙,而是在这些以外,更具有能够吸引读者的艺术意境,即通过艺术的形象,使读者对书中人物的思想和行为发生感情。文学的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罗新璋,1984:511)。追求内容的忠实就必须在字面上贴近原文,但是,寻求文学性的表征则要求使语言发生某种程度的偏离。这是一个矛盾的悖论,译者就是要在文字的忠实性和文学的艺术性间的夹缝中求生存。


本文摘自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文言语体与文学翻译》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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