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警示】中纪委通报扶贫领域腐败案件 亟需厘清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边界

2017-07-04 中国扶贫

25日,中纪委官方网站通报了两起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的典型案例,通报表示,扶贫项目运作中发现的问题,暴露出了个别单位和部门在监督管理上存在漏洞,带来深刻警示。


A

四川省彭州市丹景山镇石河村人均收入15862.45元,处于当地较低水平。2010年,彭州市开始规划新一年巩固退耕还林工作。丹景山镇林业站站长游小玲借用合作社名义向相关部门申报退耕还林和养殖合作社项目,以此套取巩固退耕还林丰产措施项目和家禽养殖项目补助资金。


游小玲等人在未实施任何项目内容的情况下,编造了一套虚假项目资料,顺利通过了项目验收。2012年8月,划拨到石河村养鸡专业合作社账户22.9万余元被众人私分,其中游小玲分得8万元。此后游小玲等人又用同样的手法套取了一个45万余元的丰产措施项目,游小玲从中获取13万余元。

2016年5月27日,彭州市纪委给予游小玲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8月,彭州市人民法院判决游小玲3年10个月有期徒刑。游小玲案件给当地带来了极大的震动和警示,彭州市制定《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资金一卡通”,将补助资金直发到农民实名账户,由该市林业和园林纪检组进行随机核查。同时,从项目申报开始加大公开力度,项目完成后,归档资料必须包含项目实施前后的对比照片,加强对项目验收结果和资料的公开及监督。


B

四川省简阳市平武镇玉林村的党支部书记邓发权2005年玉林村的新村扶贫项目中,做出“假合同”,谎称自己“垫支”一万余元并收取报销款。还与相关公司老板合谋,通过增加材料单价等形式,继续虚增部分费用,前前后后,邓发权一共骗取扶贫专项资金15000元。


2016年12月,简阳市纪委收到群众匿名举报,对邓发权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查处。2017年1月,平武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邓发权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规骗取的15000元全部收缴,上交玉林村集体账。

目前,简阳市正在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了《简阳市脱贫攻坚问责办法》,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同时采取聘请群众监督员、定期召开村(居)民询问质询大会等方式扩大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渠道。

中纪委在通报中表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大多发生在基层,一些基层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对扶贫资金打“歪主意”,他们的手段已经不限于简单的吃拿卡要,还盯上了扶贫项目。目前的扶贫项目大多由基层政府主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农村基层干部任“主角”。这些项目里,部分基层干部逾越权力边界,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个别人甚至打着“合作社”的幌子进行贪腐。因此,规范扶贫项目建设的监管、厘清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边界已成为当务之急。

扶贫项目运作中发现的问题,也暴露出了个别单位和部门在监督管理上存在漏洞,给我们带来深刻警示。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明确要求,今年要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坚决查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畅行“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强化对扶贫项目的全链条监督,防止基层干部在运作扶贫项目时“踩红线”,确保每一份扶贫资金都能用在刀刃上。




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中纪委


编辑:王健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