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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事实基础的广告手法不构成虚假宣传

云知队 2019-04-29

编者按: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刚因虚假广告“创办一年,成交量遥遥领先”而吃了1250万元的罚单;细搜发现,瓜子二手车与人人车一直多有纠葛。但是,人人车的“买车0首付,三天包卖”不构成虚假宣传,法院的裁判出发点主要有二:其一,具备一定事实基础;其二,通过了广告协会的审查。详见下文——

车好多旧机动车经纪(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

案号:(2018)京0108民初1661号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原告:车好多旧机动车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瓜子二手车网站经营者)

被告: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人人车网站经营者)

案情简介

原告车好多公司系瓜子二手车直卖网www.guazi.com的经营者,被告人人车公司系人人车www.renrenche.com的经营者,二者均通过网络平台从事二手机动车买卖服务。车好多公司诉人人车公司在其人人车网站及App、主要网络视频平台、电视平台的广告宣传中,使用“买车0首付,三天包卖”等不实网络宣传语,以片面性、歧义性语言进行宣传,造成相关公众误解。

法院认为

被告人人车公司通过其官方网站、人人车APP、电视台及第三方视频网站发布了涉案广告,其广告内容与本案争议相关的用语为“买车0首付”、“三天包卖”,以上为本案原告车好多公司主张侵权的基础事实,本案焦点在于被告人人车公司进行的广告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本案被告使用的用语系行业内较为常见的广告手法,即便存在夸张的成分,但尚未构成虚假宣传,其在广告中已经对上述条款进行了表述“详见官网”,可见对于上述广告用语存在一定的条件限制。二手车买卖交易系消费者通过交易平台完成的,消费者买卖过程中,对这类大额的交易,追求交易利益最大化和交易安全。因此,无论广告用语如何,消费者都会自行比较不同交易平台价格和服务,综合考量交易平台的性价比等因素,不会因为单一广告就误导消费者,从而实现交易机会的削减

中国广告协会已经在事前对于本案争议的广告用语进行了审核,作为权威的广告行业协会具备较高的审查能力,其对符合广告法的广告用语审查意见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亦可以认为不会侵害消费者利益,从而可以得出本案的广告不会误导消费者,既然如此,亦不会损害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所以被告主张其意见仅为符合广告法的意见,是否符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意见不具备参考价值,本院依法不予采信。从被告提交的类似网站来看,其他网站也存在类似的宣传用户,包括原告的瓜子网也声称可以“保卖”,至于首付高低需结合银行对车辆情况,车辆价格和贷款人的资信能力评定,故这类广告用语亦为行业内广泛接受用语,不构成虚假宣传。从被告提交的本案案发前消费者评论情况来看,消费者确实享受到了原告提供三天包卖服务的便捷服务,故被告的宣传行为具备一定的事实基础,不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竞争法维护交易秩序,同时也能促进消费者福祉。本案被告的广告用语具有事实基础,并未损害正常的交易秩序,且在广告刊发前获得了权威机构的审批,在广告刊发后也促进了市场的交易,使得买卖双方获得实惠,对于市场良性竞争具有促进意义。原告车好多公司主张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无事实基础及法律依据,本院依法全部予以驳回。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车好多旧机动车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编辑|云知队

天册·合伙人罗律师组建的识产权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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