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汉清:手握“一支笔”,身背“一杆枪”
党旗飘飘
宋汉清,男,汉族,1986年11月出生,2009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莒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该同志扎根基层,从在检察院参加工作到转隶至纪委监委以来,一直战斗在反腐肃贪第一线,他是锋利的“尖刀”、勇敢的“斗士”。“坚持真理,坚守理想”是他的政治品格,“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是他的工作态度,“冲锋陷阵,无所畏惧”是他的行事作风。手握“一支笔”、身背“一杆枪”,他为我们诠释了什么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铁血与担当!
赤胆忠心永向党,气壮山河志不移
对党忠诚砥砺前行。“加入中国共产党时我曾面对党旗宣誓,进入纪检监察队伍时我曾面对党纪法规宣誓,我要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为捍卫纪法尊严奉献一生!”这是他时常提醒自己的话。在参加工作的十多年里,他始终不忘自己入党入职的初心,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摆在首要位置。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不畏艰险敢啃“硬骨头”。2018年,宋汉清同志刚从检察院转隶到纪委监委工作,就参与办理了一起重大贪污受贿系列案件,在面临着案件波及面广、问题错综复杂、被调查人极度抗拒,反侦察意识较强,调查取证及其困难等诸多障碍,但宋汉清同志并没有妥协罢休,反而撸起袖子,咬紧牙关,每天只休息4、5个小时,将全部的精力放在突破案件中。在历经近100个日夜后终于攻克难关,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将被审查调查对象违法犯罪问题查清后移送司法机关。近年以来,该同志参与留置案件办理共17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11人,其中涉及省管干部3人,市管干部5人,县管干部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
任劳任怨甘为“孺子牛”。2021年7月,宋汉清同志临时接到通知前往市纪委参与专案,他没有丝毫犹豫,服从组织安排,即刻动身出发。在办理专案过程中,因案件特殊性,涉及人员分散在全国多个省市,取证难度大,宋汉清同志不畏艰辛,将完成取证任务放在首位,就连除夕前夜,仍奔波于赶往南京、上海的路途中,在经历6个月的高强度工作后,顺利将案件办结,并追缴违纪违法所得2000余万元。案件查办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贡献了力量。工作情况得到时任市纪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表扬。
2022年12月,宋汉清同志再度接到来自日照市纪委监委的借调通知,面对组织的召唤,他义无反顾再度动身,现仍然奋战在某中纪委交办案件中。长期奋斗在反腐败斗争一线,他留给家人的陪伴并不多。“唯一让我愧疚的是我的家人。”谈到多年的经历,宋汉清同志自嘲:“这些年,不是在办案点,就是在去办案点的路上”。同时,他也这样说道,“但回头再看,我的青春毫无保留地献给了党、献给了纪检监察事业,我为此感到自豪。”
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
不忘初心筑牢防线。常年奋战在反腐一线的他,难免会遭受各种“污秽”的侵蚀,但他思想上从没有过丝毫松懈,始终坚定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性和敏感性。无论是面对金钱、利益的诱惑,还是威胁、报复的恐吓,又或是家人、亲戚的埋怨,他都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以绝对的忠诚、干净、担当撼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保持清醒坚守底线。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他心中深藏一把“戒尺”,知道自己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在有所作为的同时,更是能做到有所不为,从不出没各种娱乐场所、从不沾染各种生活陋习、从不结交各种酒肉朋友,立足本职,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
遵章守纪不踩红线。常年以党纪法规为必修课的他,早已将纪法入脑入心。他时时刻刻以身作则,自觉践行《准则》《条例》,守纪律,讲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十一个不得”“十五个不准”要求,将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置于红线之中,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
来源:莒县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