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网友吵翻了!“成都地铁偷拍案”原告或将上诉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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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备受关注的“地铁被冤枉偷拍”案一审宣判。法院不予支持原告所提要求,据了解原告将继续上诉讨说法。
该事件在次日继续霸占热搜榜,相关话题热度居高不下,尤其是广大网友对此事极为关切,展开热烈讨论。
网友评论
01
赞成男生的观点
网友:首先,被误解男子没有做错事,承担了被误解的时候在车辆以及在车站被误解的影响,且并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却因害怕承担未证明清白就离开所承担的舆论影响而需要被逼配合自证清白。意思是,以后公共场所就可以随便怀疑别人性骚扰或者偷拍,要求对方自证清白了吗。这本来就是不合理的,未违反者自证清白的代价和精神损失未得到赔偿和声张
网友:什么叫散布出去造成网络舆论?引起媒体关注?没有媒体关注那两个女的能道歉吗?不向公众发出来回家躲被子里哭?
网友:违法成本趋近于零
02
反对男生的观点
网友:金额要求过高,肯定不会支持撒
网友:我们大部分人的观点,从这个人选择拉地铁下水,他的目的就是在骗流量,骗钱了。实际情况也是,各位冷静想想,他发抖音说告地铁,这个没问题,因为地铁公司没提供对他有利的证据,存在问题是没问题的,但是他的诉求理由,是钱,这才是他为什么会败诉,他应该的选择途径是什么,起诉两个女的侮辱诽谤,找有关部门反应地铁的问题,而不是拉起舆论,妄图借法律来给自己牟利
网友:其实事情很简单,就是男子的鞋反光,把对面站台的照明灯光还是屏幕的灯光反射了,也就是反光。那个女的不知道是不是恐怖电影~恐怖剧看多了,以为是摄像头小灯珠发出的光,非要说是男子偷拍它,和那个四川大学的张薇有一拼,甚至可以说是张薇的翻版。人家男生都说了,包括警察也证实了,就是反光!反光!很简单的一个事情,被那个女的弄复杂了。不知道它是不懂物理光学原理,还是凶杀剧看多了,或者是女权主义~女权思想加持,肆意诬蔑人家小哥哥。
03
赞成法院判决
网友:法院判的没毛病。不然以后谁敢维权,会助长社会上真正违法犯罪的行为,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况且动不动就5w,这个可是有些人工作一年的收入。
网友:为什么这个事情大家反应这么大,这男的一开始拉男女对立搞什么男权女权抓住社会心理,再利用舆论推动事件,从这里事情就已经变味了。男子描述的和法院描述的感觉是两个风格画面,如果是不明所以的选择相信哪一边,这社会讲证据的不是搞辩论的。也就是遇到地铁刚好监控坏了所以大家喋喋不休成都地铁吧,如果没坏地铁把监控拿出来对他自己又没有坏处,毕竟一开始就没地铁什么事,可以运气不好罢了。
04
其他观点
网友:这个事件全程吃瓜,只能说这个审判结果的恶劣程度跟彭宇案有的一拼了,法院觉得原告诉求不合理可以不支持诉求,但是连被告侵权都给否了真是没想到,搞不好就是开启大诬陷时代的导火索。还有成都地铁一个站多个摄像头损坏造成监控缺失都没领导下课的么
网友:还是讨论一下“摄像头损坏”吧,来个通信的说说能坏几天
网友观点
有网友认为原告小题大做,赔偿金额要求过高,借题发挥,让女生、地铁索要巨额赔偿。
也有网友认为原告作为男性,在本案天然处于劣势,不论是草率收场、还是继续上诉,到最后都是自己理亏。
还有网友赞同法院判决,认为法院分析有道理,认为男生借这次机会博眼球,搞男女对立,故意挑事……所以不应该支持他的诉求。
也有网友在纠结地铁公司方监控损坏一事,认为监控在这个时候出问题显得特别蹊跷,认为本案还有内情可以挖掘。
写在最后
原本以为本案会随着法院的一审判决而尘埃落定。没想到激起了更大水花,男女生的权益、群众的关注、地铁的服务与职责都牵动着大众的神经。
国内地铁发展数十年,已爆出了多起偷拍、偷拍被冤枉等事件,事件的重点也从乘客纠纷发展到网友情绪,这个世界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但也要小心身边的恶意。
据悉,本案的原告还将上诉讨说法。
原本不应该发生的误解到今天落得一地鸡毛,男生确实被冤枉,女生也的确道歉了,地铁公司处置也没毛病,那又谁还不满足呢?
你是怎么看待这次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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