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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几个字被罚10万元一点也不冤!深圳这些楼盘广告被立案查处!

最近深圳楼市逐渐回暖

各路开发商、中介

真是把努力卖房打在明面上

你可以努力

但不要用错力

不然你努力的结果

不是成交单

是管哥给你的罚单


打广告一定要实事求是

不是说不给你夸自个儿楼盘

是你要有个底线吧?

种了几棵小树苗

就说是森林氧吧、养生秘境

挖了个小水坑

就说是湖景洋房、水景园林

旁边有小吃店、网吧和理发店

就说是集餐饮、娱乐休闲为一体

就算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保安

也说是私人管家、尊贵生活

......

高考写作文的时候都没见你

想象力这么丰富、文笔这么好


还有不要为了卖房过度用力

比如说跟升值回报率沾上边

给楼盘增添吸引力

这么有投资眼光

怎么自己不买呢?

要么就想方设法跟名校沾上边

将楼盘打包成“学位房”

这招最“吃”家长

这些广告行为都是违法的!



案例一


2020年9月,深圳市卓某新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宣传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卓弘星辰花园”,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大运圈地铁口 约81-138㎡阔景美宅T.0755/89890888 地址:龙岗·3号线永湖站A2出口”等广告内容,当事人发布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的房地产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00000元





案例二


2022年11月,深圳市坪山区“新城燕某和鸣花园”营销中心发布“轻松读深中,入手正当时”“一步深中,家长更放心”“价值潜力兑现,买在地铁开通前”等广告宣传语,并列举了地铁开通前后房价变化的数据


当事人在其楼盘营销中心使用“轻松读深中,入手正当时”“一步深中,家长更放心”等广告文案,含有意指购买其楼盘房产能够为入住者办理升学事项的承诺内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使用“价值潜力兑现,买在地铁开通前”的广告文案,并列举了地铁开通前后房价变化的数据,上述广告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涉案广告且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处广告费用三倍罚款2411.94元。




案例三


2022年10月,深圳市奥某传媒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首付96万起!地铁/商业/学校就在家门口!抢爆城芯标杆”的广告,含有“驾车到光明城高铁站,也只需十分钟,到深圳站约半小时”“华润里到此开车用不到10分钟,单价都低了约1万,性价比高下立见”“步行5分钟即达某购物广场、综合市场”“光明百花实验学校,百花实验幼儿园都在10分钟步行范围内”的内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房地产广告中禁止使用的“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宣传内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当事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







发布广告需要谨慎再谨慎!

为规范房地产广告活动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照相关法律法律、法规、

规章以及有关政策要求

制定了以下房地产广告合规指引

希望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及相关广告从业者

仔细阅读并参照执行!

(随着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

合规指引也会将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


管哥苦心说了那么多

就是希望相关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明白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在发布广告时

偶尔开开脑洞没问题

但毫无底线的毁三观或者触碰法律红线

引关注赚低俗流量

万万不可!

迟早阴沟里翻船!


在这里管哥也提醒广大市民

尤其是有意向要买房的亲

这些广告合规指引对你们一样有用!

能增强你们对房地产广告信息的鉴别能力

提高警惕,避免被欺骗误导!

如发现有相关违法广告线索

请大家及时拨打12345热线电话举报投诉

一经查实,将依法严惩!




本期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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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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