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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法律与争议解决2018年度高峰论坛成功举行

  2018年12月9日,“中国建设工程法律与争议解决2018年度高峰论坛”在北京国务院第二招待所成功举行。论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办,中伦律师事务所协办,包括法官、仲裁员、律师、企业法务、专家学者以及建设工程领域相关单位的近400位代表参加了本届论坛。

“中国建设工程法律与争议解决2018年度高峰论坛”成功举办


  论坛开场致辞与颁奖环节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事业发展处副处长贾珅先生主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学兵律师为论坛致开幕辞。


  王承杰秘书长首先对论坛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他谈到,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承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程项目。中国企业承包海外工程项目数量不断增长,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国企业必须对海外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控制加强学习,而今天这个盛会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张学兵副会长表示,本届高峰论坛众多建设工程领域的业界精英齐聚一堂,可谓高朋满座。可以想见,今天的论坛通过分享、交流对建设工程领域最前沿、最热点法律问题的感受、观点,必将成为一场思想盛宴。中伦律师事务所很荣幸能为论坛的成功举办尽一份力。张会长祝愿论坛的发展之路越走越好,为中国建设工程法律实践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事业发展处副处长贾珅先生主持开场环节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致开幕辞

  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学兵律师致开幕辞


  开幕致辞结束后,论坛进入为《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下称“《法律评论》”)2018年度有奖征文比赛颁奖的环节。法律出版社编辑总监张雪纯先生和《法律评论》主编、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巍律师在颁奖前致辞。张雪纯总监首先向各位获奖者表示祝贺。他谈到,获奖征文作者来自建设工程法律领域的不同岗位,论文选题涵盖建设工程领域的热点问题,是作者多年实践经验、理论研究的智慧结晶。将获奖征文集结成册,能为建工领域的专业人士就相关专业问题的探讨提供更多思路、更多启发,具有很大价值。孙巍律师介绍了此次征文的评选流程,对最高院民一庭的审稿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孙律师谈到,《法律评论》创刊八年来,登载了许多高水平的优秀作品,为中国建设工程法律领域作出一定贡献。明年的征文比赛,编委会计划对投稿征文通过登载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渠道、高频率进行宣传,为征文作者的智力成果提供更好的推介平台。

法律出版社编辑总监张雪纯先生颁奖前致辞

  《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主编、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巍律师颁奖前致辞


  本次征文比赛共评选出10篇获奖文章,法律出版社编辑总监张雪纯先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学兵律师、最高院民一庭主审法官谢勇先生、最高院法研所研究员李明先生、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李经纬先生、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秦玉秀女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赵健先生、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辛正郁律师以及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世亮先生分别为征文获奖作者颁奖并与他们合影留念。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高平先生代表获奖文章作者发表获奖感言。

  颁奖嘉宾与获奖文章作者合影留念

  颁奖嘉宾与获奖文章作者合影留念

  颁奖嘉宾与获奖文章作者合影留念

  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高平先生代表获奖文章作者发表获奖感言


  颁奖环节结束,论坛正式进入主题发言及讨论环节。第一场主题发言的发言人为最高院民一庭法官谢勇先生。他的发言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审判中的重点、热点及难点问题”展开,着重谈到将要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回应了解释(一)适用于司法实践所产生的一些问题。同时,他认为建设工程案件的审理,应注重兼顾各方的利益,真正实现公平。谢勇法官结合自身建设工程领域多年审判实践经验,发言内容详实,妙语连珠,赢得与会者热烈的掌声。

  最高院民一庭法官谢勇先生主题发言


  第二场主题发言与讨论由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张晓霞女士主持,围绕“中国企业海外承揽工程的法律风险与启示”展开。主题发言人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秦玉秀女士。秦女士结合自身多年从业经验,从五个方面介绍了贸仲领导下的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下称“常设论坛”)与国际商会仲裁院(ICC)和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的联合调研项目——“中国企业海外承揽工程的法律风险与启示”的工作成果。这五个方面分别是(1)东道国政治、社会及市场环境,(2)东道国法律环境,(3)项目相关方,(4)项目风险及(5)承包商内部风险。目前,常设论坛第六工作组正就国际专家的意见完善调研报告,报告预计将于明年三月或四月出版。随后,第六工作组部分成员就调研报告发表看法。中国机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第六事业部高级顾问钱武云先生认为,调研报告从防范法律风险的角度总结了大量中国企业承包海外工程的相关案例,值得中国建工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认真研究、学习。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显峰律师认为调研报告总结了普遍的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工程领域相关风险,有助于打破境内外建设工程从业者沟通的藩篱,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卢晓平律师谈到,近年来,国家出台不少文件规范中国企业海外经营行为。中国企业在走出去时,一定要注重自身合规建设,减少损失的产生。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上午的讨论。

  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张晓霞女士主持第二场主题发言与讨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秦玉秀女士主题发言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第六事业部高级顾问钱武云发言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显峰律师发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卢晓平律师发言


  论坛第三场讨论由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巍律师主持,讨论主题为“利用互联网提高审判效率和透明度的可行性研究”。这一题目是常设论坛第七工作的调研课题。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解学锋先生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王振中先生分别做主题发言。解学锋法官从调研的目的与选题、调研的收获与感受等方面对调研情况进行了介绍。他谈到互联网时代,我们应借鉴国内外成熟技术经验,使信息技术助力诉讼、仲裁实践。王振中先生以“电子送达”为主题,围绕提升电子送达质效的准备工作、对送达程序开展的建议等展开发言。他认为电子送达规则的设计,应考虑公正和效率的双重价值取向。主题发言结束后,第七工作组部分成员对调研结果发表看法。最高院法研所研究员李明先生认为调研选题符合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具有实践意义。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李经纬先生认为调研结果注重对既有实践经验的总结,形成的建议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李经纬副院长还介绍了今年9月揭牌的北京互联法院近几个月的运行状况。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多元争议解决处副处长杨帆女士期待第七工作组就题述专题,针对仲裁领域开展更有针对性的研究。最高院法研所博士后陈敏光先生认为,互联网法院符合时代的发展趋势,减少了法庭的对抗性。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世亮先生特别谈到互联网法院信息数据安全性的问题。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分所主任王峰律师认为,互联网法院相比传统法院确实在司法效率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同时可能存在无法保证司法庄严性等问题。调研中应尝试对此类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解学锋先生主题发言

  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王振中先生主题发言

  最高院法研所研究员李明先生发言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李经纬先生发言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多元争议解决处副处长杨帆女士发言

  最高院法研所博士后陈敏光先生发言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世亮先生发言

  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分所主任王峰律师


  论坛第四场主题发言与讨论以“施工合同纠纷中的证据”为题展开,这一题目是常设论坛第五工作的调研课题。该场讨论由人保财险法律部副总经理李琪先生主持。北京国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旻律师、宁波市北仑区法院法官周利明先生分别做主题发言。陈旻律师谈到繁重的调研任务使工作组成员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最终形成第一阶段工作成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鉴定指引》,刊印在《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第七辑)》;第二阶段工作成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据指引理解与适用》(下称“《证据指引》”),于2018年9月出版发行。陈旻律师认为《证据指引》具有题材稀缺,内容沟通程序与实体且具有共识性等特点。周利明法官作为常年奋战在建设工程案件审判实践一线的专业人士,结合自身经验,将建设工程案件纠纷类型化,从法官的角度同与会者分享了建设工程案件的常见问题,反响热烈。随后,常设论坛第五工作组多位成员对《证据指引》发表看法。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辛正郁律师谈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通常有较大难度,而解读证据是所有诉讼、仲裁案件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因此《证据指引》对建设工程案件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辛律师认为《证据指引》收录的观点具有相当的确定性、共识性,同时也兼有前瞻性。北京市采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高印立律师提到,常设论坛第五工作组为《证据指引》的付梓倾注时间与心血,使其成为一本优秀的著述。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亓培冰律师认为,《证据指引》有助于案件双方与裁判者进入同一沟通平台,推动纠纷的解决。上海科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先伟律师谈到,第五工作组工作热情较高、敢说敢做,最终形成的工作成果——《证据指引》对建设工程案件争议解决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

  人保财险法律部副总经理李琪先生主持第四场主题发言与讨论

  北京国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旻律师主题发言

  宁波市北仑区法院法官周利明先生主题发言

  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辛正郁律师发言

  北京市采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高印立律师发言

  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亓培冰律师发言

  上海科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先伟律师发言


  论坛最后一场发言及讨论环节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事业发展处副处长贾珅先生主持,题目是“2017版FIDIC合同介绍与分析”。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霁虹律师、北京海外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军先生分别做主题发言。王霁虹律师“以2017版FIDIC合同变化和中国建筑企业面临的挑战”为题,从FIDIC版本的选择与适用、工程师的角色地位及对中国工程界的借鉴意义、异议、索赔及时效等程序性规定对发包双方提出的要求、期中付款证书和暂扣款机制对承包商的影响等方面展开,结合实务经验,同与会者分享了中国企业在建设工程实践中适用FIDIC合同文本产生的问题。崔军先生回顾了FIDIC合同在中国建设工程领域适用的发展情况,对比了几版FIDIC合同的不同特点,就2017版FIDIC合同的程序与实践发表看法。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赵杭律师作为本环节的讨论嘉宾,就实践中中国企业适用FIDIC合同产生一些问题及中国建设工程中监理单位的角色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美国Winston & Strawn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大彰律师也是本环节的讨论嘉宾。他谈到FIDIC合同不是唯一一个国际性的建设工程合同范本。近年来,也有其他一些机构出台的合同范本逐渐流行,为建工企业提供了更多选择。同时,针对2017年FIDIC合同规定的工程师中立问题,他认为这一规定或缺乏实操性。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霁虹律师主题发言

  北京海外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军先生主题发言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赵杭律师发言

  美国Winston & Strawn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大彰律师发言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赵健先生为本届论坛致闭幕辞。赵建副院长认为此次论坛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发言人不少为业内顶尖专家,层次高;发言内容丰富详实,质量高;现场气氛热烈,讨论环节选取建设工程领域突出的热点问题,热度高;与会者认真聆听分享,收获多。赵健副院长对参与论坛的嘉宾、论坛的主办方、协办方以及支持单位表示衷心感谢。本届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赵健先生致闭幕辞


  本届论坛的支持单位包括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of the ICC)、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律出版社、北大法律信息网、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


  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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