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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减政策落地,教育部连续给出3个答复!

问津学术 2023-03-25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589号建议的答复
教监管建议〔2022〕16号您提出的“关于探索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模式促进‘双减’政策落实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的建议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针对校外培训行业存在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突出问题,2021年10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号),部署各地采取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切实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采取银行托管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将收取的预收费资金全部缴入专户,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采取风险保证金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培训服务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不得用保证金进行融资担保,保证金最低不得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这种制度设计能有效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目前,各地已将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纳入银行监管。二、关于探索“互联网+监管”的建议如您所言,互联网是对校外培训实行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目前,教育部基本完成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开发建设工作,将数字技术应用于校外培训监管工作,重点围绕“两类应用+三类用户+三大需求”进行建设,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服务行政管理部门,为其在机构资质、培训内容、资金、服务质量监管等方面提供服务;二是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为其在年检年审服务、开设店铺、售卖课程服务、信息发布服务和咨询服务等方面搭建平台;三是服务学生家长,为其选择合规机构,购课、约课、消课、退费、评价等提供便利。目前,平台已正式投入应用并不断升级完善,全部学科类机构和部分非学科机构已纳入平台管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已经能够在线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日常监管、风险核查、实时跟踪和在线调度管理。三、关于落实综合治理校外培训的建议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众多利益群体,涉及众多部门职责,对校外培训领域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开展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整治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教育部牵头建立了由20个部门组成的“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形成横向联动、高效互动的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校外培训执法,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司法部印发了《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关于印发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8号),不断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能力,指导各地统筹运用网上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开展违规培训查处工作,对一些案例予以通报,形成震慑效应。三是清理整治违规广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国市监广发〔2021〕70号),建立校外培训广告管控长效机制,查处了一批广告违法行为。2021年共办结教育培训类广告案件2376件,培训市场广告基本绝迹。四是严查价格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对与学生家长利益直接相关的校外培训机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顶格罚款3650万元。四、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的建议推动行业自律是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重要途径。在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过程中,教育部注重发挥行业自律与行业规范作用。2021年7月,中央“双减”文件印发后,教育部指导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率校外培训机构发布倡议书,推动培训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证照齐全合法经营、遵守价格管理确保质量,杜绝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2022年1月,指导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布倡议书,进一步贯彻落实“双减”文件精神,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发出倡议,要全面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同时,大力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在信用建设、纠纷处置等方面的作用,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运营,为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提供帮扶。下一步,教育部将结合您的建议,不断优化升级平台功能,发挥好现代信息技术在校外培训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入推动校外培训治理落地见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幸福感、获得感。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教育部2022年7月28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190号建议的答复教监管建议〔2022〕21号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施策系统发力全面推进双减工作走深走实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编办、公安部、财政部、全国妇联、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现答复如下:您提到的关于强化政策制度保障、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健全协同推进机制、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也与教育部实际工作推进思路正相契合。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项政策举措,有的工作已经破题,有的正在深化,有的还在攻坚,也有的仍在研究探索。一、进一步强化政策制度保障。一是出台配套政策。单独或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快速出台20余个配套文件,基本建立起了中央文件和若干配套文件“1+N”政策制度体系,实现全覆盖、全链条治理。二是加强课后服务条件保障。教育部制订出台了课后服务相关配套措施,推动校校开展全覆盖,保证时间“5+2”,丰富内容上水平,吸引学生广参与,强化条件有保障,将课后服务作为进一步彰显学校办学特色,落实全面育人,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有效解决家长“三点半”难题的重要举措。截至2022年7月,课后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课后服务项目吸引力有效性显著提升,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比例由2021年春季学期末的49.1%提到秋季学期末的92.2%。三是强化教师资源供给。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充分掌握城镇乡村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岗位需求,精准招聘学科教师,有针对性地加强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招聘补充,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总数从十年前的909万增至1057万,增加了148万人,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比由47.6%提高至77.7%,总体上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二、进一步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一是强化统筹部署。教育部就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发布系列文件,指导各地全面改进和加强教育管理,促进学校规范办学,并建立一批教学改革示范区、示范校,整体提高了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2020年,教育部成立了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教学工作指导。二是优化教学模式。指导各地各校普遍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科学制订教学计划,优化教学方式。各地各校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精准分析学情,切实提高学生课堂学习效率。三是完善评价机制。2021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指导各地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指南从课程教学、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方面,推动学校提升教学质量。四是加强成果推广。持续推进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改造课堂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能力。三、进一步健全协同推进机制。一是注重部门联动。牵头建立由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等20个部门组成的“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形成横向联动、高效互动的工作合力。多方位开展宣传、通报、督办等工作,压实地方党政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逐步提升监管治理能力。发布《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8号)等,推动各地教育部门建立健全校外培训监管机构和执法力量,将隐形变异培训查处纳入网格化治理体系,并示范选聘社会监督员参与校外培训监管治理,引导各地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三是明确执法流程标准。印发《关于印发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8号),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和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实际,分别设置简易程序8个环节和普通程序13个环节,对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设置听证程序8个环节,保障当事人权利,格式文书包括42个范本,推进各地校外培训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四、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一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自2020年9月中央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清单或实施方案,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顽瘴痼疾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促进家庭教育能力提升。积极推进将“家校社”协同育人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法律形式对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彰显家庭教育重要作用、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作出制度安排。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40万所社会家长学校,依托网络新媒体建立2万个网上家长学校、2.1万个新媒体服务平台,通过开设父母课堂、举办亲子活动等,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升家长教育素养和能力。三是深入宣传引导。会同主流媒体开展“双减”专题报道,系统做好解读。清理整治广告,对校外培训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各地共办结违法案件2119件,基本实现了广告绝迹、街面清净。举行新闻发布(通气)会,介绍工作进展。举办全国培训班,深入解读政策精神,防止政策执行跑偏。通过宣传、引导、解读等方式,最大限度凝聚了社会共识、消除负面声音、营造改革氛围。国家统计局2021年调查显示,73%的家长表示孩子作业时间明显减少,85.4%的家长对课后服务表示满意。共青团中央2021年调查显示,72.7%的家长表示教育焦虑有所缓解。“双减”工作事关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事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人民群众小康生活成色、事关国家政治经济安全,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涉及众多部门,涉及各条战线,许多工作正处于“爬坡过坎”关键期,还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各部门按照巩固成果、深化治理、提升水平、防控风险的工作思路,着力破解观念转变、学校资源、政策保障、联动治理等方面的难题,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的1年目标如期完成,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教育部2022年8月7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160号建议的答复教监管建议〔2022〕13号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双减’政策落地,构建良好教育新生态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等部门,现答复如下:您所提建议涉及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对我们做好“双减”工作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项政策举措,有的工作已经破题,有的正在深化,有的还在攻坚,也有的仍在研究探索。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治理。教育部集中攻坚、精准发力,在涉及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收费监管、隐形变异治理、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机制普遍建立。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明确鉴别原则、鉴别依据,要求各地建立分级指导机制,建立专家鉴别制度,强化机构行业自律。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份、2577个县区建立了培训项目专家分类鉴别制度,鉴别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培训收费价格明显下降。教育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号),推动全面落实预收费监管,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过一年来的治理,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压减超过90%,预收费全部纳入监管,收费平均下降4成以上,非学科类培训正稳步推进预收费监管覆盖范围。三是监管治理能力逐步提升。发布《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8号)等,推动各地教育部门建立健全校外培训监管机构和执法力量,将隐形变异培训查处纳入网格化治理体系,并示范选聘社会监督员参与校外培训监管治理,引导各地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四是校外培训机构转型成效初显。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指导各地采取“一企一策一专班”等模式,有效发挥政策解读、稳企帮扶作用,支持规范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转型职业教育、素质教育、教育周边等其他赛道发展,有道、掌门教育等教培企业2021年四季度实现转型后的首个季度盈利。同时,指导北京、上海等地通过储备专门岗位、召开专场招聘会、线上招聘等形式,助力从业人员转岗就业。此外,教育部正在推进校外培训管理立法工作,推进校外培训依法治理,促进培训机构及全社会转变观念,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升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二、关于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近年来,教育部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注重教学模式转变,完善评价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教学质量。一是强化统筹部署。教育部就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发布系列文件,指导各地全面改进和加强教育管理,促进学校规范办学,并建立一批教学改革示范区、示范校,整体提高了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2020年,教育部成立了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教学工作指导。二是优化教学模式。指导各地各校普遍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科学制订教学计划,优化教学方式。各地各校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精准分析学情,切实提高学生课堂学习效率。三是完善评价机制。2021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指导各地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指南从课程教学、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方面,推动学校提升教学质量。四是加强成果推广。持续推进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改造课堂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能力。三、关于推进学生作业减负增效。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从把握作业育人功能、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等方面提出要求。一是优化作业设计。指导各地普遍建立了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统筹,精准分析学情,强化作业设计研究,研制了一套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义务教育阶段高质量基础性作业。二是完善作业结构。指导学校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充分体现“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是提高作业质量。鼓励教师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建立了作业公示制度,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目前,学生作业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长调控基本达到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作业的学生由“双减”前46%提高到90%以上。四、关于优化提升课后服务。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途径,按照“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强化保障”要求,推动课后服务工作落实落细。一是扩大学生覆盖范围。教育部出台课后服务相关配套措施,推动校校开展全覆盖,保证时间“5+2”,强化条件有保障,将课后服务作为进一步彰显学校办学特色,落实全面育人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国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比例达到92.2%。二是拓展课后服务资源。教育部会同体育总局、中国科协等印发了《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统筹利用科普、文化艺术、体育等社会资源。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探索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并建立了引入评估退出机制,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三是强化工作经费保障。督促各省制定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目前,全国89%的县区已经建立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五、关于中小学教师待遇和轮岗交流。一方面,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狠抓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推动各地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简称“不低于”)的要求,建立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督促各地基本实现了“不低于”目标。另一方面,深入落实《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推动各地以县为主,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教师走教等形式,推动师资均衡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六、关于加强教育新基建建设。教育部等部门在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打造数字教育平台、提升师生信息素养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一是强化教育信息化统筹,教育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意见》(教基〔2021〕1号)《关于推动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1〕2号),要求持续加大教育新基建投入,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提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应用水平。二是打造数字教育资源管理平台,2022年3月,建成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囊括中小学、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等4个子平台,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学生提供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的智能化手段。三是开发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探索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利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全面掌握全国线上线下培训机构运营状态、人员资质、资金监管、风险预警等情况,提升在线监管水平。目前,国家、省、市、县级管理员账户和各类培训机构账户已经激活使用,学科类培训机构实现应管尽管。四是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整合开发大量优质教育资源,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展示,供包括全国广大中小学师生免费使用。制定师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七、关于推进幼小衔接、普职融合。一是稳步推进幼小衔接。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围绕幼儿身心、生活、社会、学习四方面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连续11年组织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面向家长传播幼小衔接科学理念和知识,宣传推广各地幼儿园与小学科学入学准备和适应的经验和做法。二是积极推动普职融合。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抓好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升学教育,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基础上,扩大贯通培养规模,打开职教学生成长空间,推动中职教育多样化发展。八、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评价改革。202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作出顶层设计,对各级各类学校评价作出总体部署。之后,教育部出台系列配套政策文件,涉及教育评价、人才评价、教师考核评价等多方面,推动建立相对完整的科研评价制度体系。2021年3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此外,还在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开设栏目,加大对教育评价改革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九、关于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育部等部门不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丰富教育形式,构建多部门协同机制,共同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一是加强教育指导,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6号)《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等文件,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政策体系。二是拓展教育形式,推动各地各校建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等。依托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丰富资源,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各地建立一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构建社会大课堂。三是构建协同机制,推动各地教育部门、学校会同妇联等部门,通过网上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大讲堂等形式,促进家庭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实施。目前,地方教育部门、学校推进协同育人主动性日益增强,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协同育人积极性日益提高。十、关于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2022年,中办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教育部召开基础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新闻发布会、基础教育工作视频调度会,举办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督促指导各地重点聚焦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支持保证校长行使职权、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推动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得到贯彻落实。目前,教育部正在组织推动各地研制中小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等配套文件,着力健全学校领导体制机制,推动各地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双减”改革事关国家教育体系根基,事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您所提建议十分重要,教育部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深入研究,围绕“校内提质、校外减负”持续推进各项工作,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构建良好教育新生态。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教育部2022年8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博导:科研人员始终要坚持训练和养成基本的学术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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