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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年社会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推动我社社会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九三学社中央表彰奖励工作规定》(九三中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社中央决定对2021—2022年社会服务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经社中央社会服务部和相关省级组织审核推荐,报九三学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七十四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拟表彰220个先进集体和323个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18日起。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社中央社会服务部反映。
电话:(010)82553550  传真:(010)82553015电子邮箱:swww93@126.com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邮政编码:100089
九三学社中央社会服务部2022年11月18日



(来源:九三学社中央社会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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