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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 86岁高龄的江平教授给广大律师们说了啥?

2017-02-16 江平教授


来源/谈法说事  整理/龚远芳


江平,中国著名法学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2016年7月24日下午,现年86岁高龄的中国著名的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江平教授在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南区大礼堂为贵阳广大律师们作了一次专题讲座,本次讲座内涵丰富、意义深远。笔者作为现场听课的一名普通律师学员,深受启发,现将江平教授讲座的部分内容进行梳理发布,与全国律师同行和法律人一起分享。


这次讲座,江平教授紧紧围绕他提出的“律师兴则法治兴,律师兴则国家兴”深入诠释了律师的职业优势和作用,勉励广大律师积极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下是江教授授课的部分观点集锦:


一、律师兴则法治兴,律师兴则国家兴


二、律师作为一个职业来说,他的优势在哪里?只有弄清楚了职业的优势,才有权利说“律师兴则法治兴,律师兴则国家兴”。如果我说国家兴则律师兴,那绝对没有问题,也没有争议。那么为什么我说律师兴就国家兴呢,这说明律师有特殊的地位、特殊的作用,这是别的职业不能够代替的


三、律师作为一个职业来说,他具有三大优势:一是律师是一个更具有权利意识的职业群体;二是律师是一个更具有社会意识的职业群体;三是律师是一个更具有法律意识的职业群体。


四、从职业的情况来看,律师和维权紧密联系,而且律师的维权和其他职业不一样,其他一些职业是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律师的天职却是维护他人的利益。律师都是维权的,律师始终应将维权放在第一位。


五、律师本身自己的利益也需要维护,但是律师的职业并不是维护自己的利益,他的职业使命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六、警察和律师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可缺少的两股力量。维稳是公安的作用,维权是律师的作用。


七、律师的办案思维和法官、检察官、公安部门的同志的办案思维是不同的,律师的思维基本上是无罪思维,在法庭上更多的表现为对控方的对立,根本原因是思维的不同。


八、律师这种权利的观念是进步的观念,是一个值得提倡的观念,律师这种以权利为中心的思考,是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来考虑,这应该是一种进步的思维。当然这样的思维也有一些片面,没有用全局的思维来衡量。


九、律师职业自身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律师是靠自力,靠服务,靠信誉赢得市场的尊敬和尊重。


十、律师本身服务的市场就是社会市场的一部分,市场的规律的适用于律师的规律,市场竞争的规律也适用于律师的规律,律师本身就是市场的一份子。




十一、律师本身更贴近民众,更了解民众的心声。律师是民众权利的维护者,是民众利益的代言人。



十二、“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们都是学法律出身,我们的任务跟国家的治国之道完全一致。


十三、作为法律人要维护法律的精神。


十四、如何处理好治国之道和谋生之道,这个恐怕只有学习法律的人会遇到这个问题,学其他专业的恐怕没有这个方面的问题。怎么处理好治国和谋生的矛盾,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的理念,法律的理念要牢牢在心中,这个天平的概念,公正、公平、正义要牢记。(江老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语重心长呀,他还用宋世杰帮打官司的案例指引法律人如何处理治国和谋生之道)。


十五、法律人的弱点是什么?江老借用马英九父亲的一句话:"守经有余,权变不足"


十六、对于法律人来说,应该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看作最高理想。


十七、过去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有四个:一是先入为主,二是证据不足,三是无人辩护,四是缺乏监督


十八、作为律师应该准确把握公权和私权的界限在哪里,超出哪个界限就是滥用。


十九、可以把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作为一项长期的目标。


二十、司法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应该是真正实现司法独立,法院法官裁判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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