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江平:律师的哲人气质

2017-04-14 江平教授


文 | 江平
来源 | 桂客留言

我曾在国栋主编的《中国大律师》一书中写了一个序,题名为“律师兴则国家兴”,为我国律师制度在国家民主化、法制化中的作用呐喊。两年后,国栋又拟主编《律师文摘》,我想为律师的气质呐喊。

美国前总统卡特曾说过一句话:“我们拥有世界上最多的律师,但我不能说我们拥有的正义就最多。”这句话颇值得我们深思。律师是国家民主法制中重要组成部分,而众多的律师又恰恰不能必然说明民主法制的加强,这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律师本人的素质与气质不同。

律师应属于哲人的范畴,哲人并不仅指哲学家。西方国家在中世纪时从事法律职业的大都是神职人员,都应有哲人的地位和哲人的气质。哲人和商人是两个对立的范畴和概念。

哲人者,以真智慧给人以启迪、帮助,指点迷津,而不应是法律贩子,借当事人不懂法律的空子赚黑心钱。

哲人者,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具有政治家的胸怀,而不是蝇营狗苟,鼠目寸光。

哲人者,正人君子也,堂堂正正做人,胸襟坦荡,夜半不怕鬼敲门,而不是不顾人格,拜倒在金钱、权势之下。

哲人者,具有很高的文化教育修养,言谈吐语、待人接事均有相当的品位,而不是市侩习气、拉帮作风,整日忙于应酬、饭局,流连忘返于市井之中。

律师应当多一点哲人的气质,少一点商人的习气。当然我这里的商人是指和哲人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而不是要贬低商人的地位和作用。世界各国有许多商人的作用不亚于哲人,也有许多商人具有哲人的气质。

此文摘自《律师文摘》创刊卷首语。
作者介绍
江平,中国著名法学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

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
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
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节选自百度百科
律师文摘

《律师文摘》是以法律职业共同体为主要读者的大型文摘类读物,由江平、梁定邦、张思之、邓正来、贺卫方担任学术顾问。
文摘以"提升律师人生境界,提高律师业务水平"为宗旨,以"促进中国律师业的成熟与进步,推动中国民主与法制化进程"为己任,秉承"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编辑理念,博采众家之长,荟萃中外经典,竭诚营造中国律师的精神家园和权威论坛,选文突出思想性、国际性、前瞻性,是广大律师提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的优秀教材,也是社会各界了解律师业的一个窗口。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