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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重奖三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2017-01-10 化隆宣传

1月10日,在化隆县文化广场举行的化隆县第四轮“冬日六送”首场活动中,县综治委对马鑫、高乙不拉、马玉明等三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表彰奖励。

马鑫,男,撒拉族,1984年7月生,中共党员,化隆县甘都镇牙路乎村人,系青海省盐湖集团销售公司职工;高乙不拉,男,回族,1984年7月生,化隆县甘都镇牙路乎村人;马玉明,男,回族,1987年3月生,化隆县甘都镇牙路乎村人。

2016年8月9日,马鑫、高乙不拉、马玉明三人到甘都镇合什加水库游玩,发现水库里有几个人在奋力挣扎呼救,三人来不及多想,立即跳进水里救人。首先将一名落水者放到救生圈上,将另一位落水者推到水库边上,然后继续救人,就在将其他两位落水者一起推出水库边时,发现同伴马玉明被另一个落水者拖下水面,两人在拼命挣扎,高乙不拉和马鑫当即转身游过去救他们,半推半托的拉到水库边上时,才发现放到救生圈上的落水者已经不见了。因长时间施救三人体力严重透支,加上马玉明因拖下水面,身体处于半昏厥状态,在此情况下不可能继续下水救人。马鑫立即叫救出的落水者联系家属并报警,高乙不拉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甘都镇政府和派出所,并组织附近村民继续下水救人,二次溺水青年马某不幸溺亡。如果没有马鑫、高乙不拉、马玉明3人的舍生相救,被救出的四人都有可能溺亡。马鑫、高乙不拉、马玉明3名同志为他人生命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的英勇行为,体现了见义勇为的精神。

为弘扬正气,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平安化隆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县综治委研究决定授予马鑫、高乙不拉、马玉明等3名同志为“化隆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奖励高乙不拉、马鑫、马玉明等3名同志人民币各10000元。县综治委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马鑫、高乙不拉、马玉明等3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感人事迹,以他们为榜样,大力倡导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积极参与平安化隆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监制:
李玉峰  
编辑:石文辉  来源:县委政法委

投稿邮箱:hlxtxy25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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