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店员工被抓!这条红线千万别碰,最高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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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开展以来
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紧扣行动部署要求
7月27日
抓获1名诈骗医保基金嫌疑人
成功破获一起诈骗医保基金案件
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
篡改检测报告!一药店员工被抓
一男子通过篡改检测报告,获得医生处方后购买药品,从中获利。7月27日,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民警抓获了1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诈骗医保基金案件,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
近期,桂中责任区刑侦大队的民警接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监管科唐先生报案称:2021年1月至今,有多名患者医保账户存在定期购买国家谈判药品“甲磺酸奥希替尼片”的情况,且该药品是治疗肿瘤药,价格较高。经民警调查后得知,是有人利用篡改过的检测报告获得医生处方后购买。
警方获此情况后立即开展侦查,查实是某药店药房员工胡某榜(男,33岁,广西平南县人)通过篡改多名患者检测报告,为患者用医保基金购买国家谈判药品,从中获取利益,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
7月27日,民警锁定了胡某榜在鱼峰区蟠龙路某小区的落脚点,通过布控将其抓获,并在马鹿山公园一私人会所内查获了嫌疑人的作案工具——电脑。
经审讯,胡某榜对其多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榜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骗取医保基金 后果很严重!千万别这么做……
参保人员骗保情形主要有:超量开药后亲友共用或倒卖药品谋利;冒用他人社保卡就医;将社保卡出借给他人或出租社保卡谋取不当得利;伪造、变造报销单据,如病历、发票、清单等,申请报销并谋取利益;与个别定点医药机构串通,办理假住院、假就医,通过空刷社保卡套取医保基金。
近期有报道,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医保起了“歪心思”,多名被告人以虚开药品等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3000余万元,时间跨度长达7年,最终招致牢狱之灾。
某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市定点医保机构,是被告人靳某出资创办,并由其任法定代表人。靳某与时任卫生服务站药房负责人的被告人罗某预谋以虚开药品等方式骗取国家医保资金。后二人通过单位职工收集大量医保卡,并根据相应医保卡骗取医保资金的数额,按照靳某确定的比例向提供医保卡的人员分成。
被告人罗某则负责指使药房工作人员采用虚假入库单、虚增药品数量等方式进行药品登记入库。同时,由药房统一管理、调配收集医保卡,药房工作人员按照罗某等人的安排,有规律地持收集的医保卡至挂号收费处由被告人张某晶等人挂号,然后由担任全科医生的被告人张某强等人开具虚假处方单,再至张某晶等人处虚假交费,进而骗取医保报销款。罗某等人还负责统计及核算每张医保卡的使用及获利情况并报给靳某。
被告人付某系卫生服务站办公室主任兼出纳,同时在药房协助罗某诈骗医保资金。被告人王某系药房工作人员,在罗某等人的领导下参与虚假录入药品、持医保卡进行虚假挂号、交费等诈骗活动。被告人高某系护士,被告人马某系会计,二人伙同其他被告人分别收集医保卡供卫生服务站虚开药品使用。
截至某年9月,靳某共骗取医保资金3000余万元,罗某参与骗取医保资金2900余万元,付某参与骗取医保资金2800余万元,张某强参与骗取医保资金3000余万元,马某参与骗取医保资金2000余万元,高某参与骗取医保资金3000余万元,张某晶参与骗取医保资金2300余万元,王某参与骗取医保资金2700余万元。此前,被告人靳某指使案外人将卫生服务站依法应当保存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转移至其父亲的居住地,导致上述会计凭证下落不明。
本案是社区定点医保机构以虚开药品的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
本案被告人靳某等人利用经营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有预谋地收集大量医保卡,采取虚假入库单、虚增药品数量等方式进行药品登记入库,并有规律地持医保卡挂号,开具虚假处方单,虚假交费,进而骗取医保报销款,行为隐蔽性强,时间跨度长达7年,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高达3000余万元,给医疗保障基金造成巨额损失,应依法惩处。
本案依法对靳某判处无期徒刑、对罗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对其他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年不等刑罚,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同时警示社区定点医保机构切莫实施骗取医保基金的犯罪行为,否则必将受到刑事追究。
来源:连锁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