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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民建中央关于资本市场助力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的提案



支持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是加快推动我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的重要抓手。资本市场支持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还存在以下薄弱之处:上市条件针对性不足;上市企业再融资配套政策力度不足;资本市场激励创新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型科技企业的投融资生态有待完善。

为此,建议:

1.持续优化上市准入条件。持续加强部委间及地方政府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合作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合培育。明确资本市场各板块定位,突出各层次市场特色,吸引优质创新型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成长壮大。不断增强科创板“硬科技”导向,进一步细化明确第五套上市标准的适用情形。制定创业板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评价标准。发挥好新三板和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作用。

2.持续优化“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再融资制度。拓宽分类审核、简易程序机制适用范围。强化募集资金投向、使用的信息披露要求,研究明确“轻资产、高研发”公司补流政策定量指标,放宽募集资金用于补流的比例限制。推动证监会取消再融资简易程序融资规模中净资产限制,放宽简易程序下募集资金用途限制。

3.持续提升市场服务综合质量。梳理创新型科技企业中未上市企业的基本情况,尽早与企业对接,动态掌握企业上市准备工作进度,提供适应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全流程、全周期精准服务。

4.着力提升已上市创新型科技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优化股权激励股本比例、股份来源、激励对象要求,放宽预留股份比例及授予时间期限。支持管理层、技术人才和资本所有者形成利益共同体。推动长期资金入市,提供丰富的针对性指数产品。持续完善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交易机制,完善做市商制度。

5.支持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加大创新型科技企业投资力度。细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的具体操作,便利PE和VC退出,缩短风险投资循环周期,促使更多风险资本投入创新型科技企业。


(民建中央提交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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