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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普定】普定县医保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现新变革

活力普定 2024-03-20


 现下正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开展时期,普定县于上个月开始进行缴费。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医保在缴费标准和疾病报销范围等方面都有了不少新变化。那么,今年新的缴费标准是多少?可报销的疾病范围又增加了哪些项目?群众能获得哪些实在利益?针对广大群众关切的这些问题,近日,我们的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在普定县医保平台服务窗口,记者看到,服务窗口站满了前来办理医保业务的群众,工作人员正为群众们耐心细致地讲解有关医保改革带来的一系列利好政策。


  据了解,今年的医保缴费征收工作将持续到2021年的3月31日,虽然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了280元,但国家财政补贴也相应提高,医保报销范围还进行了调整,切实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能力,使老百姓受益更多。

  普定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雷告诉记者,国家对报销政策做了相应的调整,比如将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纳入慢性病门诊报销范围,将终末期肾病纳入重大疾病门诊报销范围。通过这些调整,能最大限度的减轻患者的费用负担,让老百姓能够得到更大的受益。


  此外,普定县医保局在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的同时,还对医保经办工作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提升再造,实现了群众办结时限的有效压缩。

在参保对象方面,普定县医保局也将进一步落实特殊人群、计生两户和优抚对象等人群的医保帮扶与资助,确保广大群众都能享受到医保带来的便捷和益处。



  张雷介绍,2021年普定县医保局将继续实行特殊人群缴费补贴政策,对计生两户及特殊家庭子女,以及重点优护对象个人缴费按280元的标准进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1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对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大病患者按每人5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

  张雷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普定县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以更严谨的作风,继续完善服务方式,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实现医保工作政策举措的再更新、再落实,为全县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加积极、有力的贡献。


全媒体记者 | 吴 倩

责任编辑 | 罗兴美

审核 | 骆世明 罗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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