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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十娘|长篇小说《上海人》番外:发生在33年后的事(下篇)

渡十娘出品 渡十娘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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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吴正

编辑|渡十娘  





作者简介:


吴正,著名作家,诗人。1948年9月生于上海,现定居香港。1984年开始在国内外发表和出版作品。著有长篇小说《上海人》、《长夜半生》(香港版为《立交人生》)、《东上海的前世今生》(人生三部曲之一),中篇小说《后窗》、《情迷双城》、《叙事曲》,诗集《吴正诗选》、《百衲衣诗选》、《起风的日子》,散文随笔集《黑白沪港》、《回眸香岛云起时》,译著《猎鹿人》等20余种,约350余万字。最新著作《北港岛的前世今生》(人生三部曲之二)即将出版,正致力于写作《一个人的前世今生》(人生三部曲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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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由著名沪港两栖作家吴正独家授权《渡十娘》公众号推送,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6


那盘CD盒中装有的是一正一反两张碟片:第一片是晓冬自己弹奏的《北风吹》变奏曲。这是有一回,她作为一位从国外来的提琴家的钢琴伴奏,去录音棚录制节目时,私底下请唱片公司的老板为她开的“小灶”。老板欣然同意,且分文不收。事毕后,她曾眉飞色舞地将此事告知过正之。后来,她又自已复刻了十来盘,留作纪念。此刻,她只是将其中的一张附在了牛皮封袋里,赠送给了正之。


她爱弹奏这首她的自创曲——这与正之爱他的那册手抄本的《萌芽的种子》的情结是一样的——不错,它与那些灾难连绵的年代联系在了一起,但它同样也与她自己的青春记忆和记忆中的某段秘不可宣的感情溶化了成为了一体。连她自己都无法说清究竟什么才是什么。反正她怀念那无数个已逝去了的日日夜夜,她将她难以言达的爱都填充进了这首乐曲中去。它变成了她心灵的音符化身。


另一盘是英国大提琴家Jacqueline演奏的一首叫“Sentimental (殇)”的乐曲。关于这位天才演奏家悲剧的人生故事,好莱坞曾拍过一部电影,正之也有看过,而且印象深刻。唯这首小曲是否也在影片之中出现过?正之就没有什么记忆了。这次见到这张碟片,他便立即将它放来听了听。谁知这一听之下,那种震摄心魄的音乐效果,让正之整个人都陷进了一只情感的漩涡之中无法自拔了。是因为它是晓冬留给他的遗物,故令其带上了一种特殊的能量?正之说不清。但有一点是确定的,他读到了碟片背后附着的那首短诗:


如果我死去/你会不会思念我?/不会,因为我会陪你一起死。/我站在世界的尽头/遥望这一片紫色的花海/海风静静地呼啸而过/在我身畔你正/轻吟浅唱/你的音声像落蝶一般寂寞/树荫下星光点点/映在胸前/化作了今生的遗憾/贝壳里传来海的哭泣/是谁,守望着谁?/失去了那么久,才明白/原来从来未曾拥有。/任落叶淌光飘散/溢出这片心海/无声地细诉/你我写不完的结局……


是晓冬的手迹!这,他能辨认出来。至于说,这诗是不是晓冬所写,还是别人的作品,她抄录在了后面,正之就无法知晓了。反正当正之一面听那音乐,一面又在读这些诗句时,他感觉自己的神识离体了,他确信他已触摸到了晓冬的漂浮在空中的灵魂。他见到她了,她就站在那里,目光柔和地望着他:千言万语都死寂在了她那两片欲张未张的嘴唇上。


晓冬最爱的《殇》(杰奎琳·杜普蕾)


……我站在世界的尽头,遥望这片紫色的花海……


多美、多感人的情景哪!正之反复地吟诵着这两行诗句,泪流满面。


这首诗和这首曲,记得在本篇的开端,我曾有提及过。作为当年《上海人》的作者,我是能够“见到”,并也“有权”道出晓冬的之前或之后种种的。只是其中的有些,假如能找到合适的叙述切入点的话,我愿意,也可以说给正之听;而有的,则永远也不可能。


比如说,这首Sentimental的曲子和那首诗。后来,它们几乎都成为了陪伴晓冬渡过她的那些人生最后日子的精神依托。她将她虚弱不堪了的肉体和灵魂的软体都寄居在了这枚硬壳里:这里才是保护它们不受伤害的安全港湾。


搬离云景道的住所后,晓冬与她的母亲一道,搬去了一个叫“马鞍山”的政府新规划区居住。晓冬,这么一位钢琴女神,就如此这般地自人间蒸发了。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儿?——娱乐公司的经纪人,唱片制录棚的老板,那些来港作个演的音乐家们,还有,就是她的那几十个学生。能去她马鞍山家中探访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乐美。而留在家中照顾她的人,也只剩下了一个,那便是她的母亲。


乐美每星期都会去探访晓冬一次:她与她面对面地坐着,眼神望着眼神。她要求乐美别谈她的病,而是谈谈那些他们三个人,正之、乐美和她,三十年前在上海淮海路家中的旧事,每一个细节,她都感兴趣,她都愿意再听多一遍。


乐美发现,每回她去晓冬家时,总见到晓冬戴着一对耳塞在听什么。乐美感觉好奇,有一回,她要求晓冬也分一只耳塞给她,隔着连线,她听到的是一首凄美而又低沉的大提琴曲。乐曲不长,从头到尾听完,也不过五六分钟而已。但曲调中蕴含的那种哀怨惆怅的情感冲激力度,却足以将听者之心都给揉碎了去。乐美问了晓冬该曲的曲名和演奏者名字,晓冬都一一说了。回家后,乐美在电脑上查了查这首曲子及其演奏家的有关资料。其中有一条,颇令乐美感觉震惊。那是说有一回,一位匈牙利籍的大提琴家在搭乘火车时,车厢的播音器里恰好也在播放那首曲。他听了会儿,就向边上人打听那位演奏家是谁?旁人告诉说,她是英国的大提琴家Jacqueline。他叹了口气道,可惜哪,这样来演奏作品的演奏家是活不长久的。旁人闻言不解,遂问,这又是为什么?他说,因为她是在用她的生命来演绎作品的,她的每一句拉奏,都是对她生命能量的一次消耗……果然,这位天才的音乐家只活了42岁。她匆匆辞别了这个世界和人间,却留下一曲曲显化成了旋律的灵魂语。


当乐美再次见到晓冬时,她告诉了晓冬这只故事。她劝晓冬别听得太投入了,这对她的健康不利。但晓冬摇摇头,说,已经都这样了,还说什么有不有利健康的事呢?我只是一听到它,就感觉那旋律恰如其分地贴切着我心波曲线的起伏而起伏;唯有它,才能准确代言出了我的心情来。这让我感觉释然,感觉舒畅。仅此一点,不就已是足够了吗?——现在的我,还能求什么?听晓冬这么说,乐美也就不再作声了。在他们三个人的关系中,这几乎已形成了一种定式:无论是正之还是乐美,他俩都已习惯将晓冬的决定作为最终的决定。


还有一项规矩,也是晓冬为乐美定下的:每次她来章家,不消两句钟,晓冬便会催促乐美赶快回去。晓冬说,你再不回去,正之就要起疑了。


“快,你还是快走吧,你走了,我才感觉安心。”她如是说。


唯以乐美自己的愿望而言,她是很想能在晓冬家里呆多会儿时间的。她眼看着晓冬的病情一日日加重,她知道她与她相处的日子不会太多了。这样的一位闺蜜,几十年了,她感觉晓冬似乎就是她自身的一个部分。她不知道自己的这种感觉究竟从何而来?她当然不会明白这原是我这位小说故事的“造物主”,一早就已替她俩排序好了的基因密码。


还有一点:那便是关于晓冬与正之间的那层从未被任何一方捅破的关系。其实,乐美的心中都很清楚。但她不怪他,也不怪她。她甚至觉得:他俩的关系必定会演变成为那样的。因为,只有那样了,他才是正之,她也才是晓冬,而她,才是乐美自己。


每次,乐美都是按照晓冬的吩咐去做。果然,每次都未被正之察觉到。正之平日里忙于业务上的事,事毕了,还要写他的诗和小说。对于乐美每星期都会自他的视野之中消失的那两个钟点,他不会留意到,这是件很正常的事。


再后来,晓冬的病情变得愈来愈严重了。在她去世前的两个星期,她让她母亲把她送去了养和医院。而我,也是在养和医院的病房里见了我小说中这位女主角,章晓冬最后一面的。


那天晌午时分,养和医院三等房区里静悄悄的,走廊里不见一个人影。刚用消毒水拖完后的胶地板映射出一种隐隐晦晦的反光来。护士们查完房,作好记录,都回办公室里去了。而章母也刚离开,她是上街去买一瓶牛奶,准备回来后在微波炉里热一热,给女儿喝。就趁着那段空隙,我蹑手蹑足地推开了晓冬病房的房门,走了进去。


房内共有三张床,晓冬睡第一张。我轻轻地撩起了她睡床的床帘,望着晓冬的那张埋在了两只大枕头中的脸。她的双耳戴着一副耳塞,她还在听那乐曲。她的脸色苍白,但仍很美,很优雅。也正因为这种病态的白,让她更似一位冰美人了。我顺手从她的床底下拖出了一把椅子来,与她面对面地坐了下来。


晓冬望见我,显得十分惊讶。她挣扎着地,从被窝被撑起身来。她拔出耳塞,用十分虚弱的声音向我发问:“你是谁?你怎么……怎么,这么像……像……像……”


我笑眯眯地代她说出了她心里想说的那句话:“像李正之,是麽?”


她点了点头。


但我说:“你再看真一点,我到底是不是他啊?”


她再次端详了我一番,摇了摇头。她说:“不,你不是他。”然后,整个人就像散了架似地,她又重新躺回了自己的被窝里去:“但你神似他。”她轻声地加多了一句。


我说:“我是他,但我也不是他。我的真名叫吴正,我是《上海人》这部小说的作者,而你,则是我书中的一个人物,一个生命的扮演角色。”


晓冬凝视着我,她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但我还是顺着我自己的思路往下说去。我说:“我今天之所以执意要前来看望你多一回,这是因为我也爱你,爱你这么一个由我自己创作出来的,虚拟的小说人物。恰如同样是小说人物的李正之爱小说之中的你那般!唯按照剧本的编排,晓冬,你将以你生命的终结来成全我小说的全篇布局。你将从我小说创造出来的那个虚拟世界中永久消失,你将永远地离开那些深爱着你,你也深爱着他们的人:正之,乐美,还有你的父母亲。我舍不得你离去啊,晓冬,故我决心冲破时空维度的藩篱,让自己出现在了你的病房中!


她似乎听懂了些什么,她凝神屏气地望着我,双眼眨也不眨一眨。终于,两颗晶莹的泪珠,从她那对一样是美丽而又动人的眼眶中溢出,滚了下来。而坐在她对面椅子中的我,此刻也忍不住落泪了。我望着她的那张苍白的脸落泪——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因为走笔至此,我也完全走进了我自己创造出来的那个场景之中去了:我正面对着存在于另一度时空中的晓冬,但我的手却在抖抖颤颤地写着这度时空中的文字。我的热泪已夺眶而出,它们掉在了稿笺上,它们也同时掉在了晓冬的那只裸露在了床单外的手背上。


然而,我很快便收敛起了自己的情绪——我还得继续我的小说创作呢。我抹去泪水,开始用一种很沉稳、很平静、很中性,也很宗教化了的音调对晓冬说话。我说:“我要告诉你的事实真相是:一个在这部小说中消失了的人物又会在另一部小说中出现。在这片虚拟世界中死亡了的,又将前往彼方世界重生。所有的小说人物——无论他们穿戴的是十八世纪的服式还是当代的时尚——都是在如此循环,周而复始的。就这层意义而言,你永远不会死去。死亡,因而也不会再是件痛苦的事。当你改换了另一个名字,在我的,或其他作家的另一个小说舞台上再现时,你又会有了你的新的执着和坚守,有了你新的情爱恩仇,欢乐哀怨。你明白我在说些什么吗?


她点点头,这回,以她望着我的眼神来判断,她应该是听明了好几成我话中之蕴意了。


“好了,”我说,“我现在必须要走了。因为再过多会儿,你的外出买牛奶的母亲就要回来了。我不能让她见到我,因为在我作品的剧情安排中,并没有那一幕情景的存在。”


我边说边站起了身来。我将椅子重新塞回她的床架下去,然后再把床帘给拉上了。我让晓冬的那张苍白美丽的脸庞在布帘的一拉一扯间,倏然消失。


这,便是我,这位《上海人》的作者与她,小说人物章晓冬见面,且还对上了话的那一幕场景,真实而又虚拟。唯我是决意不会将此经过在遇见李正之时,告诉他听的——我真还怕他受不住。但我却可以写出来,让我的读者们与我分享。至于说晓冬会不会在她母亲买牛奶回来时告诉她些什么?我就无法知晓了。或者,晓冬会感觉自己刚才只是在恍恍惚惚间做了场梦。在梦境中,出现了我这么个人,以及我们间的那段对话。她一定会觉得那些都是些虚幻的,不真实的,“忘了也罢”的事。


其实,这么想,对于一位将不久于世,可怜的她来说,也不见得是件坏事。所谓“真实”,其定义从来就无正负之说,有的只是它们绝对值的大小。包括了“世界的尽头”以及“那片紫色的花海”。我们都是博地凡夫,我们,因而谁都会着相,而一旦着了相,再虚幻者也都变为了最真实的。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如此实语,如语,非诳语,又有几个人在还没契入其境界前,能够参破得了的呢?没人能,也没可能有人能。



 

7


说了一通玄幻语,还是再回到我们故事的主线上来。


一个天刚蒙蒙发亮的凌晨,正之和乐美竟然在同一时间做了同样的一个梦:一个怪异的梦,一个惊悚的梦,一个意味深长的梦。


而晓冬,也就是在那个凌晨,离开了人世。


在梦境中,正之感觉自己是完全清醒着的。这里就是他丰景台的家,家中的那间主卧室。不是吗?梳妆台,吊灯,还有那张他与乐美睡的六尺大床。而椭圆形的梳妆镜是打斜横里对着大床的。沿着梳妆台靠放的墙壁一路延伸过去,右边,是那扇通往客厅去的房门;左边,也有扇门,那是进入卧室内套盥洗间的。他已在这里住了有二十多个年头了,对这一切布局,即使在黑暗的想象中,他也能了如指掌。


正之不知道为什么今晨他会醒得这么早?隔着没拉上遮光层的窗帘,他能望见微微发白的天空光,估计也就是清晨五六点钟的光景。这个在平时,他睡得最香的时段,怎么就醒来了呢?而且还醒得如此彻底,竟然连一点儿睡意都没了。他想打开床头柜上的那盏台灯,读几页《圣经》或诗歌小说什么的,来打发时间。但他侧头望了望睡在他边上的乐美,在幽暗的光线中,他看不太清妻子的五官和脸部表情,但他估计乐美睡得正酣。他不想打扰她,故也放弃了开灯的念头。


就在这时,通往客厅的房门无声地打开了,晓冬走了进来。晓冬穿的是一套粉红色的睡衣。她步履轻盈地朝床的这边走过来。在这什么都显得很晦色的室内,唯晓冬的那张脸和她着睡衣的身体是清晰的、明朗的——仿佛还有一圈隐隐的光芒,从她的身上向四周围辐射开来。那光芒并不强烈,更没一丁点儿刺眼,它们柔和得很。此刻的晓冬变得美极了,她已不再像四十几岁的她,她又变回了那本《萌芽的种子》诗集相片上的她了。


正之望见她时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想从被窝里抽身而起。但他发现自己动弹不得。他想叫喊出来的那句话是:“晓冬,你怎么来了呀?”但他也喊不出声来。她看见晓冬的眼睛正望着他,她的目光温柔,表情中性——没有情爱,也没有哀怨。她仿佛明白正之想干什么,想说什么。但她用目光制止了他,她叫他先别张声。


就这样,正之望着晓冬一步步地朝着他们——他和乐美——躺着的那张大床走近过来。


到床边上了。晓冬爬上床来了。正之只是不明白,晓冬究竟想干什么?


她没干什么,她只是将自己的身体跨越过了乐美的,然后便挤在了正之和乐美中间,躺平了下来。此一刻的晓冬已与正之头并排着头,躺在了同一张床上了。但正之的身子却下意识地,尽量向床的边缘位移动过去:他只是怕一不小心接触到了晓冬的身体。蓦然闯进了正之脑海的,是二十多年前的那段早已被尘封了的往事。一切细节,就像是影片中的一幕场景,一览无遗地放映在了正之的眼前:那个圣诞前夜,在那间位于云景道上的面海的房间中,房中的那张床,床上的那具玲珑凹凸的,在剧烈呼吸中震颤着的女性的雪躯……那时正之的父亲还在世,乐美也还未从上海申请出来,一切本都可以水到渠成了,但就在那千钧一发的当口,不知怎么的,正之却毅然决定关闭了强大到几乎是不可能被关闭的,欲望的制动阀。那时代的正之还是个基督徒,基督教在方面的戒律虽也有,但远没像佛教那般严格。就生命的本质而言,可见正之的心智从来就是扎根在了佛教戒律土壤中的。而这事,在另一个二十年之后,居然真还得到了证实。


望着晓冬的那对近在咫尺的眼睛,正之本能地佝卷起身体,朝床边畏缩过去,再畏缩过去。他觉得自己像只刺猬,都快要缩成一团了。这时,她开始对他说话了,但不是用声音而是用眼神。她说,正之,你不必担心,我不是这个意思。(什么意思?正之在心中自己问自己,但他得不出结论来。)我这次来,只是来向你道别的。她示意让正之睡过来些。而她自己则侧身爬到了乐美的身上去。在正之的潜意识里,晓冬只是想翻过身,睡到乐美的那一边去,为了挪移点空间出来,好让正之睡得更舒坦、更宽畅些。


但不是的。


晓冬趴在了乐美的身上不动了。她俯下脸去,用她的那张脸企图去贴近乐美的那张。那情形,那光景,恍若正之和乐美在干那事时一般!正之大惑不解,他正想问她:“晓冬,你这是干嚒呀?”时,他见到她俩的嘴唇与面颊都接触到了一起。刹那间,晓冬消失了!她和乐美融合成为了一个人,一个在形体上只是乐美的人,而她,正睡在他的侧边!


正之惊讶万分地目睹了这一切的发生——而且就活生生的发生在了他的眼前!他猛力地踢开被子,他要狂呼,他觉得他决不能从今往后就失去晓冬了啊!就剩下了乐美一个人,他又将何以处?何以办?何以念?何以将那些剩余下的日子再过下去啊!他:“晓——冬——!”终于呼喊出声来了。一个惊跳起来的动作,正之醒了。这回,他真醒了。


他环望了一下四周,一切如常:大床、梳妆台、椭圆形的梳妆镜和吊灯。仍是在凌晨时分,从窗帘间透入来的天空光告诉他:时间约莫在清晨五六点光景。

正之坐起身来,冷汗淋漓。他用睡衣的袖口擦着满头满颈的汗珠。他的心“砰砰”乱跳,不知是害怕、后悔还是心有不甘。他不能再在这幽暗的光线之中呆下去了,他已顾不上打不打搅乐美了,他决定打开床边的台灯来。


当灯光亮起时,正之侧过脸,望了一眼睡在了一边的乐美。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乐美其实也已经醒了。此刻的她正把双手插在了脑勺后面,两眼睁得老大,它们眨也不眨地仰望着天花板。


正之问她说:“你也醒了?

她说:“嗯。”


“没睡好吗?”

她又说:“嗯。”


“怪了,怎么今晨我俩都会醒得如此早的呢?”

她再说了声:“嗯”。


但她双眼睁得老大,继续着那个眨也不眨望着天花板的动作。


正之用牙齿使劲地咬了咬自己的下唇:他要确信自己是真醒了,肯定不会还是留在了梦中。而且,他还得让自己去下定某个决心。他说:“我梦见晓冬了。


她说:“我也梦见她了。”但还是那个姿势:呆望着天花板,一动也不动,一眨也不眨。


“什么?你也梦见她了?”正之一咕㖨让自己坐直了身来,他把被子毯子和枕巾什么的都一古脑儿地往脚后跟方向推过去。然后,双腿盘起,坐在了乐美的边上。他望着她,望着仍保持着这同一睡姿的妻子。


“梦见她什么了?”

“梦见她进入到我们的房中来了。”


“然后呢?”

“然后她爬到我们的床上来了。”


“然后呢?”

“然后她睡到我俩的中间去了。”


“然后呢?”

“然后,然后她趴到了我的身上来。”


“再然后呢?”

“再然后?再然后她便不见了,她消失啦!我感觉她进入到我的身体里边去了。于是,我便醒了。”


正之听罢愣住——彻底地愣住!他想说:“乐美,怎么我与你做的会是同一个梦呢?”


但他发现自己说出来的话并不是这一句,而是:“晓冬她……她怎么啦?都快两年了,音信全无。她会不会……会不会……?”他说话的音调开始发抖。


在床头灯的光流里,正之见到有两颗晶莹剔透的泪珠从乐美的那双美丽的大眼睛中溢出,然后滚下脸颊来——恰如那天我在晓冬的病房里见到晓冬的那般。

至此一刻,乐美的体姿仍没有丝毫改变。但突然,就变了。她猛然坐了起来,她迅速地翻身下床去。她的脸色苍白,她用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口,断续而又含糊地发出一种声音来。她说:“正之,我感觉很不舒服。我……我想要呕吐……”


她连拖鞋也来不及穿,就赤着脚,向那扇门跑去——不是那扇通往客厅,而是进入盥洗间的门。她推门进入,然后“咔嗒”一声,正之听到乐美从室内把门反锁上了。只留下正之一个人,在那间只亮着一盏台灯的空荡荡的卧室里,盘着双腿,呆坐在床上。


其实,那回乐美翻身跑入盥洗间并不是去呕吐。她只是想哭,放纵地大哭一场。因为她已经明白发生了什么。但她却不能当作正之的面那样做。即使后来,当她一个人留在盥洗间里时,她也只能无声的嚎啕。不知怎么的,她突然就有了一种预感。预感是如此地强烈、强烈到无法能让你躲避得过去。那预感告诉她:她自己的一半已回到了她的体内灵里。但她也将因而失去另一半,而且是更珍贵的另一半。她的预感后来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证实。就从那次之后,她与正之间的,那种曾经是火热的情爱生活便渐告冷却了下来。正之的解释是:在干那事时,不知何故,他老会分心。至于说分什么心,是谁让他分的心,正之没说,她也没问。那时,他俩还只有四十多;五十岁过后,这方面的热情与兴趣更是年渐一年地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事的发生,当然是无法用世间法的逻辑推理来进行诠释的。其实,小说中的很多事都是这样,因为,这尘世间发生的很多事也一样。


在乐美把自己一人关在浴室中时,正之也有好几回前来轻轻敲过门。他边敲边问道:“乐美,乐美,你,没事吧?”她急忙稳了稳神,答曰,没事,没事。过会儿,我就会好的。


后来,乐美眼泡红肿的从浴室中走出来,正之见了,知道她一定是哭了——或者也呕吐了。但这些也很正常:梦见晓冬,无论是他,还是乐美,谁还能没有些感伤情绪的爆发呢?当时的正之是不会知晓个中原来还另有番乾坤,直到一个星期后的那个冷雨霏霏的傍晚,乐美一把雨伞一身水珠的从外面回来,他才知道了故事的原委。


再后来,便到了三十三年后的那个晚上了。我横过华灯璀璨的南京西路去到西康公寓看望他。他不无埋怨地质问了我,说我这个当作者的,如何可以这般残忍,把晓冬从他,还有从乐美的身边给夺走的呢?你知不知道,这会令我俩承受多大的心理折磨吗?我笑而不答。这事,我真也答不上来。但想了想,我终于还是给出了如下意思的答复。我说,这与造物主差遣我们来到这尘世间走一遭的原理是一致的。它让我们经受了这之后,又去经受那。难道我们也都去责怪造物主残忍不成?这不是谁的按排,这是我们自个儿的业力所致。同理,在小说的世界里,每个人物之所以有其不同的命运轨迹,因为,他们也都各有业因。在作者灵感一闪的那束光亮里,他所见到的一切情景,其实也都是你们各自的业力所变现出来的啊。


我的话,正之听懂听不懂,或听懂了多少都无谓,反正,我都与他说了——其实,我是自己同我自己说的。


 

8


故事讲到这个份上,还能剩下的篇幅已经不多。但我想,我还得留些笔墨给一个人,那人就是黄金富。


黄金富自那次被放监返港后,便彻底变了个人。他再也不去做什么大陆生意,梦想发达和发财了。他忘不了在上海黑牢里渡过的那十几个绝望的日日夜夜。更有那场似幻似真的梦:柳叔、根叔、阿立、发仔;还有那位头发花白,驼了背的包租婆陈婶,打他面前蹒跚走过。工友们聚在一起吃夜宵,在街边明晃晃打气灯的光亮里;他们边喝啤酒边聊天说笑。他在梦中曾是那么地后悔不迭啊,黄金富哪黄金富,你这是干啥呀?!放着这好好的香港生活不过,苦就苦一点,但总还不至于沦落到这么个蹲大牢的田地吧?他在梦中下决心说,假如在哪一天,真还能让他回香港去的话,他再也不会离开那块土地了。他宁愿把这种贫贱但自由的日子永远过下去,图个心安理得就已足够。他忘不了他的那个梦中誓言。如今,他真的自由了,他又回到香港来了,他决定实践他在梦中自己对自己许下的诺言。


回港后的黄金富又在太古糖厂干了两年活。他节衣缩食,积攒了些钱。再加上后来晓冬又援助他的几万块港元,靠着这点儿微薄的本钱,他在北角马宝道上开了爿半间门面的小杂货铺。


杂货铺什么都卖,从缸盆瓦罐、铝铁工具,扫把拖畚提桶,一直到床上用品:被单、枕套、床罩,塑料褂帘,纤维屏风,应有尽有。黄金富不请帮手,什么都自己干。


别人家的店一天开八小时,他开十二小时。别家店里冷气开放,他就七八根100瓦的日光灯管,和几把大功率的摇头扇搞掂。顾客去他店里买东西,闷热是闷热了点,但好处是他店里货品的价格都要比他家的便宜。而且,万一赶上夜深了,或大清早,非要买样家用必需品来应应急不可时,别家店早已黑灯黑火了,唯他的店里还亮着灯光做生意。黄金富没什么特殊的优长,更无发财秘诀可言,胜在他能吃别人吃不了的苦。


如此这般,不到两年下来,“金富杂货行”的生意便红火了起来。顾客盈门,货如轮转,倒真有了点既“金”又“富”的意思了。黄金富在香港本土本地的第一桶金就这样,算是让他给掘到了。


在他赚到了第一个十万时,他就去了晓冬云景道的家中一次。他见到了晓冬,当时她正在教琴。黄金富拿出了钱来,他让她转交给她的那位“住在了云景道豪宅里”的朋友。他说,他很感激他当时能慷慨解囊,救了他的性命。现在他赚到钱了,理当把钱给还了。但晓冬拒绝了他。她让他别再把此事放在心上了,她说她会代他把事情处理妥当的。但,黄金富说,他也应当把钱还给她呀。当年她不仅救难他于黑狱中,后来还拿出钱来,资助他开了这家杂货铺。听到他这么说,晓冬望着金富的那张憨厚的脸,笑了。她说:“在名义上,我们不还是夫妻吗?就冲着这一层,我也应该帮助你啊——还讲什么还不还钱的?你能做好生意,赚到钱,就是我最希望最高兴能见到的一件事了!金富哪,其实,你已经回报我了啊。


一句话,把黄金富心里说得暖乎乎的。这种温暖感后来还持续了好多天。他急忙把送钱的手缩了回来。说:“是的,是的。晓冬,你……你说的全是。”


那天,黄金富在晓冬家没坐多久便离开了。他是怕影响了她教学生。因为他知道,晓冬在工作上从来就很认真,一丝不苟。其实不仅是那一回,平时黄金富去晓冬家,或打电话给她的次数也相当有限。每隔数月去一次电话,每年上她家也就一两回。不是在中秋节,就是赶在过农历新年前夕。黄金富是个粗人,但他明白那一点:顺从晓冬的意愿,才是对她的最爱。他当然仍在暗暗期盼着,哪一天晓冬还会回到他的身边来。但在深一层的意识里,他更是敬重她,赞美她的人格与品质。时间在一日日,一年年的流去,于不知不觉中,黄金富的第一种奢望已渐渐变淡变浅,乃至变得可有可无,近乎於熄灭了。反而是第二种感情悄悄儿地占据了上风。


那一年,他日以继夜地忙足了三百六十五天。到年尾了,他才抽出了个时间,买了好几样礼物,前去探望晓冬。在他的想象中,晓冬还应该像是以前他见到她的那个模样:盘起了一头乌发,露出了半截雪白的颈脖,在钢琴的搁谱架上,用一枝铅笔轻轻地敲着节奏,教学生。但这回不是了。他按了门钟,前来应钟的换了张陌生的面孔。陌生面孔隔着铁闸,问黄金富道:“你找谁啊?”


金富说:“我……我……我找章晓冬女士。她……她不是住在这......这里的吗?”


其实,自从黄金富开始了他的生意生涯,且还变得愈来愈顺风顺水后,他的口吃毛病也减轻了许多。平时与人说个事谈个话什么的,基本都能保持语速流畅。但这会儿,一见这阵势,他的口吃病又犯了。唯铁闸后的那位女士倒是挺友好的。她说她不认得那个叫章晓冬的人,她只是个搬来这里不久的新住客。但她却可以给他房东的电话。她提议说:“你可以直接打电话去搵一搵业主嚒,问下佢可唔可以提供些你想找的那位女士的情况——你话,个麽做好唔好啊?”


金富说:“好……好,多谢您啊,太太。真係多……多谢您了!”


黄金富于是便有了房东的电话号码。他立马就打了过去问。但他从房东处得到的回复,与那天正之和乐美去晓冬家,见到人去楼空时,从房东那里得到的讯息也差无新意。


金富沮丧极了。他想,晓冬是不想再与他保持来往了。因此搬了家,连个新地址也不告诉他一声。但还是那句话:他必须尊重晓冬的意愿。


那时节,黄金富的经济条件其实已大有了改善。“南丰新邨”的楼已提前还了贷。此刻,他正打算卖了“南丰”,搬去太古城住呢。他这么做其实也是藏了份暗暗期盼的:他估揣着,太古城面海的单元也不会比云景道的差到那里去。将来,他和晓冬两个人都老了,晓冬搬回来与他同住的可能性也不能说完全不存在——晓冬不自己也都说了“我俩总还是夫妻一场”吗?他期盼着那一天的到来。他期盼有一天,晓冬会主动给他来电话,问:“金富,这么许久不见了,你一切都还好吗?”


于是,他与她便又恢复了联系,重新有了往来。


但那一天始终没来。他等来的是一个绝对不可能想象到的结果。


那是个冷雨淅沥天,离开那天他去云景道找晓冬,时间又过去了两年余。近黄昏时分,光线正一寸寸地开始昏暗下来。黄金富正在店里忙乎,一拨拨一茬茬的顾客,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买灯泡和插座的,买浴布和挂巾的,还有买锅瓢碗碟什么的,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生意。但黄老板来者不拒,毫无分别心的一律笑脸相迎,悦色相送。就在此时,他见到店门口走进来一位模样很特别的顾客。这是位中年女性,肤质白皙,长得相当秀美。她举止优雅,神情富泰。尽管黄老板在里里外外,忙进忙出地干活,但他目光的余神还是留意到了她。她先是在店门口站定,收了伞,再朝门外挥去了些水珠,随后便走进了店里来。她看见黄金富正忙,便斯文地站在了一旁,等待。她的手中拿着两只牛皮封的公文袋。


黄金富的心中顿时便起了一丝纳闷:这女人是谁呢?她是来买东西的,还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决不是居住在附近的街坊。因为他在此地头做了这么些年的生意,还从未见到过她这么个人。还有另一层意思——其实他也说不太清楚。但他有种朦胧的印象拼凑:这女人不像是香港本地人,她应该是个上海人。毕竟,他与晓冬生活过这么些年,他了解上海人,尤其是上海女人,大概都会是一种啥模样啥气质。而且,这女人还有点像晓冬——你还真别说,就是有点儿像呐!至于说像在哪儿?他也就说不上了。其实,黄金富心中要想用来形容的那两个字是:神似,唯此词语之于他,似乎奥义了些,他是不太可能在他的辞汇库里寻找得到的。


然而,生意的忙碌还在照常进行。“黄老板,给我拿两枝48吋的光管——”“黄老板,买一幅双人被套,外加一把鸡毛扫,一共多少钱哪?”“黄老板,麻烦给我挑一只电饭煲,要找那种价廉物美的……“黄老板……”黄老板都一一“哎!”与“唷!”地四周围地回应着,手不停口也不停。到了生意的火热劲稍微平息了一些之后,他才向那位站在了一旁的女士走了过去,问: “您要买什么,太太?


太太并不是来买什么的。她就是来找他的。她问“你就是黄金富先生吧?”


金富答曰:“在下正是。您……您有什么事吗?”不知怎的,他又开始有些结巴了。


女士告诉他说,她叫吴乐美,是章晓冬的好友。


“晓冬,她……她走了。她是在一个星期前去世的。”


说话之间,女士抬起眼来,目光迅速地在黄金富的脸上扫了个来回,随即便将视线移开了去。她见到的是一张表情于刹那间全都凝固了的面孔。


但乐美想的,只是能尽快把晓冬临终前托付她办的事给办了,办了她便可以脱身了,她不想在此地多留一刻。事实上,她自己的心情也糟透了,她只想早点赶回云景道的家中去。


乐美将两只文件袋中的其中一只抽了出来,递过去。文件袋褐黄色的封皮上写着“呈送黄金富先生”七个字,这是章母的笔迹。乐美说:“这是晓冬在临终前,让我转交给你的东西。


她边说边将文件袋交在了呆若木鸡的黄金富的手中。然后便向铺子的大门口走去。她向着门外绵绵密密的雨丝,撑开了伞来。


黄金富这才突然醒了过来,他赶忙向她追了过去,口中直喊道:“太……太太!您……您先别走哇……晓……晓冬她……她到底怎……怎……怎……?”

乐美回转了脸来,神色坚定。她向他说道:“文件袋里装的是些什么,我也不知道。你可以自己打开来看。需要告诉你的事,我相信晓冬一定会在里边全都交代清楚了的。


说完,便调转头,躲进了伞盖底下,一步跨上了雨中的马宝道。


黄金富双手颤抖着,将文件袋的封线一圈圈地绕开来,取出了其中的物件:一份他俩的结婚证书;一幅晓冬刚来香港时,黄金富领她去到北角的一家照相馆拍的结婚相;还有那些叮叮噹噹的金饰品:戒指、耳环、胸针和项链之类,都是当年金富送给晓冬的定婚和结婚聘礼。其中有一只白金的指戒,镶有零点几克拉钻石的,黄金富最引以为傲。如今,这些二十多年前的旧物都摊在了他的眼前,他心如刀绞,又恍若在梦中。一滴晶亮晶亮的泪珠从他这个大男人的眼中掉出来,掉在了柜面上。在惨白的日光灯的照耀下,闪烁一如那颗镶在了指戒中的钻石。


什么都掏完了,最后掉出来的是一张纸片。纸片上的字迹是晓冬写的,这个,黄金富认得。纸条是这么说的:“金富,我已病得很重,可能将不久于世了。将这些旧物都归其原主,我走后,希望你能找到一位贤淑的妻子,照顾你,陪伴你过完一生。祝你幸福。晓冬匆字。”末后所注的那个日期是在黄金富读到它的二个月前。


黄金富拿着纸片,惘然地四周环视,他不知道他该做什么?该找谁?突然,他手握纸片,只身冲入了门外的雨丝中去。他看见刚才来他店里的那位太太的背影了,她正撑着一把小花点的雨伞,走在了马宝道的远端,她正准备拐到琴行街上去。黄金富抹了一把满脸往下淌的雨水,追赶了上去。他边跑边大声地喊叫着:“那……那位太……太!太……太!”您请等……等一等,您等……等等我……!


他一直追到了琴行街的拐角处。一个转弯,英皇道上来来往往的车辆,熙熙攘攘的路人和层层叠叠雨伞,哪里还有那顶花点伞和那位太太的踪影?他不得不止住了蹦跑的脚步。他在雨中呆立了一会儿,开始丧魂落魄地往回走。当回到店里时,黄金富已被淋成一只可怜的落汤鸡,那个近晚时分,“金富杂货行”提早打烊,拉下了铁闸。在白铁皮的卷帘门上贴有一张告示,之上,一行歪歪扭扭的字迹写着:东主家有事,店铺歇业三天。请各位街坊见谅!

这种事,自从黄金富开店以来,还是第一回发生。

 

黄金富再度见到乐美,那是在又一个十年后的事了。


那时的乐美和正之都已分别过上了美港和沪港间来回生活的日子。而正之早已皈依了佛门,吃起了全素。那一次,正之和乐美又在香港的家中小聚,近晚时分两人外出,到铜锣湾一带溜了个弯。之后,便思忖着去找家素食馆晚餐。他俩来到了铜锣湾的一条叫作“白沙道”的后街上。那是条短街,在道路两旁泊满了私家车和绿色小巴的间隙中开了不少家门面不大,但还算是清静的食肆。突然,有一块灯光招牌映入了正之的眼帘:晓冬素斋馆。灯光是素静的柔黄色,在隶书的刻字后还盛放着一朵金红色的莲花。正之感到惊讶。当他转头去望乐美时,他发现乐美也正望着他——事实上,她也见到那块招牌了。


他俩推门走了进去。这是一家不大的馆子,几十张粗木的长方小桌排列得紧凑而有序。店里生意兴隆,每张桌子基本上都已被斋客们占满了。见到又有人推门进来,waiter(服务生)便大声地叫唤道:“两位——个边请!


正之他们被引领到一张靠壁而放的三人位的餐桌前——两人面对面,还留下一张空座是面对着墙壁的。“呢度只卡位啱晒你哋两位啦,又安静又阔落——呵呵呵!”服务生笑着说道。他伸出一只手来,作出了个请他俩入座的动作。随后又送上了两杯青麦汁的热茶和一份菜单来,说是定下了菜式,即可招呼他过来点单。


但就在这时,乐美见到了一个有点眼熟的身影,正急急地,从窄枱与窄枱的缝隙间挤过,向他们这边走来。这是一位与她和正之年龄相仿佛的准老者:贴在他那光秃秃脑门上的几丝发缕已都花白。他穿着朴素,一件T恤衫,一条粗兰布的牛仔裤。是的,他就是这家店的老板:黄金富。但他看上去丝毫没有老板的架势,倒仍保留有几分干惯了粗活重活的工友模样。


黄金富来到了他俩的桌前。他不请自主地在那张面壁的空座位上坐了下来,他面朝着正之说道:“先生想来应……应该就……就是晓冬的那……那位住在云景道的朋……朋友了——是……是吧?”已经不怎么结巴了许多年的他,不知咋地,当见到了正之时,又忍不住,结巴了起来。


正之讶异万分望着眼前的这位陌生的同代人,疑疑惑惑地说:“请问阁下是……?”


“在下黄……黄金富。”


“噢。”正之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来。在经历了几十年的起起伏伏后,他终于在一个意想不到的时间和地点见识了黄金富的“庐山真貌”。


正之转过脸去,望了望乐美。他想向黄金富介绍自己的妻子。但黄金富说:“我……我们已经认……认识了。”


正之当然会有点感到惊讶和困惑的。但他并无兴趣去问清他俩究竟是在何时何地见了面的,此时,只见黄老板向一位领班高高地举起了一只手来。他的手臂在空中使劲地向对方挥动着,高声说道:“强仔,你今晚代我睇一睇堂口。我呢度来着两位老友记,我要陪佢哋倾下偈。呢餐饭都入我数:把我哋店里最好的餸都端上来!让他俩品尝品尝。强仔,辛苦你啦——唔咳嗮!


正之只是不明白,怎么转眼之间,黄金富说起话来变得如此流利,他的那种口吃的说话习惯一下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呢?


 

9


说起金富这家素食馆,其实我,以一个作者的身份也曾到那里去用过好几次餐。我混在众多的顾客中,点了一道“南乳粗菜煲”,一碗丝苗白米饭和一份例汤,便悠悠然地吃了起来。我边吃边观察着周围的情景。这回,黄老板雇有十来个员工了;除了那批厨房团队外,堂口也有了三四位跑堂的。但黄老板还是他们中间最忙碌最勤快的一个。他四周围陪着笑脸,迎进一位刚坐下后,又立马赶去门口,躬身拉门,送走另一位。而“多谢”之声更是不绝于耳。我见他店里生意兴隆,真替他打心眼里高兴出来。


我当然是不会上前去与他打招呼,亮明身份,说明来意的——这个特定角色的扮演仅限于我与正之和晓冬间。要问我理儿?还是那同一个:此情此景并不包含在我虚拟小说世界的剧本构思中。但也无妨,无妨我仍可以用作者的口吻来向我的读者们交待一下黄金富先生这十年来的生活和工作经历。因为,假如不由我出面来说清点什么的话,以李正之的个性而言,他是绝不可能去向人打听这打听那的。于是乎,那爿“金富杂货行”后来又是如何变身成了现在的这家“晓冬素斋馆”的故事,也将永远变为了读者们心中的一截理解空白了。


自从那回乐美在雨中给他送来了那封牛皮纸的文件袋后,黄金富遂日渐变得沉默寡言,性情孤僻了起来。白日里,他当然还是笑脸迎客,做他的生意。但他甚少娱乐,一俟收工,便直接回家去。夜深人静时,他常会取出他与晓冬的那幅结婚相来,凝视久久,喃喃自语。他感觉到了生命的无常:晓冬,这么一位善良之人,怎么就会遭受这种命运结局的呢?再也不会有晓冬回到他身边来,与他共同生活的那一天了!这种绝望感就如一块石子被扔进了一片深不见底的大海中去,从此它再不可能随着浪花翻腾上来,让他见到了。一想到这一层,他心中便感觉空洞洞的,生活和生命都没了奔头,而精神似乎也都像是只断了线的风筝,飘荡在空中,不知道何时将会滑向何处?


但他还是找到了某种精神寄托。


每个月的月尾,他都会去到铜锣湾的那几家批发商的办公室里落单进货。而每次,他都不会忘记绕道去到那间位于天后庙道口的“观音古庙”里去烧一大把香烛和纸钱给晓冬。然后在菩萨面前长跪不起,他祈求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能保佑晓冬的在天之灵生活得安宁无忧。他几年如一日的诚敬真还有了感应。那一回,当跪拜后的他抬起头来向观音像望去时,他突然感觉观音像旁的那两条对联变得金光闪闪了起来。上联写道:世事多变随缘去;下联则是:人生短促念佛勤。这是两条他已见过,也读过了不知有多少遍了的条幅,但却从未像那回那样击中了他的心坎。他觉得这是晓冬的灵魂在向他昭示些什么。他当即就下了两个决心:一是吃常素,二是以晓冬的名字开一家素斋馆。


说干就干。他盘出了他的那间位于马宝道上的,生意红火的杂货铺,回收了些银两。然后便开始寻觅开斋馆的地点。后来,当然便有了那家开在了白沙道上的“晓冬素食馆”了。说来也怪,那店自从开张的第一天起,就生意涛涛,而且还愈做愈兴旺了起来。有如此生意额的一家开在铜锣湾地段的食肆,其赚钱能力自然要比开在马宝道上的杂货铺强多了。这令黄金富银行存款的结余额月胜一月,年更一年的加添上了好多个零的位数。惟在黄金富的心中,他将这一切成功都归于他用了“晓冬”这两个字作为了饭店招牌的缘故。是耶?非耶?是不会有人能说清楚的,姑且当真了吧。


在饭馆开张后的第七个年头,黄金富迎来了两位稀客的造访,他们便是正之和乐美。


其实,在这七年中,黄金富的宅子也挪了地。他从“南丰新邨”搬来了太古城,太古城的“雅莲阁”(Lotus Mansion),“雅莲阁”高层的一个面海的大单元里住。那晚,正之和乐美在结束了白沙道的晚餐后,还接受了黄金富的邀请,去他家小坐了一个来钟。


是金富亲自驾车载他俩去的。黄老板的车就泊在了白沙道旁的某格白方框里,这是一辆BMW,520型的房车。黄老板从店里供奉着西方三圣的香台上取了把车匙来,便与正之夫妇两个一同走出店来,来到了房车的跟前。他开启后车门,让正之和乐美先上车,自己则回去了司机位上。他拧匙、点火,发动。体态略显庞大BMW房车从狭窄的白沙道上缓缓倒退、驶出,驰上了轩尼诗道。左拐直行是维园道,接上东区走廊了,一盏红灯过后,黄老板一踩油门,车便飞也似地驰上了高架,直奔太古城而去。


此刻的正之和乐美已置身在了黄金富的新居里。这是一套三房二厅二卫外加一方宽敞露台的单元,一千来呎。站在露台上能环视到整片北角区的港湾景致,以及对岸九龙半岛上从尖东区一直到鲤鱼门的全部海面。近景则是鲗鱼涌郊外公园,树影婆娑路灯闪烁间,隐隐卓卓地流动着散步的人群。正之手握露台的把手向外眺望,第一个进入他脑海的念头,与黄金富经常挂在嘴边的那说法,也相去不远:此景此色与云景道上任何一幢大厦的任何一只窗洞中往下俯瞰时,真也差不了几多。


唯黄宅室内的摆设和装修就很有些土俗之气了。黄老板的偏好还是那些笨重而又大件的红木家具。他的厅房都是用这类家具布置出来的,再加上了那些他舍不得扔掉,于是便与主人一起,从“南丰新邨”搬来了此居的旧家具们,混杂在一起,显得颇有些不伦不类,失了章法。当然,所有这些,并无损于他那幢住宅本身具有的地段和景观价值。


他请正之和乐美在他家那钻石型的客厅里就座,自己则跑去厨房里,替他俩泡出了两杯台湾的“冻顶乌龙”茶来。正之夫妇在那张硬邦邦、冷冰冰的红木长沙发上坐下,正面对着放电视机的矮柜。矮柜的上方横挂着一长条硕大的红木镜框。镜框倒是相当有点儿气派的,唯框内所镶物,既非名家的书法作品,也非某中央要员“不忘初心”的题字,而是两份小尺寸的,类似于文件、相片或证书类的东西,它们是靠了四周大面积的织锦衬底才勉强填满了整个镜框的。相隔了太远的距离,正之真还看不太清楚。他于是便从沙发上站起身来,趋前去一探究竟。此时,他看清楚这是些什么了。那是金富和晓冬的结婚证书,而那幅相片则是他与晓冬的结婚照——不错,就是在那个冷雨的黄昏,乐美为他送来的那两样物件。只是在当下,正之并不知晓故事的原委。其实,乐美也一样。正如她那回告诉黄金富的,她并不知晓牛皮纸袋中究竟装着了些什么。然而,这硬是把正之和乐美都深深给打动了:这,不正是他黄金富“不忘初心”的另类表述吗?


后来,正之又坐回到了那张红木沙发的座位上去了。但“冻顶乌龙”茶还没喝上两口呢,金富就说要带他俩去“看看他的卧房”。于是,他们又跟随他去了。


这是一间照香港的住房标准而言,已算是十分宽敞的卧室了。透过低矮的窗台望出去,是一大片壮丽的海景。但卧房却被一只巨型的红木大床和另一只半人高的红木五斗柜占据去了大部分的面积——甚至还挡住了点窗外的海景。大床上堆满了凌乱不堪的被子、毛毯、枕头和浴巾之类。更有替换下来的牛仔裤、T恤和袜子,也丢满了一床。看来,黄金富的身上还残留着他在陈婶家寄居时的一切生活习性。


金富见正之他们走进房间时,目光有些发怔,便起了些不好意思的表情。他解释说,他是每天都要赶着去上班,所以家中乱了些,请他俩多多包涵,云云。但他俩都表示说,没事,没事,这不挺好?


是“没事”吗?事实上,真还“有事”。


事关他的卧房里到处都摆满了晓冬的相片:彩色的,黑白的、原样的,经翻拍后放大了的。窗台上,五斗柜上、床头边,各种尺寸的相片,不下一二十张。他只是生活在了他自己为自己营造出来的,一个没有晓冬但仍有晓冬存在的世界中。


有一张晓冬的正面相,应该是晓冬刚来港不几天后拍摄的。被黄金富放大成了二十英吋,挂在了墙的中央,正面对着大床。他最偏爱这幅相。在他的记忆里,他始终保留着有关此相片的一段对话细节。那时的他俩还住在渣哇道上的一幢旧楼的一个低层的单元里。那只八十五键的“幸福”牌矮身钢琴已经买了回来。那次,晓冬正取出琴谱来,准备摆上谱架去练会儿琴。但黄金富却把那幅相片拿到了晓冬的跟前来,晃了晃,说:“你……你看……,这像……像不像利……利智啊?又……又像张……张曼玉,像……像钟……钟楚红……”但晓冬抬起头来,望了他一眼,道:“我为什么都要像她们呢?”金富闻言,怔了怔,急忙改口说:“是……是……是,你……你比她……她们更漂亮……更……更漂亮……漂亮……”。但晓冬不再说什么了,她架起了谱子来,开始练琴。就这么截掐去了头尾的记忆,留在了他记忆的相册里,老不肯褪色去。他于是便把那相片放得很大,挂到了墙上去。好让他每天晚上在入睡前,都望上它几眼,之后再熄灯,入眠。


站在了这么间充满了一种浓浓氛围的房中,你说,你能让正之说些什么呢?他在想,晓冬是不会像“聊斋”的画中人那般,在黄金富离家上班后,从墙上下来,替他打理和整洁房间的——很难说,黄金富或真有此心思也未可知。


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什么冲动,正之冷不丁就蹦出了一句话来。他说:“金富哪,其实你也应该再找多一位伴侣来照料你的生活了。晓冬她,毕竟已离世这么些年了!”


正之的话没说错,以今日黄金富的身价,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这一点。但黄金富闻言便涨红了脸,他很可能在想:为什么正之之所言与当年晓冬留给他的遗语是同一句话呢?


他的口吃变得更严重了,他开始用手势——事实上,他也不得不靠手势的辅助,来增强他的语言表达能力。他说:“这……这世上……再……再没……没有晓……晓……晓冬,那种……女……女……女人了。晓……晓……晓冬,她……这方面,她那……那方面……”


他有点不知所云。他的手一会按向左边,一会儿又按向了右边。正之见他那付说话的模样,也替他着急了起来。他只能用不停地点头来表示附和,表示认同、表示理解。再后来,正之索性就摆了摆手,让他别再往下说了,他说他已明白他表述的意思了。他是想说,这世上再找不到像晓冬这样的女人了,从精神到肉体,从外貌到内心。但正之又如何启口来代他说出这些话来呢?他当然是不会说的。


还有一句话,黄金富或者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但,正之可以代他联想出来:晓冬让他发了财,让他有了今天的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他认定这一切都是晓冬于暗中带给他的无疑——显然他是决不能做出任何对不起晓冬的事来的。而他所谓的“对不起之事”中,也包括了找个老伴这一项。


后来,正之和乐美退出卧房来,他们又回到了厅堂中的那张硬邦邦的红木沙发上来。坐多了一会儿,又喝多了几口“冻顶乌龙”。然后正之便说时间已不早,他们也该走了。黄金富表示,仍由他驾车来送他们。正之说:“哪就谢谢你啰。”


当宝马车由百福道架空路一直驰抵云景道上时,正之感觉车速突然就放缓了下来。缓慢得就像是个行人在沿街边散步那般。黄金富将车停在了一幢大厦的跟前。这大厦曾经就是晓冬住过的那一幢,坐在车后座位上的正之和乐美心中都明白,他们只是一言不发地望着黄金富。他们不知道黄金富想做什么?


黄金富没做太多的什么,他只是用电动按钮将窗玻璃放了下来,然后探出头去。夜色已深,夜雾也已很浓了。他抬头仰颈,沿着大厦的外墙一直向上望去。大厦高高低低的窗洞中闪烁着无数盏灯花,在这雾汽的夜间,看上去像一只只睡意迷茫的眼睛。但黄金富的心中肯定是知道,哪一朵灯花才是他要找的。尽管晓冬已不在那儿了,但大厦还是那大厦,窗洞还是那窗洞,灯花,自然便有其涵意了。他仰望了一会儿,又重新把头退回了车厢里来。按上车璃,一踩油门,车再次往前行去。


在“丰景台”的大门口,车停住了。他让正之他们下车来。然后,一对夫妇站立在了道旁,另一位司机则隔着已摇上了的车窗玻璃,互相挥手道了别。正之和乐美一直站在那里,望着宝马车一闪一闪的红尾灯从云景道和怡景道的转弯口上消失,才回到了大厦的家中去,其间,他俩谁也没对谁说过一句话。


那个深夜,已经很晚很晚了,正之望着灰白的天花板,无法入眠。他想起了也是在这同一间睡房中,十年前的那个天刚蒙蒙发亮的清晨,他与乐美做的那同一个灵异的梦。梦中的场景,梦中的人物,梦中的氛围,梦中的细节,正之都历历在目,缕缕入心。正之呆望了一会儿,刚打算轻轻侧过身去睡,就听得他的身旁也传来了“窓窣”之声。他问乐美道:“你也没睡着吗?

乐美答:“没睡着。”

正之说:“我打算着赶明儿去买张机票,我想早点回上海去。”


乐美轻轻地叹出了一口气来,道:“你还是忘不了那块地方啊。你早点回去吧——我理解你的心情,正之。”顿一顿,乐美又加了一句:“反正再过多两天,我也打算回美国去了。女儿家少了我,那小两口子还不止会手忙脚乱成啥模样了呢。但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吧。时间真已很晚了啊,早点睡吧,别再东想西想了——噢,正之?”

正之说:“噢。”

 

10

 

就这么的香港—上海、上海—香港,又来来回回了许多个年头。于是,便来到了我横越过南京西路,前往“西康公寓”去找正之的那个晚上了。


2018年。晚春。夜,正朝它很深很深的深处走去……


我与正之两个面对面地坐在他家的那间布置得十分典雅的小客厅里。我们间的对话也已进行了有好几个小时了。客厅的窗户打开着,窗台和露台上,各种栽培植物和花草们的幽香,随着晚风一阵阵地吹入室内来,让我俩都沉浸在一种花香与记忆的双重熏陶里。两个七十岁的老人,携手并肩,一同穿越过时空隧道:铁一般的峥嵘岁月,蜜也似的爱情时光,我们也都曾年轻过,中年过,唯此刻,我们又回到了年老的当下。回到了西康公寓的这间客厅中来了。


我站起了身来,向正之说道,晚了,我也该回去了。他说,那好吧,我送送你。于是,我俩便一同走出街来,沿着洒满了橙色路灯灯光的北京西路,一路往东行。


我俩是在北京西路南浔路口上分的手。我的路径是拐入南浔路,然后再越过南京西路,回自家的屋里去。但正之还打算着要继续往东走。这么晚了,他还要去哪里?去哪里寻找些什么呢?这些,其实我心中都是很明白的——我又怎可能不明白呢?我并未立即拐入横街中去,而是站定在了路口。我望着正之,望着另一个分身了的自己的背影渐渐隐没在了夜的幽暗里,直到它完全消失。


正之前往的第一个目的地是北京西路老成都路口。如今的那里,早已建成了成都路高架,巨型的钢筋石块结构起了一条水泥的巨龙,贯通申城南北。半个世纪前,这里是一片二、三层石库门弄堂和“新里”住宅群的混合地块,鳞次栉比,夹杂起伏。在正之的记忆深处,仍珍藏着那一带早已发黄了的场景碎片。他努力将这些碎片都串连起来,它们串成了一条长巷。在长巷的尽头站立着一幢“新里”住宅。住宅有一扇铸铁门,推开铸铁门,是一片荒芜了的小花园。

那里是热恋中的正之和乐美每晚依依不舍的分手处。而那里也是每隔不了几天,他俩都会背着一架小提琴,推着一辆自行车,出发去到几条街外的淮海中路上的一幢公寓的一个单元里去合钢琴伴奏的地方。是的,那位伴奏钢琴的少女正是正之和乐美的共同好友:晓冬。


此时此刻,在一派已变得面目全非了的桑田中,正之还在竭力找寻着它们昔日沧海的影子。他凭借着印象,找到了那条长巷和那幢“新里”屋可能所在的方位。那是个街中心的位置,但他在那里蓦然站停,不动了。像是在凭吊什么,凭吊谁。从新闸路和北京路上驰过来的车辆,贴近他的身旁,“嗖嗖”地疾驰而过,再由分流的斜坡驰上高速公路的主干道上去。但他全然不顾这一切,他佇立在那儿,就像是摆放在了街中心的一尊雕像,不依不饶,不退也不让。

其实,在半个小时前,就当正之一个人行走在北京西路上时,他便已对他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模式作出了某种细微的调整——也不知为何,在一旦摆脱了我与他同在的那种牵制状态后,他便立即抓到了一种放肆的自在。他将两只白色的耳塞从衬衣的前胸袋中取出来,塞进了自己的耳孔中。然后,再在裤袋里掏出他的那只“苹果”手机。他在手机的收藏夹里找到了那首Jacqueline演奏的“Sentimental”。点开,耳塞中便立即传来了大提琴低沉浑厚,忧伤极了的旋律。


刹那间,他感到自己的喉头一阵发热,热气向上涌去,涌向脑门,涌向眼眶。二十岁的晓冬的形象又忽隐忽现在了北京西路那些高大梧桐树的黑影幢幢的枝叶间了。他感觉自己的眼眶潮湿了,它们已噙满了泪水。


“我站在世界的尽头/遥望那片紫色的花海”。晓冬啊,这是你在同我说话吗?可你现在又在哪里呢?你就藏身在这些叶丛之中窥视着我嚒?但不,她不在这里,她在那里——大提琴的旋律继续在往下诉说。在正之眼前浮现出来的是一片无边无垠的薰衣草的海面,如烟如云,细浪翻卷。在海之彼岸,有一个小若针尖般的人影站在了那里,她正向着正之站立的对岸遥望。她,才是晓冬啊!她正隔着紫花摇曳的海面望着正之呢——这是音乐描绘出来的一幅画面,正之的心碎了,碎成了一地!


正之继续朝前走去,但不是沿北京西路,而是沿老成都路。四十多年前的这里,每根水泥柱高高的上方都亮着一盏睡意朦胧的路灯。路灯之上,是一大片墨兰墨兰的上海的夜空,有明亮的星斗在那里向你眨眼。夜已很深了的时候,街上的行人已变得十分稀少。那些日子里,就在这些水泥灯柱的边上,正之和乐美来来去去,不知走过了多少遍的往返。这种被上海人戏称作“数电线木杆”的,热恋男女青年们荡马路的游戏,正之和乐美是玩了一遍又一遍,永不会有疲倦时。有时,他们并也没在小铁门前分手,这是因为他舍不得离开她;而她,也舍不得让他离开她。他于是一直会送乐美去到21路电车站的站头上,望着那最后一班车空空荡荡地驰进站来,再空空荡荡地载着乐美而去。


正之仍戴着耳塞,耳塞中还在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Jacqueline拉奏的那首旋律。唯正之脑屏幕上的影像出现了重叠:晓冬的形象在悄悄隐去,而乐美的,开始变得清晰起来;紫色的花海也在褪色,老成都路上的灯柱与电盏走进了画面里来。还有那首诗,那首感动正之曾无数次掉过泪的诗,也被他自己写于1973年那首叫作“深夜,我俩在路边分手”的诗所替代了:深夜,我俩在路边分手/月亮窥探着/从虚掩的云后/街道沉睡了/留下一张张灰暗的窗口/深夜,我俩在路边分手/旷漠晚风过/惺忪街灯守/暖唇细语碎/幽暗里,情丝还连着断藕/深夜,我俩在路边分手/蓦然欲言够/回首,声馨犹存/夜雾愈浓厚/汝之倩影已被晚风掳走……


那个时代的上海在正之的这首诗中得以复活,复活的还有一位扎着马尾散辫的,水汪汪眼眸的姑娘。他与她,在这片四十五年前上海的街巷版图上,剪影一般,突然就生动活跃了起来。正之感觉自己原来是那么地挂念着乐美,挂念着远在万里路外美国生活的乐美哪!他觉得自己歉疚于她,他觉得他需要她,他真还少不了她!他一定要在哪一天带她一同回来上海,回来这条老成都路,他要与她一起,重新数多一回电线杆。


乐曲仍在正之的耳畔流动,但它诉说的却已是另一只故事了......


而此一刻的我,早已回到了自己“南西别墅”的家中。我洗罢漱毕,又重新回到那张书桌前。我扭亮台灯,还沏了一壶李总刚送来的龙井新茶。在台灯明亮的光流里,我坐定,咂一口清香沁肺茶。我摊开稿笺,旋开笔筒,写下一行字来:那都是些发生在三十三年之后的事了。


吴正,2018年11月30日,定稿于上海寓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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