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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官助理,好巧哎,你也是律师助理【律界日常】

2017-12-19 律所管理资讯

  作者 | 蹦登

  来源 | 稻花蛙声



她是一名刚入职三个月的法官助理。“二线”的。


在考入法院之前,她不知道什么叫“二线”(官方称谓为司法行政人员)。她以为招考表上“法官助理”这个职位都是会去审案子的。虽然她不是法本,但也是个法硕啊。


从她迈入法大学习法律伊始,她就只有一个执念:去法院,当法官。现在想想,她似乎有些太过于自信了。虽然研究生三年都拿了奖学金,但是全院获奖概率在70%左右;虽然幸运地拜在一个很棒的导师门下,但是她总是退缩、再退缩,没有发表过一篇文章,也没有做过一个课题。


在实习经历上,她的同学们大都挤破头皮去应征“红圈律所”的助理,在金融街、在CBD,坐标很硬。吃着四五十元一份的便当,拿着两千块钱的薪水,在夜上浓妆的大街,拼命追赶末班公交车。


而她选择的第一个实习单位,是法院。最后一个,还是法院。两家法院,两家律所,兜兜转转,她形成了内心确认。喜欢跟人沟通、愿意为人解决问题、希望平淡安稳、还奢求有一个比较好的社会评价,还是去法院吧,她想。


求职之路比她预想的艰辛百倍。但她明白,最终能够进入法院,已然够幸运了。她觉得自己的激情都要溢出来了。她真想马上就去法庭里,跟她的“师傅”一起,并肩作战。



老实承认,当一开始被带到“二线”时,她茫然、失落、情绪零碎。“我想我还是需要时间调整自己的心态,还是得慢慢适应。”她这样对笑眯眯听她表达感受的领导说。现在想想,她觉得自己真是不会说话。


她们这一批法官助理绝大多数都被分到庭室里了,每次见到这些小伙伴,她总会问问,“你平常都干些什么啊?”“你们主要审什么类型的案子啊?”当得知小伙伴们的名字都已经落在了判决书上时,她羡慕的噘起了嘴。真好。“那还不是最后一行嘛!”“总有一天你会是第一行的。”


好在,她还是比较熟悉写材料的工作。大学时候在学校办公室忙过好一阵子,写过一些稿子,也策划过一些活动。既来之,则安之。她比较乐观,有什么事自我劝解一番也就不叫事了。加上办公室的领导同事们都是年轻人,相处愉快,氛围轻松,她认为这是不可多得的职场构成要件。当然,最重要的,她觉得在这里还是可以与法律发生关联的。


每次因故去到法庭,她总会好奇的摸一摸法台,看一看国徽。但是,她从来没有去法台上坐坐。


她想,还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吧。


 

她在的“二线”是个小部门,算上她这个新来的“小白”,总共只有一个巴掌的人数。除了专项活动的大场面需要全体出动,剩下的日常工作每项只能匀出一个人。由于工作的“时效性”要求,需要部门每个人都要成为“全能王”,这样在面对紧急事件或重大活动人手严重不足时,才能个顶个的冲向第一线。


为了能够尽早跟上大家的节奏,不拖部门后腿,她把每个人都当成自己的师傅。观摩、记笔记、实践、反复。奇妙的是,在这样一个不断快速学习的过程中,她听到了自己内心的声音:“不错,我喜欢。”——因为她发现,她不曾有一天离开过法律。法律,是理想,是兴趣,还是使命?不管,反正就是那个她最终选定的家伙。


在工作里,需要审读庭里提供的工作材料,句子是否逻辑不通、会产生歧义?个别裁判要旨是否有可商榷之处?概要如何能将案情完整、简洁地概括出来?她深感自己法律知识的薄弱,却又十分庆幸。在这里,能接触到各个庭室法官们缜密流畅的审理思路与各种第一手或新奇、或“首例”的案件。


她有时候也会观摩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刑事等各领域法官们的庭审现场,见证双方当事人的针锋相对;随着对案情的深入了解,形成自己对案件的思路观点;跟随法官的节奏,梳理案件主要争议焦点。


她曾跟随执行局夜间集中强执,晚上回到住处已近十一点;也曾夜里三点猛然惊醒,觉得某条待发的材料标题欠妥,打开电脑重新编辑。她也不抱怨,反而觉得工作原来可以这么有趣,可以这么丰富多彩。“工作使我快乐”这句话,好像并不是那么矫情。



“凡我在处,便是法大。”这是法大著名法理学教授郑永流的一句名言。这里的“法大”更重要的意义,是指精神上的“法大”,取法律至上之意。法律人有义务恭奉法律为王,凡事一断于法。


当然,也有空间的“法大”之意:“法大人当与学校心灵有约,风骨,智识,神情,所言,所思,所写,无论你举手投足于何处,无不尽显法大之生命风格。”她始终记得,这是母校对她的教诲。


对于曾有人问她是不是学法律的这件事,她早已经释然。


“我也是法官助理。


何处安放理想?


此处。”


好巧哎,你也是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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