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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尴尬的一幕【律师日常】

2018-03-18 律所管理资讯

 作者 | 梁枫

 来源 | 京华枫云



在一次律师行业聚会上,碰到了老熟人张律师。一向意气风发的张律师,这次却显得有些郁郁寡欢。问及详由,他给我讲述了最近在代理一起案件过程中的不爽经历。


争执不下的证人证言


张律师是一家民营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一年前,公司聘请一名已退休的王女士在公司餐厅为员工做饭。在一次做饭过程中,王女士一个人在厨房被烫伤。


王女士要求公司赔偿,公司老板郑总却因为各种原因迟迟不愿意赔偿。一肚子委屈的王女士把公司告上了法庭。自然,公司委托法律顾问张律师作为代理人去打这场公司。


诉讼期间,郑总对张律师说,王女士是自己烫伤的,公司没责任凭什么赔?还说王女士这个人一向是人品不好,和经常来公司送菜的师傅有不正当关系。张律师听到这些,讪讪地笑了笑,没作声。不过,后面发生的事,却让张律师的确有点犯难了。


郑总要求公司好几个员工写一份证言,证言中表示王女士作风不端,人品有问题,其起诉所说的一切话都不可信,要求公司赔偿纯属讹诈。


这一回,张律师以一个律师的责任感对郑总说道,这些证言根本抗辩不了王女士的诉讼主张,也没什么证明力,提交到法庭都会让法官笑话,还是别交了。听了这话,郑总也没说什么。张律师也就没把这些证言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突如其来的特快专递


不久,如期开庭。张律师作为公司代理人参加出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程序有序进行。一会儿,法官对着张律师说道,刚才原告进行了举证,被告代理人,你有没有什么证据提交给法庭?


张律师还没说话,法官倒是接着说道:“开庭前,我收到了被告给我寄来了一份特快专递,被告代理人,你还不知道吧?……”法官边说着这话,边向张律师露出了复杂的微笑。


“啊?!”张律师一下子呆住了!公司向法官邮寄快递?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公司怎么没跟我说一声?


“这是几份证人证言,来,被告代理人你看一下,你来说一下你方的证明目的?”法官继续不动声色地冲着张律师微笑着。那一刻,法官的目光是充满了同情还是讽刺?虽然语言仍然是那么平和,但在张律师觉得总觉得有一种别样的意味在其中。


张律师知道,公司还是把自己不建议提交的员工证人证言作为证据提交了!无论是从普通人的逻辑常识上,还是从专业举证的效力上,这些证言都实在是太不靠谱了。纵然王女士人品不端,但这样就能免除公司的赔偿责任吗?


口是心非的举证说明


怎么办?怎么办?法官在看着,对面的律师和当事人也在看着。


从律师的专业责任来说,自己有权说当事人邮寄的这些证据我不同意提交、现在撤回吗?从代理人的职责来说,面对己方的证据,作为代理人理当根据自己一方的证据向法庭陈述这些证据的证明目的和作用。


顾不了那么多了。但张律师还是知道作为代理人的基本职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法官,我先来看一下”。张律师起身从法官手里接过快递信封,慢慢看那些证言。很快,张律师迅速地让自己不易察觉地平静下来。


不到两分钟看完了证言,张律师朗声说道:“我方提供的这些证人证言,其证明目的在于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原告所陈述的所有内容均不可信,应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张律师完成了“任务”!


云淡风轻的对方律师

“现在由原告对被告提出的证人证言证据进行质证”。法官面无表情地对原告说道。


此刻,张律师知道自己刚才不着边际、不着四六地说完那些话,将会迎来对方律师怎样的有力回击:仅有证言没有证人到场,这证言谁能证明谁写的?这些证言能否定得了王女士受伤的事实吗?这些证言怎么就能证明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了?证言对王女士的品行进行攻击,和案情有关系吗?等等。


要知道,当年在重庆走麦城的前律师李庄案中,那位女公诉人在诉讼中以“品格瑕疵”证据攻击李庄,至今仍广受诟病。


然而,令张律师万万没想到的是,对方律师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我方对被告的证人证言证据不认可,请法庭明断。”


天哪!张律师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位女同行竟然放过了进攻对手的一次机会。


顿时,张律师似乎觉得对面的那个女律师似乎更漂亮了一些。



意料之中的判决结果


随后,法庭在表面上的波澜不惊下顺利开完了。似乎没人能看出张律师刚才所经历的内心是如何过山车般地波涛汹涌。不过也许法官以及对方律师以法律人的敏感也都能感受到,面对张律师处境之艰。谁都不容易,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庭虽然终于开完了,但张律师对公司不跟自己商量,自行向法官提交证据的事还是耿耿于怀。本来想找那位郑总问个清楚,但一想反正坎儿已经过去了,再问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


两个月后,法院通知张律师领取判决书:判决公司赔偿二十余万元。此时的张律师对这个判决结果没任何感觉。按部就班地把判决书快递给了公司,并同时向公司提示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15天内提起上诉。


又过了快一个月后,张律师接到了公司财务人员的电话,询问法院的账号,如何支付判决款项。


张律师知道,公司没有上诉,老老实实地履行生效判决。自己代理的这个案子也就告一段落了。


法庭往事并不如烟


案子虽然了结了。可张律师跟我说起这件事时,仍然是如鲠在喉,是那般地不舒服,吐槽公司如何让自己在法庭上猝不及防,如何在法庭上违心地说那些没水平的“口水话”。


听完张律师的故事,在同情其“不幸遭遇”的同时,我倒是隐隐约约地有一种感觉:现实生活中,律师和委托人有不同意见还是比较常见的,但张律师却摊上了这么一个状况,纵然说公司那位郑总有点问题,但张律师恐怕也要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


当事人之所以聘请专业律师,即在于律师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律师当然也就更有责任和委托人做好充分的沟通。向当事人阐明事理、答疑解惑,最终形成统一认识和思想,更是律师的职责和责任。


所以,张律师在法庭上所遭遇的那一幕,从某种意义上说,更是自己此前工作不周所导致的一个教训。


从这一点来说,张律师用他尬尬(不是“杠杠”)的亲身经历,为更多的律师同行书写了“互信”“沟通”两个关键词,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是多么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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