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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学术讲座及2017年度“中国依法治校高端论坛”征文公告

2017-10-17 学术之路

1.法学院新作分享沙龙第十期 马小红教授分享《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


一、作者说书——马小红教授谈《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


二、编辑心得——北京大学出版社李铎编辑谈感受


三、与会对谈——参会者自由畅谈


主持人:史彤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时  间:2017年10月18日(周三)14:30 – 16:30


地  点:明德法学楼602会议室


主讲人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


新书介绍:


《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修订本)从三个方面阐述了中国传统法:首先,反思了近代以来有关中国传统法研究的方法与视角,对以“西方法”的发展模式为标尺评价“中国传统法”提出了质疑。其次,界定了“古代法”与“传统法”的概念。简言之,“古代法”是已经成为历史的客观存在,而“传统法”则是一个处在不断变动中的过程,这个过程将古代与近现代、历史与现实连接在一起。“传统法”是以今人的法观念阐释以往社会的法。因此,古人不以“法”命名,而却有“法”之实质意义的“礼”便被纳入“传统法”研究的范围。基于此,作者提出了中国传统法的结构是“礼”与“法”(古代法)的共同体,是礼与法的完美结合。再次,以界定“古代法”与“传统法”为切入点,作者力图在对“古代法”进行客观陈述的同时,构筑出传统法的结构,探讨中国传统法的形成历史、社会基础及价值观念。


★活动现场送书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北航院庆法学家国际论坛第8讲】德国科勒律师事务所主任科勒博士:中国企业投资德国应该选择哪种企业形式?


作者: 时间:2017-10-16 浏览次数:13


主题:中国企业投资德国应该选择哪种企业形式?


时间:2017年10月17日14:00——


地点:北航新主楼A218


主持人:杨登杰副教授


主讲人:安德烈斯·科勒(Andreas Kohler)博士


~·主讲人简介·~


主讲人:安德烈斯·科勒博士


科勒博士,男,1984年在德国取得法学博士学位。1985年获德国律师职业资格,1989年获德国税务咨询师职业资格。社民党党员,并曾任柏林市议会议员。现任德国科勒律师事务所主任,德国KFDS信托税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


专业领域:公司法、税法、不动产法


讲座内容


为什么德国是中国企业理想的投资国家?


中国企业到德国投资时,可选择哪些法律形式?


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法律形式(如个人合伙,股份有限公司)的各个优势和弱点是什么?


如何在德国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和公司的关系为何?


中国企业在德国投资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是什么?


3.[名家法学讲坛]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意义与路径[10月20日]


主讲人:刘剑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 


评议人:王   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徐孟洲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朱大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持人:徐阳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时  间:2017年10月20日(周五)18:00-20:30 


地  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 


主讲人简介: 


刘剑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2005年9月参加新中国历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举办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听证会。2006年10月31日,应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专题讲座上做题为“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的报告。2017年9月1日,应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专题讲座上做题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意义与路径”的报告。担任国家多部法律起草小组顾问、专家组组长。 


4.Cost-Benefit Analysis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Current Trends


演讲主题:Cost-Benefit Analysis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Current Trends


主 讲 人:John Linarelli教授,英国杜伦大学法学院


主 持 人:郭锐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时    间:2017年10月18日(周三) 15:00-17:00


地    点: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


主讲人简介:


Professor John Linarelli holds a Chair in Commercial Law at Durham. He has served in professorial posts on both sides of the Atlantic, in both the UK and the USA. He joined Durham Law School in October 2014. Professor Linarelli received an MA and PhD in Philosophy from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Riverside, a PhD in Law from King,s College University of London, an LLM from Georgetown University, a JD from American University Washington College of Law, and a BA in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 from Duquesne University. Professor Linarelli,s research is interdisciplinary, in law, mor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and economics. He has published widely in both law and philosophy journals. 


演讲大纲(Abstract) 


Cost-benefit analysis has long been a standard tool that government agencies have used to evaluate proposed regulation. It is a well-accepted tool for evaluating the design of institutions. But there has been an extensive academic debate about the efficacy and feasibility of cost-benefit analysis for the evaluation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In this lecture, Professor Linarelli surveys this debate and argues that the concerns about using cost-benefit analysis to evaluate financial regulation are unfounded. Using examples from the regulation of mortgages, consumer credit, and the capital adequacy of banks, he argues that regulators should use cost-benefit analysis in evaluating financial regulation. He argues for an expansion of cost-benefit analysis in such cases (and beyond) to consider the distributive consequences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He also argues that modifying cost-benefit analysis to account for advances in the cognitive sciences is warranted. Some of these advances put stress on quantification in cost benefit analysis but new research is rising to the challenge. 


5.美国清洁水法的司法实施


演讲主题:美国清洁水法的司法实施


主 讲 人:Jack R. Tuholske教授,美国佛蒙特法学院教授,水与正义项目主任


主 持 人:曹炜助理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嘉 宾:竺效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时  间:2017年10月17日(周二) 15:00-17:00


地  点: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


主讲人简介:


Jack R. Tuholske 教授,佛蒙特法学院教授,水与正义项目主任。1985年以优等成绩从蒙大拿大学法学院毕业。1985年至今一直在蒙大拿州专门从事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并在蒙大拿州和西部其他州的州立法院以及联邦法院出庭。目前已经在50多个有公开出版判决意见的案件里担任主辩律师,其中包括十多起在蒙大拿州最高法院的案子,涉及清洁水法,土地使用,宪法,公民诉讼,和自然资源管理类案件。基于对他公益工作的肯定,2002年塞拉俱乐部给他颁发了William O. Douglas奖。2010年他荣获了俄勒冈大学环境公益法律大会颁发的Kerry Rydberg奖。自2003年以来,他结合自己法律实践和教学经验担任蒙大拿大学法学院和佛蒙特法学院的访问教授。在佛蒙特法学院,他主持和领导水与正义项目。这个项目是一个专门从事水资源公共权利研究的机构。2009年他作为富布莱特学者在斯洛伐尼亚的Ljubljana大学任法学教员。他将教学,写作,和诉讼相结合,不仅可以学生和同行一起学习,还可以将法学知识应用到出庭辩护工作。最近他办理的案件包括:濒危鱼类的保护,水污染防治,控告煤炭公司的行为对农牧场的危害。2012年开始他在佛蒙特法学院亚美环境法合作中心担任技术顾问。在此期间,他曾在中国顶尖法学院做过多起讲座,包括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他还应邀为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了关于气候变化法律的报告,参与了帮助西南林业大学建立环境法律诊所的工作,并为中国环保组织进行能力培训。


演讲大纲:


Jack Tuholske教授将详细介绍一美国清洁水法案例:2000年,美国东南部蒙大拿州的农民对污染其灌溉水源的煤层天然气开发公司提起公民诉讼。通过分析此案例,Jack Tuholske 教授的讲授将涉及美国环境案件代理中的客户关系、案件策略、专家证人、在一审和上诉阶段的法律程序,以及在法律责任确定后的“补充环境项目”(SEP)开发问题。

2017年度“中国依法治校高端论坛”征文公告

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已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新《规定》,深化高校教育综合改革,激发释放高校办学活力,由郑州大学依法治校研究所、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主办的“2017年度中国依法治校高端论坛”将于2017年11月25日举行。


现将征文公告发布如下,诚邀全国教育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积极参与。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11月25日(周六)


(二)地点: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二、论坛主题


本次论坛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等精神,围绕“新《规定》的实施与挑战”进行主题研讨。参考选题如下:


1. 新《规定》实施中的挑战与因应


2. 新《规定》实施后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建设


3. 新《规定》与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4. “双一流”建设与高校内部治理体系改革


三、论文的具体要求


(一)参会代表原则上应提交论文;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具体格式参见《中国法学》注释规范。


(二)请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论文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下列邮箱:lawmy@foxmail.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17依法治校高端论坛参会论文”字样,并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三)本次论坛参会论文原则上要求未公开发表,组委会对论文进行评审后将结集出版。


四、费用安排


本次论坛不收取会务费。特邀嘉宾、论坛论文收录者和论坛发言人在论坛期间的往返交通、餐饮以及外地人员住宿的费用,由主办方按“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的标准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杰(郑州大学依法治校研究所研究助理)

王胜利(郑州大学依法治校研究所研究助理)

联系电话:18703671291(李);18768873689(王)

邮箱:lawmy@foxmail.com


郑州大学依法治校研究所

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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