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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四五烈士相关档案史料的通告

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为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我们正在“四五”烈士就义地——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西校区建设“四五”党性教育基地,特向全国征集“四五”烈士相关档案史料,敬请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踊跃参与。


四五烈士,是1931年4月5日在山东济南纬八路刑场英勇就义的邓恩铭、刘谦初、吴丽实、雷晋笙、郭隆真(在监狱中被杀害)、党维蓉、刘晓浦、于清书、朱霄、王凤岐、李敬铨、李华亭、纪子瑞、车锡贵、赵鸿功、孔庆嘉、任守钧、刘一梦、宋占一、马恒德(陈德金)、孙守诚、王锡三22位烈士。


一、征集对象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持有的四五烈士相关档案史料。
二、征集内容(一)纸质类。关于四五烈士的信件、遗书、文件、文学作品等。
(二)实物类。关于四五烈士的证件、证书、徽章、服装等遗物。
(三)其他类。其他有关四五烈士的相关档案史料。

三、征集方式

(一)捐献。凡自愿捐献的四五烈士相关档案史料,由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永久保存,并颁发证书。
(二)代存。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献的,经协商,可由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无偿代存,并颁发证书。
(三)复制。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献、代存的,经协商,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可采取复制方式进行征集,并颁发证书。
(四)征购。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献、代存、复制的,经协商,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可采取征购方式进行征集,并颁发证书,由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永久保存。

四、说明事项

(一)凡以捐献、代存、复制方式被征集的各类档案资料,原持有人享有优先查阅、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二)凡以代存方式被征集的各类档案资料,所有权不变,代存期间,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可对代存的档案史料进行复制、利用,并负责档案史料的安全。
(三)同意捐献、代存、复制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联系,本单位提供上门服务,协商相关事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满老师联系电话:17661097529,17661097693电子邮箱:zhangyanxia7529@shandong.cn,manxin7693@shandong.cn
信函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588号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西校区,邮编:250021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山东省地方史志研究院)山东省档案馆                   2021年3月11日



为您推荐来源: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责编:李妍璐编审: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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