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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数据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22〕68号)要求,促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建设,着力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请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主管部门根据前期项目谋划情况,积极组织申报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算力建设方向围绕打造人工智能算力高地,支持新建智算中心项目,按照系统算力标称值和规模给予一定支持,优先对国产化比例高的项目支持。(二)数据要素方向1.归集高质量基础训练数据集,支持企业或机构将高价值数据集通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使用、交易。2.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入驻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完成数据产品和服务、算法模型全流程交易。(三)算力产业方向支持云服务产业发展,对云服务营收首次达到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四)算力调度平台方向推动算力资源汇聚,支持各企业建设算力接入平台,并与贵州省算力运营调度平台互联。(五)场景应用开放方向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开发标准化、商品化的算力产品,通过贵州省算力运营调度平台推向市场。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项目单位通过登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http://dsj.guizhou.gov.cn),点击“贵州省大数据项目管理平台”链接,登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一)项目申报准备。各级大数据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填报《2024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拟入库项目表》(附件1),将盖章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于2023年8月25日前,通过快传反馈至省大数据局项目投资处公文收发员账号,并同步组织企业填报系统。(二)逐级申报。各级大数据主管部门按照“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辖区项目申报,并进行初审,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要件的合规性、完整性,提出审查意见后逐级报省大数据局。(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贵州省内注册1年以上,未被列入贵州“信用云”黑名单。各类别申报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级大数据主管部门指导辖内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严格把关项目的可行性及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并出具推荐文件,《2024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拟入库项目表》(附件1)需作为推荐文件附件。(二)请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申报和项目监督管理并重”的要求开展工作,各地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及验收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度专项资金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三)获得资金安排的项目单位需配合做好项目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项目审计、项目验收等各项工作。(四)项目申报、审核过程中,各级大数据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和杜绝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附件:1.2024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拟入库项目表2.2024年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项目申报指南3.项目申报资料要求2023年8月18日

附件22024年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一、算力建设方向
(一)支持重点围绕打造人工智能算力高地,支持新建智算中心项目,按照系统算力标称值和规模给予一定支持,优先对国产化比例高的项目支持。(二)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能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且上年度期末资产达1000万元以上;2.实现至少2种典型人工智能业务场景的解决方案;3.申报项目为新建智算中心,规模达到50Pflops以上(FP16及以上)的项目;4.能够运行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训练服务;5.接受相关专业机构测评;6.支持软硬件设备国产化,优先对国产化比例高的项目支持。(三)联系方式联系人:霍颖雪,联系电话:15906301825。
二、数据要素方向
(一)支持重点1.归集高质量基础训练数据集,支持企业或机构将高价值数据集通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使用、交易。2.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入驻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完成数据产品和服务、算法模型全流程交易。(二)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申报主体具有较强的整合数据资源、促成数据交易的能力;3.申报项目具备优良质量效益,在数据要素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推广应用效益。(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姚昕金,联系电话:18685136691。
三、算力产业方向
(一)支持重点支持云服务产业发展,对云服务营收首次达到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二)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是纳入统计监测的规上企业;2.能提供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期末资产达1000万元以上且企业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3.项目建设单位具有较强的上下游资源整合能力,在省内外占据一定市场份额,拥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和产业带动能力,有潜力成为当地产业“链主”或重要的“强链”“补链”企业。(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吴云,联系电话:0851-86825675。
四、算力调度平台方向
(一)支持重点推动算力资源汇聚,支持各企业建设算力接入平台,并与贵州省算力运营调度平台互联。(二)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需自建算力接入平台,并将该平台与全省算力运营调度平台互联,且接入的算力资源不得少于自建算力的10%;2.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设置算力系统架构节点互联、应用接口、数据集接口等;3.接受专业机构测评。(三)联系方式联系人:霍颖雪,联系电话:15906301825。
五、场景应用开放方向
(一)支持重点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开发标准化、商品化的算力产品,通过贵州省算力运营调度平台推向市场。(二)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需已有算力产品接入全省算力运营调度平台或提供产品上架计划书;2.配置成熟易用的算力运行环境。(三)联系方式联系人:霍颖雪,联系电话:15906301825。附件3项目申报资料要求项目申报资料应以PDF文件类型上传系统,纸质存档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若发现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要件不符的作弃权处理:1.封面(系统打印生成,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3.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系统打印生成,加盖单位公章);4.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系统打印生成);5.法人执照副本或设立依据(加盖单位公章);6.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加盖单位公章,申报算力建设和算力调度平台方向需提供):(1)项目背景及概况;(2)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3)立项依据与必要性;(4)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5)技术路线、建设方案;(6)技术支撑、技术来源等;(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8)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9)项目风险分析;(10)预期成果(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分析)7.项目实施方案(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数据要素方向需提供):(1)项目背景及概况;(2)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3)立项依据与必要性;(4)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和目标;(5)项目实施进度计划;(6)项目风险分析;(7)预期成果(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分析);8.提供项目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及清单(清单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数据要素方向不需提供);9.企业出具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10.企业税务信用情况报告或证明;11.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企业法人签名或签章);11.目标绩效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12.根据申报项目情况,还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1)接入算力调度平台证明或产品上架计划书(申报算力调度平台和场景应用开放方向需提供)(2)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关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等复印件)
来源: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原创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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