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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1226元!佛山拟再度提高低保标准

佛山民政
2024-09-01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征求提高

我市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

相关事宜意见的公告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提高我市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就有关事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1200元/人月提高到1226元/人月。


二、全市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748元/人月。


三、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按照原资金渠道筹措解决。各区按批准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补发今年未达标月份的差额,其中2024年新纳保的低保家庭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四、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的相关救助标准随之调整:

(一)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不低于1962元/人月,进一步缩小全市五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差距,逐步统一全市五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二)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1839元/人月。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施行。《佛山市民政局关于提高佛山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佛民办〔2023〕76号)同时废止,2024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期间,参照本通知确定的标准执行。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佛山市民政局。


电话及传真:83330239

邮箱:mzxiezf@mz.foshan.gov.cn

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佛山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8日


原创编辑 | 佛山民政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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