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赞,警察果断处置又一持刀歹徒!
来源:中国V能量 policeman
2018年9月6日上午10点左右,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公安分局旅游治安派出所接到一报警电话称:山海关区孟姜女庙景区内,有一男子持刀行凶。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案发地点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经过与景区工作人员联系获悉:嫌疑人持刀行凶者为一名中年男子,赤裸上身,现已向景区外面走去。
为确保周围群众及游客的安全,民警们立即向景区外面奔跑,追赶该男子。
很快,民警在景区停车场对面的冷饮摊处发现了和嫌疑人体貌特征相似的一个男子。
民警立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盘查。
盘查时,该男子右手一直放到裤兜内,民警察觉到该人裤兜内一定是那把刀,当即命令男子把裤兜内的东西拿出来。
男子听后,不但不配合工作,反而从裤兜内拿出刀具比划着说:“我拿刀追我妻子与你们没关系,你们谁管我就砍谁。”
男子情绪变得非常激动,根本没有放下刀的意思。
男子持刀,虽然并没有冲向民警的意思,可是他已经公然威胁“谁管他就砍谁了。
而此时,能管他的当然只有民警,所以这是男子对民警的公然威胁。
为了解除危险,一民警立即掏出辣椒水对嫌疑人进行喷射,另一民警则同时拿出警棍对该嫌疑人持刀手臂进行猛击,男子手中刀具被一下子打落在地。
随后民警们当场将其当场按倒制服,立即带回派出所。
原来该男子为姜女庙景区邻村村民,当日上午与妻子王某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慌乱中其妻子用电动车充电器将其丈夫面部击伤后便逃向景区,怀恨在心的张某当即拿刀追至景区内欲对其妻子行凶,幸被旅游治安派出所出警民及时制止。
男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山海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刑法》第277条【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所以,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其实是二选一即可:暴力或者威胁!
可惜的是,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妨害公务案,都是暴力方法,而对于以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却鲜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在实践中,只重视暴力袭警这类妨害公务案而忽略威胁威胁警察这类妨害公务案是常态。
既有办案人员的错误认识,也有法制部门的错误认识,当然,也有关键少数的错误认识。
更重要的是,检察官与法官更是存在这样的错误认识。
在他们眼里,或许对警察进行的威胁根本就算不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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