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猥亵女童案“白纸”一样简单!
【王振华】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对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并于6月17日一审宣判:王振华、周燕芬犯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4年。
王振华这个案子实际像“白纸”一样简单,首先回顾案发经过:王振华、周燕芬,常州武进人,20多年前老相识,后来王振华房地产开发,生意做得很大,成为年销售数千亿元的房企法人。
周燕芬身高约160cm,长相漂亮,年轻时曾在一纺织企业工作,与王振华成为情人关系后,离婚,在王振华的帮助下涉足很多行业,后来周燕芬染上吸毒习惯。
周燕芬平时充当王振华生意场,以及各种身份的“掮客”,2019年7月1日,周燕芬用欺骗方式,从山东带出两位女童,一个九岁,一个十二岁,入住上海某酒店,王振华同时也到达该酒店,随后就发生猥亵儿童事件。
女童辩护律师计时俊说:我相信周燕芬是有预谋的,当然她并不会这样承认。在庭审上和笔录中,周燕芬称自己曾长期给给王振华提供女性,不过以前都是成年女性,这次她以为是“王总的口味变了。”
【周燕芬】
也就是说,同为老乡、多年情人关系的周燕芬,除了充当王振华生意上捐客外,还给已经是商业大佬的王振华物色搜罗,提供各种色情服务,各个年龄段都有。
在此案中,9岁女孩遭王振华侵犯10分钟后,王振华走出酒店,就给周燕芬转了10万元,这是王与周在起诉书上都承认的事实!
九岁女童家人获得消息,第二天赶到上海,带领女童到 上海一家医疗机构就诊检查,发现九岁女儿阴道有撕裂伤痕。
王振华律师陈有西反文称这家医疗单位没有国家认定的资质,陈有西指责不合情理,有强辩之嫌,危急之中的女童家人哪里知道,哪家机构有法定鉴定资质?
还好,法院审理时,认同了女童家长首先到达的那家医疗机构专业鉴定!
周燕芬与王振华长期“协作”关系以及周燕芬对本案之供述;王振华事后转给周燕芬十万元;以及九岁女儿阴道撕裂伤,都充分说明:
1、王振华是一个有嫖娼习惯的老嫖客;
2、2019年7月1女童事件,对于周燕芬不过是向王提供服务的个案之一;
3、在本案中王振华有“嫖客”之需要,进入酒店,王振华的律师陈有西说:“王没有恋童癖及性虐待取向”,无法否定本案中王振华猥亵、哄骗、强暴女童的事实。但陈律师作为被告辩护人,技术性陈述一些要求与观点,可以理解吧。
把全案过程做一综合梳理,实际发现,这个案子像白纸一样简单,如果不是身价千亿的商业大佬,如果不是陈有西这样的律界大伽,这案子如果是一普通人,犯在某小地方派出所片警手里,我估计三小时就能把事情理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