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药物临床试验中的各方权责
作者:植德生命科学组 唐华东 孙文 郭晓兴 关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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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来势凶险,社会各界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诊断、治疗和预防作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努力。当前打赢COVID-2019阻击战正处于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截至目前尚无COVID-2019特效治疗药物,也未发现有明确疗效的预防性药物。针对新冠肺炎的相关药物和疗法都正在研究中,到底是不是“特效药”或“最佳治疗”均需经过临床试验的证实。根据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Chinese Clinical Trial Registry,ChiCTR)官方网站的查询记录,自1月23日武汉市金银潭医院申请首个有关COVID-2019的临床试验项目以来,全国共有303个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临床试验正在开展,共涉及湖北省内外的超过50家医疗机构。那么什么是临床试验?开展临床试验需要遵守哪些法律规范?本文将对我国现行监管体系下药物临床试验的基本概况进行简要介绍,并进一步厘清实践中开展一项临床试验所涉及的申办者、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受试者等各当事方的职责权利和所需的资质许可情况。
我国现行关于临床试验的主要监管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如下:
层级 | 名称 |
国际文件 | 《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颁布的《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道德指南》 |
顶层政策设计 | 《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2017) |
法律 | 《药品管理法》(2019) |
行政法规 |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 |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019)《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等 |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018)、《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2019)、《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程序的公告》(2018)、《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公告》(2017)等 | |
技术指导原则 |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2017)《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2011)、《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12)、《抗抑郁药的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18)等 |
(一) 申办者
1
获得批准
申办者应在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前负责申请取得药监部门的批准,或完成相应的备案手续。
2
选定临床试验机构、制定试验方案
申办者应选择临床试验的机构和研究者,认可其资格及条件以保证试验的完成,并提供研究者手册,其内容包括试验药物的化学、药学、毒理学、药理学和临床的(包括以前的和正在进行的试验)资料和数据。申办者应与研究者共同设计临床试验方案,述明在方案实施、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结果报告、发表论文方式等方面职责及分工,签署双方同意的试验方案及合同。
3
提供试验药物
申办者应向研究者提供具有易于识别、正确编码并贴有特殊标签的试验药物、标准品、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并保证质量合格,建立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制度和记录系统。
4
保证试验质量
申办者应建立对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可组织对临床试验的稽查以保证质量。此外,申办者应任命合格的监查员,并为研究者所接受。
5
随时关注试验情况,处理不良事件
申办者应与研究者迅速研究所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并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涉及同一药物的临床试验的其他研究者通报。
6
承担试验成本
申办者应当负责承担临床试验的相关成本、费用。申办者应对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提供保险,对于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或死亡的受试者承担治疗的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申办者应向研究者提供法律上与经济上的担保,但由医疗事故所致者除外。
(二)研究者
1
保证研究时间充足
研究者应获得所在医疗机构或主管单位的同意,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在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和完成临床试验。
2
详细了解药物情况
研究者必须详细阅读和了解试验方案的内容,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研究者应了解并熟悉试验药物的性质、作用、疗效及安全性(包括该药物临床前研究的有关资料),同时也应掌握临床试验进行期间发现的所有与该药物有关的新信息。
3
保障受试者知情和安全
研究者应向受试者说明经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有关试验的详细情况,并取得知情同意书。研究者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并记录在案。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如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研究者应立即对受试者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同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并在报告上签名及注明日期。
4
及时处理不良事件
研究者负责作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保证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不良事件时得到适当的治疗。
5
保证试验数据真实
研究者应保证将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地载入病历和病例报告表。研究者应接受申办者派遣的监查员或稽查员的监查和稽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稽查和视察,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
(三)临床试验机构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新药Ⅰ期临床试验或者临床风险较高需要临床密切监测的药物临床试验,应当由三级医疗机构实施;
(2)具有掌握药物临床试验技术与相关法规,能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其中主要研究者应当具有高级职称并参加过3个以上药物临床试验;
(3)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专业具有与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床位数、门急诊量;
(4)具有急危重病症抢救的设施设备、人员与处置能力;
(5)具有负责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的伦理委员会等。
(1)研究者和研究人员及其亲属(包括配偶和子女)应当回避以下重大利益冲突:一年内或者未来一年内获得申办者2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与试验无直接相关的费用;持有申办者的股份、股票;拥有试验药物或者技术的知识产权;在申办者公司担任高级职位。
(2)临床试验机构应当回避以下重大利益冲突:申办者为上市公司时,持有股份超过5%,或者股票价值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申办者为未上市公司时,持有股份;拥有试验药物或者技术的知识产权;3年内获得申办者的馈赠;核心管理层及其亲属(包括配偶和子女)持有申办者的公司股票;核心管理层及其亲属(包括配偶和子女)从临床试验相关知识产权中获得经济利益;核心管理层及其亲属(包括配偶和子女)1年内获得申办者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费用;核心管理层及其亲属(包括配偶和子女)在申办者公司担任职务。
(四)受试者
1. 伦理委员会
伦理委员会应当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要求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公开有关信息,接受本机构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公众监督。[7]具体而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伦理委员会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机构的执业登记机关备案,并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登记。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备案的执业登记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伦理委员会工作报告。
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伦理委员会的委员应当从生物医学领域和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领域的专家和非本机构的社会人士中遴选产生,人数不得少于7人,并且应当有不同性别的委员,少数民族地区应当考虑少数民族委员。[8]
2. 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书(InformedConsentForm),是每位受试者表示自愿参加某一试验的文件证明。研究者需向受试者说明试验性质、试验目的、可能的受益和风险、可供选用的其他治疗方法以及受试者的权利和义务等,使受试者充分了解后表达其同意。知情同意书中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研究目的、基本研究内容、流程、方法及研究时限;
(2)研究者基本信息及研究机构资质;
(3)研究结果可能给受试者、相关人员和社会带来的益处,以及给受试者可能带来的不适和风险;
(4)对受试者的保护措施;
(5)研究数据和受试者个人资料的保密范围和措施;
(6)受试者在参与研究前、研究后和研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3. 受试者的主要权利包括
1.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018)。
2.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019)、《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2019)、《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
3.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019)。
4. 《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统计学指导原则》(2018)。
5. 本文的下述内容将不涉及疫苗的临床实验相关规定,主要参考自《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018)。
6. 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Research Organization, CRO),指由申办者签订合同授权,执行申办者在临床试验中的某些职责和任务的单位。
7.《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2019)。
8.《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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