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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好了,就是拼:律师挣钱四重境界与英年早逝

景来律师 2023-09-1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第一法商CHANNEL Author 吕良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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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命换来的!”


清早起来刷到天津梁大官人的这段视频,深刻到扎心:

 

“钱是怎么来的?钱是你打拼来的,是用你的体力、用你的智力、用你的胆识、用你受的屈辱、用你冒的风险换来的一般等价物。一个人按平均80岁的寿命算,从23岁大学毕业到60岁退休只有37年,也就是不到一半儿的生命可以用来赚钱,除了极少数幸运儿谁敢说自己的钱是轻松赚来的?就算是贪官污吏也是要冒着杀头抄家的危险对不对?一笔钱对于一个人来说,就等于一段艰辛的生命!”

 

钱是命换来的!——当然也包括律师费,甚至尤其律师费。近年来太多的同行“英年早逝”,早已将这个行业高强度、高压力、高风险、高内卷、低报酬、低保障......的残酷现实披露无疑印象中桂明师兄曾总结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笔者亦曾调侃“律师是一个适合“聪明的穷人”的职业、一个“苦逼人装牛逼”的行业。

成长不能超越过程——玩好了,就是拼!

 

据说律师挣钱有四重境界:

 

闲,不挣钱;

 

忙,不挣钱;

 

忙,能挣钱;

 

闲,也挣钱。

 

从无人问津到开始有业务再到劳动价值被社会被市场所逐渐认可,是律师成长的历程。至于认为最高境界是“闲,也挣钱”显然是对律师劳动的表现形态与价值的刻意调侃式误读吧。

 

人这辈子或“辛苦”或“心苦”,劳心劳力挣来的钱才是踏实的吧。律师执业如逆水行舟,笔者所认识的律师几乎没有不“拼”的:无论律所管理层、合伙人还是普通律师、助理;无论为了生存、发展、还是为了责任与荣誉;无论表现的积极上进,还是潇洒淡然......

 

律师费理应与律师的付出与价值相匹配,律师的执业行为价值本身足以对得起律师费,这样的公平交易于客户于律师都是一件幸事。律师精不过当事人狠不过公检法,所以必须“适度精明”而“高度警惕”。——于谦老师一句“玩好了,就是拼!”则是将人生的心态与状态说得透彻之极了!做律师不易,不妨多些调侃、多些自嘲、多些放松。

 

“站着挣钱”与“体面赚钱”

 

当下中国律师近七十万,近来每年律师费市场总额略超两千亿(大体与排名一百名开外的一家中国五百强企业年营业额相当),依旧是人均三十万左右的毛收入,依然逃不脱残酷的“市场分享二八率”。

 

所以笔者素来认为:

 

律师的职业价值主要不体现在钱上;“大律师赚不过小老板”;“数钱论英雄”是中国律师的自我矮化。

 

笔者同时也始终认为:

 

律师是法律人、政治人、文化人与商业人的“四位一体”;商业属性是律师职业不可或缺的职业属性;律师费是律师职业独立性的基本保障;是律师社会影响力最为客观的表现之一。

 

我们既要反对律师的拜金化,也要鼓励律师努力去创造应有的商业价值获取应有的职业报酬:既要保障律师能够“站着挣钱”(挣,手争之——劳动报酬),也要鼓励律师学会“体面赚钱”(赚,贝兼之——投资收益)。我们不排除律师中存在着部分甚至相当部分的“为富不仁”者,但显然律师尽可能地实现财务独立,才可能更好地为社会做更多、更有益的事情。

我们该怎样悼念那位英年早逝的律师同行?


那年元宵前夕,锦天城一位青年律师英年早逝,斯伟江律师为此写下《悼念一个年青律师的辞世》。文中伟江对律师界“一切向钱看”的拜金思潮进行了反思与批判,结合自身体验对青年人提出了忠告——这样的立意无疑是正确而及时的,只是将青年人的逝去视作“律师界败坏风气的受害者”,个人认为甚是不妥:

 

律师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理应包括对公平正义、法治信念、社会良知、公共担当的追求,也应当包括对自身生存能力与家人生活质量提升的追求。女儿回国同我一起生活段时间后跟我说:老爹,你简直是台工作机器!相信伟江更是勤奋之人。我们这样的中年律师如此勤勉,恐怕绝不仅仅是为稻粱谋或是醉心于物质的丰富、律师费的多寡。同样,青年律师所追求的高尚理想构成元素亦必然是多元的,对于一个努力追求理想甚至可能因此而过劳死的年青人而言,我们不能因为他的理想中含有功利的成分即哀叹其沦为“律师界败坏风气的受害者”——对于公共批判这样做或许可以,但对于死者个人则似乎不太公平,也不符合一个基督徒对逝者应有的悲悯之心。

 

伟江是低我一届的大学师弟,笔者敬重的同时更多几分亲切,对于文字中的其他内容亦完全认同。在此,再次重申笔者始终如一的美好愿望与各位共勉:

 

法律人,英年莫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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