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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通报!三亚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
案例一
海南某租赁车行涉嫌未按规定办理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案
针对网民“老胡的车生活”1月26日发布的“在三亚租车骗局”网络舆情,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行政执法支队积极主动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警察支队展开调查。经查,网民张先生为方便在三亚游玩,在某某平台海南某租车专营店预定了一台“苏CXXXXX”的兰博基尼,租期2天费用共9888元,取车时因高额保险费用发生纠纷。经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调查取证,海南某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万宁市,该公司未对涉诉车辆进行备案,涉嫌违反《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给予当事人顶格行政处罚。关于网友反映的其他问题,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程序向涉诉公司注册地的交通运输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线索,并持续跟踪处理结果。
案例二
郝某丰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案例三
三亚吉阳区某水果批发店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来源: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陈美莹
审核:向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