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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D | 变量详解之二——变更信息表的变量

一队火枪手 社科大数据 2022-12-31


CCAD简介



浙大卡特-企研中国涉农企业数据库(CCAD)由企研数据携手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简称“卡特”)共同发起,针对“三农”领域学术研究及智库建设而倾力打造的涉农企业微观数据库,旨在促进中国农业经济研究的发展,服务国家“三农”发展战略。

CCAD数据库构建的宗旨是提供促进中国“三农”领域学术研究和新型智库建设的“公共品”,在此特别鸣谢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参与发起,并决定为将行政记录数据转化为更方便学术研究的数据形式提供智力和初始清理资金的支持。按照协议,这些清理的成果将在云桌面上逐步分享给所有的CCAD使用者


CCAD2020版主要涵盖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含企业与个体户)四个子专题库。


为便于广大科研工作者深入了解并使用数据,我们将详细介绍每张表格下各个变量的含义。(点击回顾CCAD丨浙大卡特-企研中国涉农企业数据库(CCAD)变量详解之基本信息表
本篇将带来企业(合作社)变更信息表的解读。
企业变更信息表为四个专题子库均包含的表格。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合作社)往往会发生诸如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等需要在工商登记部门登记修改的事项,企业(合作社)变更信息由此而来。企业(合作社)变更信息是企业状态的动态记载,可记录企业(合作社)整个生命周期内发生的全部事宜,其数据来源于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具体包含了企业(合作社)名称、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变更日期、变更事项。






一、变更信息表变量概览

CCAD所涵盖的4类涉农经营主体的变更信息表包含以下6个变量:企业(合作社)ID 变更后内容变更前内容变更日期变更事项省份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保康县瑞康核桃专业合作社为例,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其变更信息登记显示如下: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信息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保康县瑞康核桃专业合作社变更信息

具体来看,变更事项指的是企业变更的具体事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变更的事项一般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实际上,经CCAD统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变更事项一共包含42项,包括经营范围变更、名称变更、章程备案变更、股东名录变更等。
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是指企业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日期是指工商登记机关对变更事项作出的登记日期。
在上述基础上,CCAD为每家变更企业新添了企业ID所在省份两个变量。



二、变更信息表的作用

变更信息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 追溯企业(合作社)发展历程

由于企业(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的所有变更均需在工商登记部门进行相应的登记,因此对于一家企业(合作社)而言,可根据变更信息中的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记  录追溯其大致的发展历程。
  • 追溯企业(合作社)历史股东信息及股权结构

企业(合作社)发生股权变动也需要向工商登记部门登记备案,因此理论上可以知道任何一家企业(合作社)任意时点的股权结构。对研究企业(合作社)股权穿透而言,企业(合作社)股权变更的信息是必不可少的。
  • 转换为面板数据

工商登记系统中登记显示的是当前时点企业(合作社)的状态,即为截面数据。若想要将数据由截面数据转换为面板数据,就需要企业(合作社)变更信息表的辅助。



三、企业(合作社)变更须遵循的法律规范

(一)《公司法》

  • 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法》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股东名册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的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章为变更登记,对多种公司变更登记情况作出了规定。
  • 变更所需文件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相关变更事项规定

  1.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二十八条)
  2.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第二十九条)
  3.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三十条)
  4.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第三十一条)
  5.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三十二条)
  6. 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第三十三条)
  7.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三十四条)
  8.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第三十五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第四十八条)
  9. 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第三十八条)
  • 撤销变更登记事项的规定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四十条,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 处罚条款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 其他

  1.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三十六条)
  2.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三十七条)
  3.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三十九条)

(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企业法人的变更登记形为作出了如下规定。
  • 变更登记需要的文件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变更事项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时,应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七条,企业法人在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八条,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企业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企业法人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凭迁移证明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十条,企业法人因主管部门改变,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分别情况,持有关文件申请变更、开业、注销登记。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企业法人应当持主管部门改变的有关文件,及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四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改变登记注册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董事会的决议;(三)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时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定设立分支机构需经审批的,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住所,还应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增加注册资本涉及改变原合同的,还应提交补充协议;变更企业类型,还应提交修改合同、章程的补充协议;变更法定代表人,还应提交委派方的委派证明和被委派人员的身份证明;转让股权,还应提交转让合同和修改原合同、章程的补充协议,以及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经营单位改变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改变主要登记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齐备后30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总则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 变更登记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四)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的;
(二)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财务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其中,新成员入社的还应当提交新成员的身份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成员发生变更,使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采取吸收新的农民成员入社等方式使农民成员达到法定比例。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修改章程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做出修改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变更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 法律责任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若存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却未申请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6修订)》
[4]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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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威武哥(叶武威)

审阅丨瓜瓜(王倪) 杨奇明

排版编辑丨青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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