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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7天收费上万?最新回应:严查“支教研学”商业行为

研学猫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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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潮新闻客户端、中国教师报、农民日报、极目新闻、央视新闻等

编辑:韦幺白

2516字 | 6分钟阅读


近日,研学猫为大家转发了关于大凉山公益研学是否作秀的媒体报道,该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近日,当地通报对违规开展研学的排查情况,并公布下一步整治措施。


当地通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州教育体育局排查情况。6月10日,州教育体育局第一时间通知县(市)教育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6月11日、6月13日先后两次印发排查通知,将严查“支教研学”商业行为列为重点。经摸排,凉山各级教育部门均未制发志愿者公益证书、出具助学研学报告。


2023年1月至今,全国各类社会组织或者公益机构到凉山开展的短期支教活动共有57项,其中35项活动向县市教育部门报备,有22项未报备。


(二)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排查情况。组织在我州注册的51家旅行社开展专项排查,尚未发现开展与“公益支教”相关的游研学业务。


(三)州民政局排查情况。州、县两级民政部门完成167家社会组织摸排工作,未发现有社会组织组织(参与)支教、研学等活动。


接下来,当地将进一步积极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持续深入摸排。由州教育体育局牵头,与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民政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再次对全州社会支教研学活动进行摸底排查,明确摸排对象、范围、方式及部门职责分工,持续动态摸排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启动专项整治。由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等部门配合,启动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支教、虚假宣传等恶劣行为,狠刹各类乱象。


(三)严格规范管理。落实社会支教活动审核、接收、派遣责任,重新审核暂未开展的支教研学活动信息,对存在收费的商业行为及时叫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社会支教管理办法,强化社会支教活动的规范管理。加快启用“社会捐赠和支教管理备案网络平台”,全面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四)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依规处理打着公益支教、研学旗号非法牟利等行为。


从通报提供的信息来看,本地社会组织和在本地注册的旅行社并未直接开展“公益支教”相关的研学游活动,而来自全国各地的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开展的支教活动中,确实存在未报备、无资质等情况。然而,这仅仅是明面上的问题,仍有存在于边缘地带的、定义模糊的商业项目,需要更深入的专项整治。


公益能否和研学相结合?这也是此次事件带给许多人的思考。不可否认,部分适合学生参与的公益项目,能够提供宝贵的“社会课堂”,有效开展情感和道德教育。然而要将其落到实处,必须守住两条底线:一方面,坚持公益性,在必要范围内开支,绝不能“围着钱转”;另一方面,做好研学本分,完善资质、确保安全、突出教育意义。


相关评论


《中国教师报》媒体评论员戴先任表示,这种不真诚的支教研学活动亟须规范,当地相关部门、学校要对孩子负责,严格把关,不能让原本有益于社会的公益支教成为有害社会的“摆拍造假”生意。


《农民日报》表示,大凉山从来不是流量野蛮生长的“温床”,更不应成为各方追名逐利的“秀场”。期待这些喧嚣早日消散,让路给那些致力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的真诚帮扶,还大凉山孩子们一个纯净的学习环境。


极目新闻评论员屈旌认为,支教就是支教,研学就是研学,不应该将其目的和初衷混为一谈。相关地区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严格筛选来支教的机构和团体,不要因为“抹不开面子”,就让孩子们天天忙着当“群众演员”。市场也应该主动拒绝这种“卖惨作秀”式的“支教”,守护公益活动的奉献初心,让每一次支教都能真的带来改变,留下意义。


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副教授、心理健康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杨雪梅认为,当前,学校、家长、研学机构、公益组织等各方不断探索,关注孩子们如何合理高效度过假期,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本身是一个不错的现象。建议“开展研学项目,需要合理设置活动内容,设计恰当的活动形式,探寻一种真正有益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模式。”


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建议,对于所谓“表演式”支教,需要多方携手治理。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明令禁止虚假宣传、虚假公益。同时,“支教研学”目的地的教育部门、学校也要鉴别,应拒绝安排学生去参加这类研学机构组织的所谓“公益课堂”“免费夏令营”等活动,避免孩子被这种形式化、商业化的“支教”伤害与侵蚀,教育部门、学校要坚决拒绝带有表演性质、把学生当“支教道具”的活动。


多地已出台管理办法


近日,央视新闻对其进行了相关报道。报道显示:


有教育学者指出,支教活动属于专业志愿服务,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审批流程,不能任由组织方以“支教”为名随意开展。有志愿服务意向的群体,可在慈善机构官方网站查询项目,进行报名登记,不能简单听信网络平台的广告宣传。不少地方也已经制定出台了办法,对支教活动加强管理。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出台《社会支教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明确支教形式为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担任一线任课教师、向学校和学生无偿捐赠资金和实物、其他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教公益活动。社会群团机构及志愿者个人在当地开展支教活动的,需由团队或个人提出申请,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获审批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未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支教行为视为违规违法行为。



2021年,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印发《社会支教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其中明确:


支教人员年龄应在20岁—55岁之间,从事教学岗位的必须为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支教人员未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占用法定或当地统一放假时间组织学生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支教人员应通过所在的合法社会组织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记者也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获悉,当地计划启动“社会捐赠和支教管理备案网络平台”,严查“支教研学”商业行为,防止支教名义被滥用。




明确支教流程,打击虚假支教。期待规定能够真正落地,还支教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守得公益一颗纯净无瑕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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