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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员建言 | 秦红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念应传遍大街小巷

北京民盟 2021-08-26

2021年3月1日起,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新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此次对《条例》的修订将为保护北京老城风貌提供法治保障,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历史风貌的完整性、社会生活的延续性、城市功能的多样性。早在2005年,北京市就制定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时隔16年,北京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新理念和新要求转化为制度安排,重新制定条例。此次条例是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订的。新条例新增了保护体系与保护利用的章节,增加了36条内容,扩大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范围,充实了保护内容。

作为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建筑大学古都风貌保护研究中心主任的秦红岭教授注重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可行性建议为政府决策服务,全程参与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重新制定工作,并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对新条例的亮点和特色进行了研究和解读。


秦红岭,民盟盟员,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建筑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建筑大学古都风貌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建筑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级建筑伦理学学术创新团队带头人。2014年当选全国优秀教师,2016年荣获北京建筑大学建校80周年功勋教师称号。主讲国家级视频精品课程《建筑与伦理》。

建筑伦理是秦红岭在长期的科研工作中形成的富有自身特色和开创性成果的研究方向,她是国内系统研究建筑伦理学的开拓者。秦红岭出版专著八部、编著五部、译著两部;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秦红岭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西城代表团讨论

 

倡导建立完善的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

 

“建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全面保护机制,源头保护是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秦红岭教授认为,在源头保护方面,缺少对全市文物建筑尤其是历史建筑资源的深入摸底,缺乏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全面调查,缺乏全面性、系统性和可持续性的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制度,存在保护名录制度缺失、历史文化遗产挖掘普查不够的问题。

自2017年起,秦红岭教授承担北京市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基于主题性策略的北京老城建筑遗产资源保护现再利用模式研究”。同时,受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的委托,秦红岭教授带领研究团队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挖掘史料、口述访谈以及对比国内外案例和政策,经过三年多的研究,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和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她利用北京市人大代表的履职优势,结合研究成果,共提出了10项人大建议案。

其中,在《建构和完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全面保护机制的建议案》提案中,她指出,“要在市域范围内尽快健全对北京历史文化遗产的全面名录化管理,深入摸底调查,形成体现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特点的不同层级的保护名录体系。”并提出要健全长效机制、制定配套保护管理办法、鼓励主动申报与社会推荐准遗产登录项目、统筹协调不同类型的遗产进行整体保护等四项具体建议。该建议已被采纳,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重新制订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章“保护体系”中,转设第三节为“保护名录”,对普查工作、保护目录的推荐和审批过程及时间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历史文化名城不能“冷冻式”保护,要“活”起来

 

“文物和历史建筑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是如何利用、尤其是如何进行可持续性利用。”秦红岭教授说,“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一定不是博物馆式的、‘冰冷式’的保护。城市是一个活的有机体,有人,有生活,有各种业态。最好的保护,其实是找到合理的利用模式,用起来才能保起来。”秦红岭认为,目前,对文物的活化利用主要集中在文化业态,可以探索更多业态引入,进行创新和松绑;另一方面,应当思考如何可持续性地利用。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光靠政府力量无法完成,应当加强社会参与度。对于文物、历史建筑,应当尽量公益性、开放性使用,但也需要后续的资金维护,可以尝试历史建筑的“认养”制度,吸纳有能力的企业参与保护利用或出资购买第三方服务,以多元化利用社会资金。不过,这种模式要对企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考验“划线”的能力。

 

解读新条例亮点,呼吁全民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秦红岭对新条例的亮点和特色进行了解读。

相比2005年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重新制定的条例,在保护范围、责任划定等方面有新亮点。

新条例中明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范围涵盖北京全部行政区域,做到应保尽保,全面保护和重点保护结合,老城整体保护为重中之重,同时加强三山五园地区和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三条文化带保护。老条例则主要聚焦于老城。

 

秦红岭做客北京头条北京两会直播间解读新条例

 

另一亮点是明确历史建筑的概念。历史建筑有一定的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尚未公布为文保单位且尚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如北京一些胡同中的四合院,有一定历史,但没有达到文物的级别,缺乏法律条例,就面临保护不力的困境。此次将历史建筑纳入保护范畴,且明确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履行日常维护修缮,保持原有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保障建筑安全等保护责任。

新条例中还写入了“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申报、推荐保护对象”。“比如,我家如果住着有价值、有故事的老房子,我就能向政府部门推荐,或者这房子不是我的,我也可以推荐。”

预保护制度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迁移、拆除预先保护对象。以防止相关方在保护名录公布之前,为降低日后的使用成本,对保护对象进行破坏。

作为一名学者,秦红岭教授把自己的对北京历史文化的研究聚焦于北京老城更新发展遇到的现实问题上。而作为人大代表,她又致力于将这些的研究成果落地实施,切实推动社会进步。

 

秦红岭在天坛为青少年宣讲历史文化名城知识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理念不应该仅仅封存在学者书房里,而是应该传遍大街小巷。只有当这些理念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时,才能真正把城市古老的文脉留存下来。”为此,秦红岭在教学和研究之余,热衷于对历史文化名城文化的推广普及工作。在高校为师生开设专家讲座,在北京日报·理论周刊发表专栏文章,在网易向公众介绍中轴线文化知识,在天坛为青少年宣讲历史文化名城知识……“人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实现城市和人的和谐共处。”秦红岭希望这个愿景能够早日实现。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北京频道,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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