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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我在多个城市参过保,退休时养老金在哪儿领?

佛山社保 2021-10-31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为了追求梦想很多朋友选择到其他城市发展那么问题来了曾在不同省份工作过达到退休年龄时应该在哪领取养老金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确认待遇领取地的两种基本情况


No.1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



 所谓“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就是指先后在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参保的跨省工作者。
对于这类人的待遇领取地,遵循以下原则:
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则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
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❸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则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
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则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



温 馨 提 示



上述规定适用于跨省流动人员确认的待遇领取地,该办法确认的待遇领取地以省一级为单位。



不是很明白,不急接下来社保君一图给你说明白





No.2

广东省内待遇领取地的确认



 如按上述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东省的,再以省内最后参保的地市作为省内待遇领取地。


法 律 依 据





《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Emmmmm好像有点难懂?我们来举几个例子帮大家加深理解



这是第一种,属于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在户籍省参保缴费的情况,直接在户籍所在省湖南退休领养老金就行。



这是第二种,属于到退休年龄时,不在户籍省参保缴费,且有缴费满10年的省的情况,在最后一个参保缴费满10年的省湖北领取待遇。



这是第三种,属于退休时,不在户籍省参保缴费,且每个省累计缴费均不满10年的情况,在户籍所在省四川退休领养老金。


另外还要提醒大家


以上情况均可适用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般账户,不适用于临时缴费账户哦。




那什么是临时缴费账户呢?


男性年满50岁,女性年满40岁,在不是本人户籍所在省份首次参保时,新参保地将为他们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简称临时账户。




如果我只有临时账户呢,

在哪退休领养老金呢?


如果只有临时账户,只要达到了退休领待遇的条件,由户籍所在地负责统一归集,在户籍地退休领待遇。




如果我有好几个

临时账户怎么办呢?


无论您在哪里干,养老保险都会接着算,无论您有几个临时账户,达到退休领取待遇条件时,都会一并归集。



如果仍对自身参保相关情况不太清楚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具体咨询哦~



现在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吗?

赶紧收藏起来哦!


如果您对政策有任何疑问,

请致电0757-12345咨询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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