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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忱为何在人民瓷厂挂职会走向仕途末路

亦忱 亦忱看世界 2023-08-30

当年李学锋出具的委托书

    记得在前些日子,亦忱曾在构思《亦忱自传》的写作提纲时,随意涂鸦了一篇题为《往事如烟:我怎么在44岁当上副调研员》的帖子(可点击标题进入超链接)。

    今夜,在清理一个纸箱的故纸堆时,居然无意中找了1997年4至10月,亦忱在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担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科长期间,奉派去景德镇市人民瓷厂挂职担任副厂长期间,曾在13天之内,把居住在该厂一处废弃的圆窑房里的21家住户予以说服搬迁的原始材料。从而基本厘清了21年前,本人的仕途为啥会终结于景德镇市人民瓷厂的原因。

    下面,将自己当年在人民瓷厂书写的《关于圆窑房住户拆迁安置的初步设想》的原件,用自媒体予以发布,各位看官应该看到亦忱作为一个基层小吏,在20多年前是如何出于公心和同情心,为底层穷苦职工维护利益的做法,是不是具有鲜明的以人为本色彩。

    毋庸讳言,在这个《关于圆窑房住户拆迁安置的初步设想》得以实施后,那21户被拆迁的人民瓷厂职工,不仅个个心情愉悦地在我的领导——市委政法委书记李亚平——规定的半月之内全搬走了,而且,这种堪称完美的帕累托改进,真正体现了当年的企业改革,在我这种心地正派的人主导下,获得了皆大欢喜的结局。

    请看看这个拆迁构想的要点:

    ■考虑到圆窑房厂房内现有住户绝大部分住房面积偏小,如按原合法的住房面积动员其迁往新居,工作难度太大,做工作的时间不允许,所以,在动员这些住户迁出时,必须以扩大其拟迁住房面积作为交换条件,才能够使这些住户心情愉快地搬走。

    ■原住房面积在15㎡以下的安置面积为24~26㎡;15~20㎡的,安置面积为28~30㎡;20~25㎡的,安置面积为34~36㎡;25~30㎡的,安置面积为38~40㎡;30㎡以上的,安置面积为40㎡;超过40㎡的,按合法住房的实有面积安置。

    然而,后来在改建安置房选择施工队伍时,因为当时的企业只有区区20万用于改建21户动迁户的新房,我对当时也是由科委前来挂职出任厂长的李学锋,介绍来的一个包工头出价280元一平方改建费用认为太高,建议用招标的方式遴选出价最公道的施工方来实施安置房改建。

    结果,有三个施工队的老板前来应标,最终是将改建工程发包给了出价每平米168元的施工队干这个工程。而李学锋介绍来的施工队老板,虽然把价钱降到了每平米260元,但显然跟出价168元的施工队不能相提并论。因为这个出价168元改建一平米的老板,有一堆拆除人民瓷厂那座圆窑房的旧材料需要找到出路,基本不用出钱购买新材料,只需买些水泥和沙子,就有足够的建筑材料完成这个安置房改建工程。

    此举,最终让我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原来,那个由李学锋引介前来承揽工程的施工队老板,是当时的中共市委组织部部长杨金云介绍过来,而李学锋却不一开始就挑明!从而,导致我用招标的方式将这个包工头阻止在这个安置房装修工程之外。

    尤其糟糕的是,我当时居然对此一无所知!直到两年之后,景德镇市农业局局长胡孔林同志,因为欣赏我的才干,准备将我延揽进入农业局出任副局长,找杨金云要人,我才获悉自己因为在人民瓷厂得罪了杨金云这个混账,而在市委政法委一直止步于科级职位,十年尽职守责居然跟提拔无缘。

    是为记。

(2018-3-17)

附:

关于圆窑房住户拆迁安置的初步设想

厂部并李厂长:

    圆窑房内现有已办证住户21家,合法住房面积450㎡,自行搭建的阁楼约240㎡,未经厂部批准在窑房内扩建的厨房约200㎡,以上住户实际占用住房面积约为890㎡。为了妥善地把这些住户拆迁出去并安置好,8月2日,杨一志书记、徐振华副厂长、工会沈水生主席和我深入到厂部拟作拆迁安置的闲置厂房作了实地调查,现提出拆迁安置初步意见如下:

    一、原供应科、设备科岭上仓库现有闲置的仓库527㎡,空地170㎡,合计697㎡;厂食堂后部有闲置房屋300㎡左右,两处合计不下1000㎡。以这两处的作拆迁户安置住房基本可以安置得下。如万一安置不下,则在原料仓库内腾出一些地方予以安置。我个人意见,这样的安置是最经济,也最省事的安置,估计可以用三个月时间可以把安置住房全部建好。

    二、考虑到圆窑房厂房内现有住户绝大部分住房面积偏小,如按原合法的住房面积动员其迁往新居,工作难度太大,做工作的时间不允许,所以,在动员这些住户迁出时,必须以扩大其拟迁住房面积作为交换条件,才能够使这些住户心情愉快地搬走。为了这次动迁工作不给以后带来后遗症,必须明确这么三条原则:一、这次动迁安置的住房比以前的面积大,不是对住户侵占厂部房屋的承认,而是厂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正常举措;二、超过40㎡的住户,原则上不再扩大住房面积;三、扩大住房面积以拆迁地能够容纳为前提。

    三、动迁户安置的初步设想是:

    1、原住房面积在15㎡以下的安置面积为24~26㎡;15~20㎡的,安置面积为28~30㎡;20~25㎡的,安置面积为34~36㎡;25~30㎡的,安置面积为38~40㎡;30㎡以上的,安置面积为40㎡;超过40㎡的,按合法住房的实有面积安置。据初步统计,按以上办法安置,必须准备700平方的住房才能安置下去。

    2、据初步调查,现圆窑房内有15㎡以下的住户10家;20㎡以下的住户2家,25㎡以下的住户3家;30㎡以下的住户4家;40㎡以下的住户1家;40㎡以上的住户1家。

    以上意见供参考。

         陈光平

      1997年8月3日

下图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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