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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评进行时 |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知识点(四)

党委宣传部 广东药科大学 2020-02-27

我校今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安排,专家组进校考察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11月1日。为深入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建工作方针,帮助全校师生员工进一步正确理解评估、熟悉校情,营造“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评建氛围,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推出《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系列知识宣传,望全校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掌握评估知识,结合本职工作,全力做好迎评促建工作。

今天推出第四期内容



 一、学校的教师队伍数量有多少?各结构构成比是多少?

(1)教师数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数1142人,外聘教师285人,折合在校生数25352.2人,生师比17.54:1。

(2)年龄结构:

在学校专任教师队伍中,35岁以下教师256人,36~45岁教师551人,45岁以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0.61%,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老中青相结合、充满朝气与活力的师资队伍。

(3)学位结构:

学校坚持高标准招聘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数量逐年递增,占比由2016年的32.50% 增至2018年的38.79%。

(4)职称结构: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51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5.27 %,其中,副高职称346人,占教师总数的30.30 %,正高职称的教师171人,占教师总数的14.97 %。实验员77人,其中,高级职称的有40人,占实验员队伍的51.95 %。

(5)学缘结构:

本校毕业教师44人,占教师总数的3.85 %,外校毕业教师1098人,占教师总数的96.15 %。

(6)海外研修:

学校具有海外经历的教师152人,占教师总数的13.31%。




二、学校在《广东药科大学“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师资国际化建设计划”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1)每年选派15~25名教师到国外进修、开展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鼓励教师获得国外高校、国家或省级留学基金出国进修。

(2)每年引进、聘请国(境)外博士、博士后或专兼职教师10~20名来校任教。

(3)实施海外学者讲学支持计划,每年邀请一批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提高学校和教师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三、为规范和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我校质量工程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具体有哪些类别?

(1)专业类项目:

主要包括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等。

(2)课程类项目:

主要包括精品资源共享课(含MOOC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等。

(3)教材类项目:

主要包括规划教材、精品教材等。

(4)实践教学类项目:

主要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等。

(5)教师教学类项目:

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团队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

(6)综合改革项目:

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试点学院等。

(7)专项人才培养计划:

主要包括“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

(8)创新创业类项目:

主要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等。



四、近三年我校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取得哪些成效?

近三年,学校承担教研教改课题106项,其中省级项目45项,校级项目61项,共有500余人次参与其中;依托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成果,近三年获得省级在线开放课程15门(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在线开放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等6个类别);目前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3个,省级名牌专业、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优势专业等24个;编写教材492部;2014~2017年共发表教学研究论文316篇;近两届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校级教学成果奖48项。



五、目前我校有哪些专业设置?

目前学校本科专业达到44个,涉及医、理、工、管、经、法、文7个学科门类,面向医药研发与生产、医药流通与管理、医疗服务与疾病防控、健康服务与管理、营养食品与保健用品、医药信息工程等领域,形成了“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健康大药学专业格局。



六、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应按照什么程序进行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

(1)教务处提出制定(修订)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论证,组织各学院实施。

(2)各学院根据指导性意见,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拟定培养方案初稿,组织教师、相关高校及行业代表、用人单位、学生论证,结合论证意见,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进行编制,经学院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提请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各专业培养方案并提出审议意见,各学院根据审议意见修改,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执行。

(4)培养方案确定后,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制订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课程简介。


来源: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编辑:刘青

责任编辑:黄林幸 、汪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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