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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史荐读|耿朔:重庆忠县刘宋泰始五年神道石柱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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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朔《重庆忠县刘宋泰始五年神道石柱探微》

重庆忠县神道石柱建于刘宋泰始五年(公元469年),于2003年被发现后,学界对其关注较少,耿朔老师认为,将该石柱置于现有石刻材料的广阔视野中考察,将会推进中国中古墓葬石刻传播路线与丧葬文化的研究。耿朔老师对石柱铭文进行了详细考释,辨析误读;运用今存不同地区汉魏六朝时期的神道柱材料,探究忠县石柱造型来源问题,综合时空线索揭示了石柱设计上的相互影响。同时,耿朔老师根据身体力行所亲见的石柱、石兽等遗迹,指出忠县石刻的铭文信息亦有助于判断当时其他小型石刻的性质归属,对忠县石柱的历史与文化意义进行了全面发掘。


本文原刊载张剑葳、彭明浩主编《青阳瑞木:历史考古青年论集(第四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



刘宋泰始五年(469年)神道石柱于2003年在重庆忠县乌阳镇将军村长江边被发现,系西南地区现存唯一的南朝神道柱,现藏于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2006年,孙华发表《重庆忠县泰始五年石柱》一文公布材料(以下简称“《石柱》”),并对铭文、年代和墓主身份等问题进行了考释,认为其系当地中古望族文氏家族墓地的遗存,该文附有石柱实测线图和石榜铭文拓片[1]。三峡博物馆近期出版的图录《巴蜀汉代雕塑艺术》介绍了石柱的基本情况并刊布了照片[2]。


综合以上报道,可将忠县石柱形制方面的信息归纳如下:石柱通高2.66米,由整石雕成,柱身横截面呈长方形,也就是说并非圆柱体,而是较为扁平。柱身上段表面即两道横向辫索纹之间雕有12道外凸直棱纹,上有一横长方形石榜,刻有铭文,石榜正面下方两端各有一个托举状浮雕人物。柱身下段表面则刻有12道内凹直棱纹,无其他雕饰,多划痕。柱身上下两端雕出榫头,表明这段柱身是完整的,原先应配有基座和顶盖,但已遗失,推测整个石柱原高3米余(图一[3])。


图一 重庆县刘宋泰始五年神道石柱 


最近,笔者于三峡博物馆观摩实物,深感这件文物提供了若干重要的历史信息,但检索文献发现,自《石柱》发表以来迄今未见其他针对性研究。究其原因,笔者猜测主要为这一发现在地域上远离南朝统治中心区,不易将其置于南朝帝王陵墓石刻已有的知识体系中进行讨论[4]。不过,若以更广阔的视野来观察,忠县石柱恰恰能在时间和空间上连接诸多已知材料,成为探讨中古墓葬石刻传播路线的新线索。


本文在参考借鉴《石柱》的基础上,拟就铭文考释和造型风格来源两个方面做进一步的考证,并对南朝小型神道石刻的归属问题提出一点思考,希望引起学界更多的注意。


铭文考释

石柱上的方形石榜长44厘米,高40.5厘米,正面刻有铭文,左起,共10行,满行9字,共85字,分为两段,第一段7行,59字;第二段3行,26字。铭文总体保存较好,仅有个别字较为漫漶,其余均能辨识(图二)。《石柱》释读并断句如下(□代表已剥蚀无法辨认的文字,(?)代表《石柱》不能确定的文字):


晋故试守江州令、文卫

尉適孙、讳观(?)。长祖梁水

令讳晃,二祖平武令讳

圣(?),弟三祖讳轨(?),弟四祖

相(?)国府参军事讳桓,亡(?)

父试守江州令讳惠等

府君之神道。

泰始五年二月辛未朔

廿一日辛卯,江州(?)主簿

□之、□起、龙之并立


图二 忠县石柱铭文及拓本


铭文大意不难理解,《石柱》对此做了言简意赅的概括:“第一段讲述该墓地主要成员的亲缘关系、担任官位和名讳,第二段则记录建立石柱的时间,以及主其事人员的官位和姓名。”    


在柱身上段雕出石榜并刻铭标示墓葬归属,是汉至南朝神道柱的普遍做法,而有别于六朝以降流行的墓道华表。现存材料显示,石榜铭文的通行文例为“某某之神道”,具体而言有两种写法:一种只书写朝代和官爵,语法结构简明[5],另一种写法则增加墓主籍贯信息[6],这两种柱铭写法差别不大,内容都限于墓主本人,篇幅不长,很少超过三十个字。如此设计至少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方便观者阅读文字,以现存梁代王侯神道柱为例,其高度多在五六米,保存最为完好的萧景墓西石柱通高达6.5米[7],石榜部分距地面在5米以上,再如萧宏墓西石柱缺失柱头圆盖,所剩部分通高5.52米[8],而石榜位于柱身最上方,高度也应在5米以上,因此如果字数多、字体小,加之处于露天环境又会受到光线等因素的干扰,很难看清和通读铭文;二是神道柱通常并非单独存在,而是与神道碑等其他石刻构成组合,制度至为明确的南朝帝王陵墓神道石刻,便包括兽、柱、碑三种,每种一对,观察现存的梁代神道碑可知,其碑额所书文字与神道柱铭文几乎一致,如萧秀墓两石碑碑额书“梁故散骑常侍、司空、安成康王之碑”,与现存神道柱上的铭文只是“碑”与“神道”的差别,萧秀生平则记录在石碑正文中。


忠县石柱铭文篇幅是现存实物中最长的一例,且超出许多,文辞也有较大差异。为何如此?笔者拟对此略作分析:其一,忠县石柱体量较小,如前所述,高度在3米余,石榜距离地面的高度更低一点,虽然文字大小仅有2.5厘米左右,但笔者在现场是可以看得清的;其二,此石柱属于家族墓地的标志,而非属于单个墓主,所以内容较长,重在叙述该墓地安葬的家族成员情况;其三,在铭文中标榜某位先人的显要官职,似是门第不甚高的中古家族的“策略”,忠县石柱铭文中列出的亡者生前均为巴郡及附近地区的下级地方官,他们的政治地位远低于担任过“卫尉”的先祖。与其相似的例子有晚清时期在巴县发现的东晋隆安三年(公元399年)杨阳神道石柱,现藏于故宫博物院,石榜铭文为“晋故巴郡察孝骑都尉枳杨府君之神道。君讳阳,字世明,涪陵太守之曾孙。隆安三年岁在己亥十月十一日立”(图三)。“察孝”为杨阳入仕途径,“骑都尉”为其生前最高官职,属州郡中下级武官,显然不及其曾祖“涪陵太守”[9],此外,墓砖上也偶见此类铭文,如1989年在浙江瑞安清理的一座南朝墓,在部分墓砖上印制如下文字:“梁天监九年太岁庚寅九月己亥朔十五日癸丑,晋安太守李四世孙沙阳建块孙峻等为母陈氏作此大墎”[],天监九年即公元510年,看来梁初人孙峻应为一介平民,而其高祖曾任晋安郡太守,当在东晋或刘宋时,虽然时间久远,仍是家族荣光(图四)。这样的行文绝不见于同时期南朝帝王陵墓石刻。


图三 杨阳神道石柱铭文拓本

(据郑珉中、胡国强主编:《故宫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大系:铭刻与雕塑》第68页,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年。)


图四 浙江瑞安梁天监九年墓部分墓砖模印文字拓本

(据潘知山:《浙江瑞安梁天监九年墓》,《文物》1993年第11期第25页)


笔者基本接受《石柱》一文的考释意见,但由于部分文辞较为怪异,不循常例,笔者对于一些细节内容存在不同理解,进而对该篇铭文的总体认识与《石柱》也有一定差异。具体阐述如下:

1、“晋故试守江州令、文卫尉適孙、讳观。”


铭文首句涉及“试守江州令”和“卫尉”两个官职,据《通典•晋官品》,“诸县置令六百石者”为第七品,“诸县置令六百石者”为第八品,“江州”为两晋巴郡的首县,治今重庆市渝中区,其长官当为第七品。“试守”可以简单理解为处于试用期,由于汉晋时期没有唐代那样的散官作为官阶,因此“试守”的秩级、官品应与正职一样,“试守江州令”当属第七品,而卫尉为第三品的“诸卿尹”[10]之一,显然,地方基层长官与职掌宫禁警卫的中央高官两者级差之大,不啻天壤,绝无直接晋升的可能。由此可以断定铭文首句列出的这两个官职,不符合中古时期官员结衔规则。《石柱》已正确地指出,“试守江州令”和“卫尉”不是同一人担任过的官职。


由此,对“卫尉”前一字的释读十分关键,该字笔画不甚清晰,《石柱》释作“文”,认为是姓氏,进而判定“文卫尉”三字应当连读。虽然姓氏加官职的称谓在中古文献很少见,但不宜轻易否定实际使用的可能性,而这一释读成为《石柱》理解整篇神道柱铭文的立足点,认为“文卫尉”便是晋武帝时担任过卫尉一职的忠县籍名士文立,事迹为《晋书•儒林传》[12]、常璩《华阳国志》中的《巴志》[13]和《后贤志》[14]等文献所载,进而判定这件石柱属于临江(即今忠县)文氏家族墓地的遗存。笔者认为,上述分析虽然只是将实物与文献进行简单联系,但考查史籍,未见晋宋时期有其他担任过卫尉一职的临江籍人物,而卫尉这种级别的官员不至于在地方文献中没有一点线索,因此《石柱》所做的推测较为合理。


关于“试守江州令”,《石柱》指出这是铭文所讳“观”的生前官职,笔者赞同这一看法。文观便是试守江州令,如前所述,“试守”意为处于试用期的官员,西汉便有试守制度[15],《石柱》以四川芦山出土的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赵仪碑》上所刻“试守汉嘉长蜀郡临邛张河字起南”[16]为例,说明西南地区确有地方长官在试用期内被称为“试守”的现象。六朝延续这一制度,仅正史中便屡见记载,试举几个与文观任职年代接近的例子:


胡毋辅之:辟别驾、太尉掾,并不就。以家贫,求试守繁昌令,始节酒自厉,甚有能名[17]。(西晋前期)


诸葛恢:弱冠知名,试守即丘长,转临沂令,为政和平[18]。(西晋后期)


江逌:征北将军蔡谟命为参军,何充复引为骠骑功曹。以家贫,求试守,为太末令[19]。(东晋早期)


全景文:宁朔将军、试守西阳太守吴兴全景文[20]。(刘宋后期)


据常理推断,“试守江州令”应是文观当过的最高官职,所以才记录于石柱之上,这说明他可能没有转正,或是死于任上。


《石柱》指出“试守江州令”文观即是西晋卫尉文立的嫡孙,且是此次家族安葬活动的远祖,后文提到的长祖文晃为其庶子,铭文首字“晋”代表了生活在刘宋时代的文氏后人“大概十分怀念在晋朝的时光”,并认为“石表铭文首列曾担任晋卫尉的祖先,显然有标表门第的意思。”根据文意,笔者认为上述“试守江州令”为“文卫尉”嫡孙的判断可以成立,但是在攀附先世之风盛行的中古时期,这是否就是历史事实,需保持一定的警惕。此外,首字“晋”关联的不是“卫尉”而是“试守江州令”为官的朝代,准确的讲,应为东晋。结合下文的分析,笔者认为文观是此次家族安葬活动的主要对象,但非远祖,文观与文晃并非父子关系,把“文卫尉適孙”一句放在“试守江州令”之后,或与并述多人的特殊文例有关,避免造成混淆及误解。


2.“长祖梁水令讳晃,二祖平武令讳圣(?),弟三祖讳轨(?),弟四祖相(?)国府参军事讳桓,亡(?)父试守江州令讳惠等府君之神道。”


铭文中所列安葬对象有多人,表明这很可能是一次家族集中迁葬行为。《石柱》认为“长祖”、“二祖”、“三祖”、“四祖”、“亡父”为世代的标志,这里记录的是从高祖到父辈五世的官位和名讳,符合“五世迁宗”之说,“长祖”文晃是文观的庶子,并举《北史•周宣帝纪》“又不听人有高者大者之称,诸姓高者改为姜,九族称高祖者为长祖,曾为次长祖。官称名位,凡谓上及大者,改为长;有天者,亦改之”的记载,证明中古时期有尊称其高祖为长祖,曾祖为次长祖的现象。


《北史》的上述记载,源于《周书》[21],结合上下文可知,两部史书的唐代作者们对北周宣帝擅改称谓一事明显持批评态度,认为这是毫无根据、荒唐一时的制度,而这也最多只能说明在北周末期(六世纪下半叶)短暂出现过这种反常的称呼,此时距离刘宋泰始五年相去一个世纪,不足为证。


实际上,在传世和出土的多方魏晋南北朝墓志中都有类似忠县石柱的行文,南京出土的《宋故员外散骑侍郎明府君墓志铭》墓主明昙憘卒于刘宋元徽二年(474 年),志文开篇叙述明氏家族世系:


祖俨,州别驾,东海太守。……父歆之,州别驾,抚军,武陵王行参军,枪梧太守。……伯恬之,齐郡太守。……第三叔善盖,州秀才,奉朝请。……第四叔休之,员外郎,东安、东莞二郡太守。……长兄宁民早卒。……第二兄敬民给事中、宁朔将军、齐郡太守。……第三兄昙登员外郎。……第四兄昙欣积射将军。[22]


再如与北周宣帝擅改称谓一事时代接近的隋《范阳公故妻李氏志铭》,志主为卒于北周天和六年(571年)的崔仲方妻李丽仪,隋开皇五年(585年)改葬,志文叙述李氏家族世系:


夫人讳丽仪,其先赵国人也。……曾祖延,魏太保、恒朔十州诸军事、恒州刺史、赵郡公。……祖弼,太师、大司徒、雍州牧、赵国公。……父曜,使持节大将军、雍州牧、蒲山公。……第二叔,柱国、襄郢六州诸军事、襄州刺史、魏国公晖。第四叔,上大将军、敷虢陇介四州刺史、真乡公衍。长舅,柱国、荆安东南五十三州诸军事、荆州总管、荆州刺史、平原公顺。第二舅,柱国、太保、泾州刺史、梁国公崇。”[23]


陈爽认为此类墓志书写格式的来源是中古时期的谱牒,但由于墓志的记述是以墓主为中心,所以人物称谓一般经过了改写,增加了行辈称谓[24]。


据此,笔者认为这次家族安葬活动的对象是已故的祖辈、父辈两代人,而非五世,“长祖”等称呼不是世代的标志,前面四个称呼是指大祖父、二祖父、三祖父、四祖父,而最后一个称呼即文惠的身份不甚明确,这是因为“父”字前一字似为“亡”,又似为“三”,《石柱》释为“亡父”,推定因此主持立柱者是文惠的儿子,那么和前文结合起来理解,可推知文观是这次安葬活动的主要对象,即主持立柱者的祖父,而文惠是他的父亲,长祖文晃至四祖文桓为文观的兄弟;如果释为“三父”,那就是指主持立柱者的三叔父,而主持立柱者的父亲也就是文观的儿子尚存于世,所以没有出现在铭文中。两相比较,释为“亡父”要合理一些。


推定“长祖”等称呼代表两代人的另一个证据是,“长祖”文晃担任的“长水令”一职,据《宋书•州郡志》记载,设于东晋成帝在位时期(325至342年)[25],距离立柱的宋泰始五年(469年)约一百三四十年,如果“长祖”是指高祖的话,那么按照20至25年一代往上推,文晃担任宁州梁水令应当在这一官职设立之初,这样的限制条件未免苛刻了。


此外,“国府”前一字,《石柱》释为“相”,认为文桓生前官职为“相国府参军事”,恐不准确,该字应释为“辅”。“辅国府参军事”即辅国将军府的参军事,更符合文氏家族成员多为地方下级官僚的情况。


3.“泰始五年二月辛未朔廿一日辛卯,江州(?)主簿□之、□起、龙之并立。”


《石柱》认为这句话的后半部分标明“主其事人员的官位和姓名”,此说无误,但需进一步辨析。首先,“□之”之前有“主薄”一词,《石柱》推断“该家族立柱时,最后一个死者的官位是江州令,因此,该主簿可能是江州主簿。”言下之意立柱的主持者是试守江州令文惠的属下,这一点难以成立,因为作为一个家族的迁葬和立柱活动,理应由文氏家族后人操办,加之铭文中有“亡父”这一表述,因此立柱者为文惠之子更符合常理,无需借故吏之手,而受刮痕影响,“主簿”前的两个字不能肯定就是“江州”。其次,州县通常只设“主薄”一人,而《石柱》断句“□之、□起、龙之”,似以“主薄”一职统摄三人,不妥,笔者认为“□之、□起、龙之”不一定对应三个人名,“□之”与“龙之”应为同一辈的文氏后人,可能都是“亡父”文惠的儿子,这个“□州主簿”是“□之”的政治身份,而“□起”可能不是人名,而是“龙之”的某种身份(是否释为“起”也不能确定)。再次,末行倒数第二字观其字形,应该不是“并”字,而与第六行末字字形相近,应改释为“等”字,说明在这次迁葬活动中出钱出力的族人不少,而以“□之”、“龙之”主其事。


综上所述,石柱铭文记录的是刘宋泰始五年(469年)临江地方豪族文氏家族一次整修墓地、迁葬立柱的行为,集中埋葬的对象为父祖两代已故的亲属,他们活动于东晋后期至刘宋,基本在西南地区担任地方下级官吏,均归葬故里。这件石柱应为该家族墓地的标志,按照中古时期神道柱对称设置的通例,推测当时还有一件与其夹神道而立的石柱,二者形制相同,从现存石柱文字内容完整这一点来看,那件业已消失的石柱上应该刻着一篇相同的铭文,区别在于,后者的文字很可能是从右往左刻写,从而互为镜像。


西晋卫尉文立于武帝时在洛阳去世,前述《华阳国志》载“帝缘立有怀旧性,乃送葬于蜀,使者护丧事,郡县修坟茔,当时荣之。”明确说明文立葬在忠县老家,因其政治地位的突出和官方元素的介入,文立的墓冢可能十分醒目,成为家族墓地的中心,对后世产生影响。神道柱所属的文氏家族进行迁葬活动的泰始五年,距离文立去世已有一个半世纪之久,笔者认为,他们应该与文立为同宗,但是否是直系后裔,不能确定。



二、

造型来源分析

忠县石柱的造型和装饰特点表明其显然有所来源,可以与现存三类石柱材料进行比较。


(一)与本区域石刻比较。时代相近的材料仅有前述巴县东晋晚期的杨阳神道柱,该柱残存上半段,两者造型和装饰元素十分接近,反映出一定的区域性特点。但是,它们的来源并非本地传统,巴蜀地区留存至今的汉代墓地石刻数量较多,包括石阙、石碑、石兽等类别,不见石柱,参考文献和图像材料,也未见明确的有关神道柱的记载和形象,可见上述两例中古神道柱并非由巴蜀地区汉代墓地石刻直接发展而来(图五)。


图五 杨阳神道柱

(据郑珉中、胡国强主编:《故宫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大系:铭刻与雕塑》第68页,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年。)


(二)与长江下游南京、丹阳、句容现存的南朝帝王陵墓神道石刻比较。相距悬远的两地神道柱外形上具有较多的相似点,如柱身分上下两段,上半段表面雕有外凸直棱纹,并附有石榜和横向辫索纹,下半段表面雕有内凹直棱纹而无其他装饰,柱身上下分别配有基座和顶盖。《石柱》认为“直到东晋以后,皇室墓葬在神道立石柱之风兴起,影响到四川盆地,豪强大姓家族墓地才开始在神道两侧设立石柱。”强调了长江下游与上游之间的联系。但应注意到,两地石柱形制不尽相同,如长江下游帝王陵墓现存的石柱实物均呈圆柱体,而忠县石柱较为扁平,规模体量更是相差甚远。更重要的是,前者都属于六世纪的梁代,时代比忠县石柱晚几十年,因此不宜认为长江下游对长江上游产生单方面的直接影响(图六)。


图六 自左向右:1、南京梁吴平忠侯萧景墓神道柱(523年) 2、梁安成康王萧秀墓神道柱(518年)  3、南京梁临川靖惠王萧宏墓神道柱(526年) 4、丹阳梁文帝萧顺之建陵神道柱(502年?)


(三)与中原地区汉晋神道石柱比较。中原北方地区东汉时期墓地石刻的设置较为普遍,现存两件明确的东汉石柱实物,即北京幽州书佐秦君神道柱(105年)(图七)和济南琅邪相刘君神道柱(推测为165年)(图八),它们的形制与忠县石柱有一定相似性,但区别也较明显,秦君神道柱柱身下段刻内凹直棱纹,上半段柱身表面没有纹饰,刘君神道柱柱身现存部分均刻外凸直棱纹,环绕、承托石榜的不是人物,而是怪兽形象。


图七 北京东汉幽州书佐秦君神道柱


图八 济南琅邪相刘君神道柱


汉末丧乱,厚葬风习渐成往昔,建安十年(205年),曹操“以天下凋敝,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26]魏晋政权继之推行“薄葬”,直接表现在中原地区墓地地表设施减省[27]。


曹魏、西晋两代,墓前石刻时禁时弛,从文献和实物两方面看,包括了碑、柱、兽三种类别,虽然未必已形成固定组合。关于石柱,西晋的情况较为明确,中原地区现存三件魏晋神道柱实物,都在河南境内,即洛阳出土的西晋散骑常侍、骠骑将军韩寿神道柱(300年),博爱出土的西晋乐安相苟府君神道柱(311年)以及河南博物院收藏的一件隋代被改造为“道俗五百人造像柱”的神道柱,推测时代下限为西晋。苟府君神道柱和“道俗五百人造像柱”的上半段均为外凸直棱纹,石榜上下各有一道横向横向辫索纹,下半段为内凹直棱纹,韩寿神道柱仅存局部,在其石榜上下的柱身部分也为外凸直棱纹,亦有两道横向辫索纹(图九)。此外,《水经注》详细描述了今安徽亳州西晋司马士会墓的地面设施:“冢前有碑,晋永嘉三年立。碑南二百许步,有两石柱。高丈余,半下为束竹交文,作制工巧。石榜云:晋故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扬州江州诸军事、安东大将军、谯定王河内温司马公墓之神道。”[28]杨守敬考证即为公元302年去世的谯定王司马随,从郦道元的记录看,其墓地两根神道石柱的外形特征和文法格式亦遵循魏晋常例。


图九 中原魏晋神道柱

1、博爱西晋乐安相苟府君神道柱(311年)  2、洛阳西晋散骑常侍、骠骑将军韩寿神道柱(300年)   3、“道俗五百人造像柱”(据王景荃主编:《河南佛教石刻造像》,大象出版社,2009,第376页)


上述魏晋神道柱与忠县石柱基本造型和装饰元素相当一致,时代都早于后者。笔者认为,从形制、时代、地域几方面综合考虑,忠县石柱柱的出现应是中原魏晋神道柱影响的结果,传播方式上存在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在西晋洛阳为官的卫尉文立去世后归葬故里,前文引述“使者护丧事,郡县修坟茔,当时荣之。”表明由官方负责丧葬事宜,或许此时就移植了来自首都地区的墓地设施,既是当时引人关注的行为,也对后世产生影响;另一种可能是并非受到洛阳的直接影响,而是以南阳、襄阳地区为传播路线的中介,《南齐书》卷二十二《豫章文献王嶷传》有一段关于中古陵墓石刻传播的重要记载:


(萧嶷)自以地位隆重,深怀退素,北宅旧有园田之美,乃盛修理之。(永明)七年,启求还第,上令世子子廉代镇东府。上数幸嶷第。宋长宁陵道出第前路,上曰:“我便是入他冢墓内寻人。”乃徙其表、阙、骐驎于东岗上。骐驎及阙,形势甚巧,宋孝武于襄阳致之,后诸帝王陵皆模范而莫及也。[29]


笔者曾对这段文献做过分析,认为“表、阙、骐驎”就是南朝陵墓石刻标配——石碑、石柱和石兽,宋文帝长宁陵很可能是最早完整设置神道石刻的南朝陵墓。孝武帝刘骏之所以“于襄阳致之”,是因为襄阳和南阳地区从东汉以来有发达的石刻工艺传统,并且应该与都城洛阳有联系,在西晋永嘉之乱引发的北人南迁浪潮中,中原和西北的部分大族及相当数量的流民寄居襄阳,不排除在襄阳一带保存了洛阳的传统,而刘骏做皇子时,于元嘉二十二年(445年)外调为雍州刺史,直至二十五年(448年)调离,应当是在任期间接触到当地的石刻。刘骏即位后,亲自谋划扩建长宁陵,诏令襄阳方面制作石刻并运至建康,而且很可能吸纳了源于魏晋洛阳的碑、柱、兽组合,并将其制度化,提升为帝陵的标配,成为孝武朝政治和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也开启了南朝陵墓新制的一个重要方面。[30]


巴县、忠县这两个材料提示我们,长江中游南阳—襄阳的石刻传统不仅作用于长江下游,对长江上游至少峡江地区可能也有影响。荆襄与巴蜀联系密切,人员流动持续不断,见于史籍的汉末三国“东州兵”“东州士”[31]即为一例。忠县地理上位于峡江腹心,晋时属巴郡,设临江县,梁武帝大同六年(540年),分巴郡置临江郡,领临江县,郡治临江县,隶属楚州,西魏以后长期为州治(临州、忠州)所在,清雍正年间升为直隶州,一直是峡江地区的中心城市,在丧葬习俗方面受到荆襄地区的影响应该不无可能。


图十 忠县石柱石榜下方承托力士细部


不过,峡江地区晋宋神道柱并不是简单复制魏晋中原神道柱的结果,而是在借鉴后者基本形制的同时,融入了一些本地特色。除了前述忠县和巴县石柱铭文较长,与中原魏晋、江东南朝神道柱上一般只刻有“某某之神道”很不一样外,石榜下方有两个承托力士(图十),中原魏晋神道柱无此装饰,江东南朝神道柱中有少数带有畏兽,与此也不相同。但是这一装饰元素可以在本地墓阙上找到渊源,巴蜀地区的汉晋石阙普遍在阙顶下方四隅圆雕角神。忠县石柱发现地点距离将军村墓群很近,据重庆市文物研究所《重庆市忠县将军村墓群汉墓的清理》一文介绍[32],将军村墓群是峡江地区一处规模很大的墓葬群,位于乌杨镇将军村长江右岸的山梁上,由枞树包等10个墓地组成,时代集中在汉至六朝,经过多次考古发掘,发现数件墓地神道的石刻构件,包括著名的乌杨阙,两者发现地点相距仅约500米,将军村墓地长江对岸的邓家沱遗址,也曾发现两组石阙构件,它们与忠县石柱一样现都藏于三峡博物馆,此外,现存于忠县县城白公祠内的丁房阙,据孙华研究,是宋代时从将军村一带的严永家族墓地搬迁至临江县城文庙的[33]。乌杨双阙的角神均为裸体力士形象(图十一),邓家沱双阙的角神均为熊形异兽(图十二),反映了角神具体形象的多样性,丁房双阙的角神据研究为后世修补,但可以判定原先也设有角神[34],对于泰始五年石柱的建造者来说,这些时代更早的石阙是举目可见的历史资源,虽然石柱上两个承托力士头戴尖帽,形象与前述材料有别,但依然可以认为石阙角神是石柱力士做法的直接来源。不同的是,石阙上设置的这些角神均托起枋头,具有观念上的建筑结构意义,刘敦桢曾论及石柱的造型来源,“疑其制导源于官署桓表,即旧日用以揭示政令者。殆因石柱接榫不易,四出之版,无由制作,政成此状欤?”[35] 根据北京秦君神道柱在石榜背面雕刻方套,而忠县石柱石榜背后则雕有一圈绳索纹的情况来看(图十三),石柱上的石榜原型应是拴在柱子上的附件,考虑到石柱的外凸直棱纹部分模仿的是束竹柱,估计石榜模仿的是木牌,质地轻便,并不需要承托,可见这一做法是对本地艺术传统的形式借鉴,或许与某种区域性信仰观念也有所关联。


图十一 乌杨阙局部


图十二 邓家沱阙局部


图十三 忠县石柱石榜背面


如此,笔者认为忠县泰始五年神道石柱的造型特征融合中原魏晋和本地汉晋传统,这一发现丰富了我们对于中古时代墓地石刻在南中国传播状况的认识。



余论

一般认为,南朝神道石刻属于帝王级别特有的墓地设施,带有强烈的制度性,但在这些大型石刻之外,实际上还有相当数量的小型石刻实物存世。仅笔者有幸寓目的石柱材料,除忠县泰始五年神道石柱外,在江苏境内便有南京侯村佚名墓石柱、耿岗佚名墓石柱、丹阳三城巷新发现的两根石柱残件、六朝博物馆藏20世纪70年代江宁东善桥发现的石柱残件、江宁博物馆藏石柱残件(图十四),有数据可考的如侯村石柱现存高度仅有2.73米(顶盖已失)。石兽材料有南京狮子坝佚名墓石兽、侯村佚名墓一对石兽、甘家巷梁萧憺墓东石兽腹下放置的两只小石兽、丹阳烂石垅佚名墓石兽、水经山佚名墓石兽、南京博物院藏1984年燕子矶太平村出土的石兽、六朝博物馆藏2000年蒋王庙发现的石兽、江宁博物馆藏的石兽(图十五),它们的长度都在2米以下,高度基本不超过1.5米。这些材料比较零散,基础信息也不全,大多过去没有引起学界的重视,但忠县泰始五年神道石柱因其明确的建造背景和墓主信息,为我们探索这类小型石刻的归属问题提供了线索,隐约显示出帝王之外的阶层使用石刻的情况,将来若对这些材料进行系统性调查和整体性研究,无疑将会加深我们有关南朝丧葬文化的理解。


 图 十四  现存部分小型神道柱

1、丹阳三城巷新发现的两根石柱残件 

 2、六朝博物馆藏20世纪70年代江宁东善桥发现的石柱残件  3、江宁博物馆藏石柱残件


图十五 现存部分小型石兽

1、南京博物院藏1984年燕子矶太平村出土的小型石

2、六朝博物馆藏2000年蒋王庙发现的小型石兽

3、江宁博物馆藏的小型石兽


附记:本文在资料收集和写作过程中,得到夏伙根、郭永秉、仇鹿鸣、熊长云、霍司佳、张今等师友的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注释: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魏晋南北朝陵墓制度新探》(项目编号:19CKG011)阶段性成果。

[1] 孙华:《重庆忠县泰始五年石柱》,《文物》2006年第5期。

[2]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藏文物选粹——巴蜀汉代雕塑》,成都:四川美术出版社,2021年,第18页。

[3] 文中未标柱图源的为作者自摄或自制的图片。

[4] 一些学者在讨论中古墓地石刻时,曾表达过对于忠县石柱的看法,均较为简略,未见专论。如李星明指出该石柱上半截与现存两晋石柱上半截形制相同。(《佛法与皇权——论唐代帝陵神道石柱》,《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金弘翔认为“其形制与汉晋石柱相似而与梁朝神道石柱相异,且为孤例,地区又远离江苏南京地区,应该为汉晋习俗的滞后产物”。(《南朝神道石柱在墓葬体系中的功能和象征》,《考古学集刊》第二十集,北京: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166页)

[5] 梁武帝时代所立帝王陵墓石刻多循此例,如位于丹阳三城巷的武帝父萧顺之建陵神道柱铭文为“太祖文皇帝之神道”(6世纪初改葬),位于南京东北郊的武帝异母弟萧秀墓神道柱铭文为“梁故散骑常侍、司空、安成康王之神道”(518年),位于南京东北郊的武帝另一位异母弟萧宏墓神道柱铭文为“梁故假黄钺、侍中、大将军、扬州牧、临川靖惠王之神道”(526年),武帝堂弟萧景墓神道西石柱铭文为“梁故侍中、中抚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吴平忠侯萧公之神道”(523年),位于句容西北郊的武帝第四子萧绩墓神道柱铭文为“梁故侍中、中军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康简王之神道”(529年)。武帝异母弟南平元襄王萧伟西石柱残存“梁故侍中、中抚……”字(532年),武帝侄儿、萧憺之子萧暎墓西石柱铭文基本保存完整,缺字可以根据文献记载补全,全文为“故侍中、(仁威)将军、新渝宽(侯)之神道”(544年)。这种写法可以追溯到现存时代最早的神道柱即北京西郊出土的东汉秦君神道柱,其石榜铭文为“汉故幽州书佐秦君之神道”(推测为105年),只不过由于这些梁代神道柱铭文中的官职爵位指向明确,故不书逝者名讳。

[6] 两件时代为4世纪初的西晋中原地区神道柱即属此类,洛阳出土的名臣韩寿墓神道柱,铭文中间两行保存完好,而左右两行因石泐损,两行残字,可据文意、笔划和相关文献可补全为“晋故散骑常侍、骠骑将军、南阳堵阳韩府君墓神道”(300年)。博爱出土的苟氏神道柱铭文为“晋故乐安相、河内苟府君神道”(311年),墓主被推测为《晋书》有传的苟晞或其族人。(刘习祥、张英昭:《博爱县出土的晋代石柱》,《中原文物》1981年第1期)

[7] 梁白泉主编:《南京的六朝石刻》,南京:南京出版社,1998年,第90页。

[8] 梁白泉主编:《南京的六朝石刻》,第90页。

[9] 郑珉中、胡国强主编:《故宫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大系:铭刻与雕塑》,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年,第68页。

[10] 潘知山:《浙江瑞安梁天监九年墓》,《文物》1993年第11期。

[11](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职官十九》,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999-1000页。

[12]《晋书·儒林传》:“文立字广休,巴郡临江人也。蜀时游太学,专《毛诗》、《三礼》,师事谯周,门人以立为颜回,陈寿、李虔为游夏,罗宪为子贡。仕至尚书。蜀平,举秀才,除郎中。泰始初,拜济阴太守,入为太子中庶子。……诏曰:‘太子中庶子文立忠贞清实,有思理器干。……其以立为散骑常侍。’……迁卫尉。咸宁末,卒。所著章奏诗赋数十篇行于世。”(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第2347-2348页)

[13] 《华阳国志·巴志》:(巴郡)临江县……严、甘、文、杨、杜为大姓。晋初,文立实作常伯,纳言左右。(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0页)

[14] 《华阳国志·后贤志》:“文立,字广休,巴郡临江人也。少游蜀太学,治《毛诗》、《三礼》,兼通群书。州刺史费祎命为从事,入为尚书郎,复辟大将军东曹掾,稍迁尚书。蜀并于魏,梁州建,首为别驾从事。咸熙元年,举秀才,除郎中。晋武帝方欲怀纳梁、益,引致儁彦,泰始二年,拜立济阴太守。武帝立太子,……选立为中庶子。……十年,诏曰:‘太子中庶子立,忠贞清实,有思理器干。……其以立为散骑常侍。’累辞,不许。……迁卫尉,犹兼都职。中朝服其贤雅,为时名卿。连上表:年老,乞求解替,还桑梓,帝不听。咸宁末卒。帝缘立有怀旧性,乃送葬于蜀,使者护丧事,郡县修坟茔。当时荣之。”(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第623-624页)

[15] 平帝即位后有此举措,见《汉书·平帝纪》注引如淳曰:“诸官吏初除,皆试守一岁乃为真,食全俸。平帝即位故赐真。”(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62年,第349页)

[16] 关于赵仪碑,参见郭凤武:《芦山出土<赵仪碑>考释》,《中华文化论坛》2015年第8期。

[17] 《晋书·胡毋辅之传》,第1379页。

[18] 《晋书·诸葛恢传》,第2041页。

[19] 《晋书·江逌传》,第2171页。

[20] 《宋书·邓琬传》,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2018年,第2354页。

[21] 《周书·宣帝纪》“又不听人有高大之称,诸姓高者改为姜,九族称高祖者为长祖,曾祖为次长祖,官名凡称上及大者改为长,有天者亦改之。”。(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2022年,第133页)南宋洪迈曾专门论及此事,将其与北宋徽宗“政和中,禁中外不许以龙、天、君、玉、帝、上、圣、皇等为名字”一事相提并论。[(宋)洪迈撰,孔凡礼点校:《容斋随笔·续笔卷四·禁天高之称》,中华书局,2005年,第269页]

[22] 南京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南京太平门外刘宋明昙憘墓》,《考古》1976年第1期;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2-23页。

[23] 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平山县博物馆:《河北平山县西岳村隋唐崔氏墓》,《考古》2001年第2期;王其祎、周晓薇:《隋代墓志铭汇考》第1册,北京:线装书局,2007年,第142-146页;罗新、叶炜:《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345-348页。

[24] 陈爽:《出土墓志所见中古谱牒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2015年,第122页。

[25]《宋书》卷二十八《州郡四》:“梁水太守,晋成帝分兴古立。领县七。户四百三十一。去州水三千。去京都水一万六千。梁水令,与郡俱立。”(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2018年,第1291页)

[26] 《宋书·礼志二》,第 440页。

[27] 魏高贵乡公甘露二年(257年),大将军司马昭参军王伦去世,其兄王俊为其作《表德论》,内云“祗畏王典,不得为铭,乃撰录行事,就刊于墓之阴云尔”,《宋书》对此评论“此则碑禁尚严也,此后复弛替”。司马氏代魏十多年后,重申了前朝禁令并且扩大禁断范围,即:“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年),又诏曰:‘此石兽碑表,既私褒美,兴长虚伪,伤财害人,莫大于此;一禁断之。其犯者虽会赦令,皆当毁坏。’”(《宋书·礼志二》,第 440页)

[28] (北魏)郦道元撰,(清)杨守敬、熊会贞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水经注疏·阴沟水》,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950-1951页。

[29] 《南齐书·豫章文献王嶷传》,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2017年,第462页。

[30] 耿朔:《“于襄阳致之”:中古陵墓石刻传播路线之一瞥》,《美术研究》2019年第1期。

[31] 《三国志·刘二牧传》裴注引《英雄记》“先是,南阳、三辅人流入益州数万家,收以为兵,名曰东州兵。”(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82年,第869页)《华阳国志》“时南阳、三辅民数万家避地入蜀,焉恣饶之,引为党与,号‘东州士’。”(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第340页)

[32] 重庆市文物研究所:《重庆市忠县将军村墓群汉墓的清理》,《考古》2011年第1期。

[33] 孙华:《四川忠县丁房阙辩》,《文博》1990年第3期。

[34] 张孜江、高文主编:《中国汉阙全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7年,第382页。

[35] 刘敦桢:《定兴县北齐石柱》,见《刘敦桢全集》第二卷,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年,第59页。




作者简介

耿  朔

安徽郎溪人,北京大学考古学博士,现为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考古学会理事、三国至隋唐考古专委会委员,目前主要从事汉唐考古、中国早期美术史和文化遗产学的教学研究工作。




《层累的图像 : 拼砌砖画与南朝艺术》



耿朔 著

人民美术出版社,2020年4月

ISBN: 9787102084909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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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齐东方)
引言
序 章
第一节 墓葬材料介绍与基础分析.
第二节 南朝大型拼砌砖画研究的学术史回顾
第三节 本书的研究主旨和篇章结构.

第一章 重要个案研究与各墓砖画关系探讨
第一节 石子冈 5 号墓画像砖的复原与比较
第二节 狮子冲南朝墓出土砖画和散砖的识别
第三节 金家村墓“竹林七贤与荣启期”拼砌砖画的形成
第四节 不同墓葬砖画实质性联系的综合讨论

第二章 拼砌砖画制作过程研究
第一节 图像来源
第二节 刻制模板
第三节 印制墓砖和刻写编号
第四节 砌筑墓室

第三章 技术背后:制度与艺术探析
第一节 砖画与南朝陵墓制度的形成
第二节 砖画与“艺术自觉”

附录 “于襄阳致之”:中古陵墓石刻传播路线之一瞥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编辑|阚萧阳

制图|汪珂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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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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