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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来(返)张家港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来(返)张家港

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路疫情查验效率,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物流保畅工作,切实做到“非必要不来港,非必要不离港”,确保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现就进一步做好来(返)张家港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4月4日上午8时起,确有进出我市货运需求的企业,需报所在区镇、街道防疫指挥部,获得疫情期间进出我市准许。

二、获得准许的企业及其授权的承运驾驶员应提前通过“港城防疫”中“货车申报系统”申领“货物运输通行码”。货运车辆凭“货物运输通行码”,经高速或市际交通防控查验后来(返)张家港。

三、未取得“货物运输通行码”的外地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我市;未取得“货物运输通行码”的本地车辆,司乘人员进港后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来(返)张家港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健康码绿码,进入张家港后请配合做好交通防控查验。

五、来(返)张家港货运车辆不得搭乘与本次运输任务无关人员。

六、企业及来(返)张家港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未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未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取消申领“港城防疫”平台“货物运输通行码”资格。

可通过“今日张家港”APP首页“来港申报查报登记”平台和“张家港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的“港城防疫”模块进行信息登记。

张家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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