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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半挂车冲进农房 致车损屋破四人伤——

晋事儿 2022-04-04


简要案情

2021年05月11日4时12分,运城稷山。杨某强驾驶晋M1**7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载66.1吨石灰粉),沿运稷线由北向南行驶至58KM+200M(稷山县鑫汇建材有限公司门前)处路段时以64.12km/h的速度,与吉某雷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晋LU***2大运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晋L***9挂丞风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发生碰撞,碰撞后晋M1**7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又撞至道路西侧房屋,造成杨某强和房屋内的杨某虎、张某娟、杨某渊受伤,两车及房屋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吉某雷竟然指使李某芳顶替其为晋LU***2大运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晋L***9挂丞风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驾驶人,于2021年6月8日被交警查获。



违法行为及责任划分

根据事故现场勘察和监控视频情况,吉某雷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致事故发生,且事故发生后让他人顶替为驾驶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依法给予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杨某强驾驶制动系统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机动车,且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发生事故,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罚款2000元记6分。目前,房屋内伤者等待伤情鉴定中。




交警提示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驾驶车辆行驶属于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车辆超载也是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之一,汽车超载后给发动机带来很大的损坏。首先是负荷加大,动力不足。长时间的低速行驶,导致发动机过热,加剧零部件的损坏。超载会造成转弯时离心力增大而影响到汽车行驶的稳定性减小而引发事故,加大了耗油量,增加了运输成本。特别是某些大货车驾驶人,为了眼前的短期利益,不顾生命安全和货车的损害,往往心存侥幸超载而行,往往引发交通事故追悔莫及,所以,提示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珍爱生命,拒绝违法,遵守规则,安全出行。

来源:山西交警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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