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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哲学学科高校排名

  学科评估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简称学科目录)对全国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开展整体水平评估。学科评估是学位中心以第三方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估项目,2002年首次开展,截至2017年完成了四轮。


  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按照“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进行诸多创新;评估数据以“公共数据和单位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评估结果按“分档”方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公布评估结果旨在为参评单位了解学科优势与不足、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报学科、专业提供参考;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国高校和科研单位学科内涵建设的状况和成效。联系邮箱:xkpg@cdgdc.edu.cn。


0101 哲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48所,本次参评38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84所。 (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评估结果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A+

10001

北京大学

10246

复旦大学

A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10284

南京大学

A-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10183

吉林大学

10486

武汉大学

10558

中山大学

B+

10003

清华大学

10055

南开大学

10212

黑龙江大学

10269

华东师范大学

10286

东南大学

10335

浙江大学

10422

山东大学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10108

山西大学

10145

东北大学

10247

同济大学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10384

厦门大学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10610

四川大学

10718

陕西师范大学

B-

10140

辽宁大学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10285

苏州大学

10533

中南大学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10635

西南大学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C+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10075

河北大学

10357

安徽大学

10385

华侨大学

10403

南昌大学

10475

河南大学

10512

湖北大学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0730

兰州大学

C

10203

吉林师范大学

10280

上海大学

10531

吉首大学

10590

深圳大学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10673

云南大学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C-

10094

河北师范大学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10370

安徽师范大学

10476

河南师范大学

10593

广西大学

10636

四川师范大学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10681

云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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